《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资(补)助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出台背景
根据《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推动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市科技局制发了《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资(补)助的通知》(沈科发〔2020〕35号),定向面对4个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定向开展资(补)助工作。
二、出台目的
面对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远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二期)建设、沈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激光增材制造与再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一期)建设、沈阳雅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语言智能协同创新中心(一期)建设、沈阳术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腔镜手术机器人协同创新中心(一期)建设等4个建设到期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资(补)助申报工作。
三、重要举措
《通知》中严格规定了申报时间、申报方式以及申报要求,经过网上申报、网上初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社会公示、党组讨论、资金资助等程序顺利完成。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