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根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括总则、组建与备案、重点任务、联盟绩效评价、附则共5章16条,明确了联盟概念、备案条件、联盟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和方式以及结果应用等。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的概念等。
第二章组建与备案,明确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组建运行、申报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备案的环节。
第三章重点任务,指出了联盟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共建共享创新平台,引进培育技术人才的任务。
第四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绩效评价,提出了服务产业发展、实施产学研合作、推动成果转化、开展对接活动等绩效评价的内容。
第五章附则,提出了《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