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沈阳市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沈科创委发〔2023〕1号),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提高驻沈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水平,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输出和科研人员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重点任务
(一)备案与管理
1.具有完整的发展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科学的运营模式。
2.具有边界清晰、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可自主支配的楼宇、园区或孵化场地。
3.所在区域政府和依托高校应有支持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具体政策,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向大学科技园开放共享。
4.入驻大学科技园企业,在技术、成果、人才等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关联。
5.机构设置合理,有专门的经营管理团队。
6.服务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融资、信息、咨询、市场、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7.内部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在园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
8.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与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管理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
9.提供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与孵育机构、孵化空间、产业园区等建立合作关系。
10.提供科技投融资服务,与校友基金、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
大学科技园备案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备案”四个环节。
(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主要从建设运营情况、平台资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合作共建情况、经营收入情况、管理体系情况等方面开展。
四、主要政策
沈阳市大学科技园可梯度式申报辽宁省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可申请沈阳市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