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5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 起草背景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要求,为打造公平高效的政务环境,推进政策有效落实,增强创新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对《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作出补充规定。
二、主要内容
将《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一)依法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三、实施要求
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