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关于《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5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目的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旨在整合我市人口与健康领域临床医学科技研究资源和研究力量,提高人口与健康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于临床需求,提升临床医学研究效率,推进我市医学科技发展,加快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普及推广。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沈阳市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规划部署,制定了《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确立的主要制度

1.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制度。依照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条件,采取集中发布申报通知等方式,组织开展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

2.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奖励,责成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行整改。

3.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动态管理制度。对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变更进行备案。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第一章总则,明确建设意义、功能定位、建设主体和管理原则。第二章职责与分工,凝练了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依托单位、中心的职责与分工。第三章申报与认定,明确了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第四章运行管理,规范了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管理机制。第五章考核评价与动态管理,规范了绩效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