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关于《沈阳市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出台背景

生命健康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我国现代产业体系中具有较强成长性、关联性和带动性的朝阳产业,是建设健康中国和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支撑以北京、上海、苏州、广州、深圳、成都、杭州、武汉等为代表的全国生物医药重点城市均已纷纷出台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及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政策供给端确保各地在产业发展、产业竞争的领先性和主动性,因此,制定产业支持政策已经成为重点城市产业发展的标配和常规手段。

沈阳市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基础良好,科教资源、医疗资源、产业人才均居于全国前列。“十三五”以来,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规模居东北第一方阵;在人用疫苗、重组蛋白、眼科制剂、高端医用设备、高值耗材等领域培育了一批优质企业。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已成为沈阳市重点打造的10大产业集群之一,是提升产业能级、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是沈阳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产业集群的工作部署,市科技局协同发改、工信、卫健等部门,编制了《沈阳市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二、主要内容

《工作措施》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内容组成。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布局。重点任务包括六大工程、18项任务,并相应出台了18条支持政策。

一是加速科研成果产业转化工程,包括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加速建设大学科技园。到2025年,突破产业链断点堵点技术问题10项以上,新建或新升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2个,新建大学科技园2个。

3条政策,主要包括对自主研发、联合攻关项目给予最高700万元资金支持,对上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每个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驻沈国家及省、市级大学科技园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二是提升临床研究服务能力工程,包括建立药械临床试验平台、提升临床研究服务能力、探索多维度医工协同转化。到2025年,新增1-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3条政策,主要包括对新获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大型临床研究队列构建等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医工结合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补助。

三是健全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工程,包括鼓励盘活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重大创新资源引进。到2025年,新增药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5个,平台本地服务量达到40%。

3条政策,主要包括对纳入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体系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投资新建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对世界500强企业、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高校等在沈设立的高端研发机构“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四是完善企业生态梯队系统工程,包括鼓励企业做优做强、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孵化科技创新企业。到2025年,全市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户、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5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300户。

3条政策,主要包括对工业总产值符合要求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给予50-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五是培育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工程,包括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建设专业化产业园区。到2025年,新增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5-10个,建成2-3个特色产业园区,打造1-2个100亿元规模的综合园区。

3条政策,主要包括对新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和生产批件并在沈产业化的按类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产业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建设头部企业配套园区。

六是打造高端产业人才高地工程,包括系统构建产业人才梯队、精心培育医药英才、完善高端人才配套服务。到2025年,引培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个。

3条政策,主要包括对引进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总计3-30万元奖励,在“兴沈英才计划”中设立生物医药领域,支持企业与省内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展人才定向培养。

保障措施在组织、要素、资金、服务、招商等5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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