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 中国医科大学全面战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 中国医科大学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开展沈阳市人民政府 中国医科大学全面战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市校合作领导小组采用双组长制,由市政府主管科技的副市长和中国医科大学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和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和沈北新区主要领导。
2.市校合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承担市校合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兼任。
三、职责任务
建立完善市校合作的管理机制,确定年度工作规划、研究拟订市校合作重大举措和重大项目,领导组织市校合作任务的实施。协调解决在推进市校合作、解决市校合作工作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科技创新发展建设项目,审议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等。完成省、市关于市校合作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会议制度
市校合作领导小组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会议议题由市校合作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会议纪要由市校合作领导小组组长审阅并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