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政策的背景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是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是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改革意见,把标准提升到与战略、规划和政策同等重要的地位,标准化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新《标准化法》第九条规定: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标准化法》,推动我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和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我市整合资源,统筹设立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出台了《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配套制定了创新类、基础类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实施细则,对我市已取得的标准化工作成果给予资助奖励。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覆盖面广、含金量高、指引性强,主要内容包括:
1.资助奖励对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的标准化项目(工作)符合本办法所列资助奖励范围和条件的,可依据本办法申请资助奖励。
2.资金使用管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择优,规范管理,注重实效。
3.申报基本条件。专门资金资助奖励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有利于引领支撑我市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诸领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有利于助推沈阳“四个中心”建设。
4.资助奖励范围。共14类项目,包括:
(一)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
(二)主导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且对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有实质性促进作用的;
(三)主导制修订辽宁省地方标准、沈阳市地方标准及主导制定团体标准,且标准实施效果显著的;
(四)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总体组组长单位或秘书处工作的;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
(五)获批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等的;
(六)承担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
(七)承担国家、省、市标准化基础类综合性改革创新项目(如企业标准领跑者、排行榜、标准认证、不标准提升、达标达标、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等)并通过专家评审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八)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
(九)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
(十)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国际标准化论坛(学术会议)或国内重大标准化活动的;
(十一)高校设立标准化专业或课程的;
(十二)设立标准化服务机构的;
(十三)开展沈阳经济区标准化协作创新相关工作的;
(十四)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标准化重点项目的。
5.项目分类与组织管理。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是专门资金支持的标准创新项目,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成果。标准创新项目所涉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第(三)项至第(十四)项是专门资金支持的标准化基础项目,包括支撑标准创新、标准化改革和标准化战略实施的基础项目,以及其他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标准化基础项目所涉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资助奖励流程。包括发布通知、自愿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计划上报、审定公示、批准实施七个步骤。
7.监督管理。对虚报、冒领专门资金行为,一经查实,由被资助奖励项目的管理部门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金,并追究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截留、挪用专门资金行为,一经查实,由被资助奖励项目的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政策的亮点
1.覆盖领域全。《办法》资助奖励的范围涵盖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项目包括标准创新和标准化基础等14个类别,是对经济社会全领域标准创新成果的资助奖励。
2.突出高水平。重点突出国际标准制定,《办法》对国际标准给予重奖,最高达100万元;不论主导还是参与,不论制定还是修订,都给予相应额度奖励,体现了 “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要求。
3.体现新要求。本《办法》资助奖励的项目有14类,涵盖了标准化改革和标准化法的新要求,是目前出台资助奖励政策城市中最全的。
4.重有效实施。《办法》对标准实施效果提出了很高要求,比如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要求其对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有实质性促进作用;对地方标准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用该标准或不少于10个单位采用该标准的证明材料;对于团体标准项目要求提供50%以上团体成员约定采用该标准的证明材料,强化标准的生命在于实施的理念。
四、政策的意义
统筹建立覆盖惠及全领域、全要素的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既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新《标准化法》,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工作,助力打造“沈阳标准”、“沈阳品牌”,推动沈阳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具有举措,也是我市补齐短板、重塑优势,进一步激发标准创新活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助推沈阳市“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实现全面转型振兴发展的现实需要,将有力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标准化工作在促进质量提升、引领转型升级、推动创新驱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