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5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科党组﹝2019﹞1号

各处室:

按照《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秘发〔2018〕22号),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研究决定:

肖  强同志任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处)主任(处长)。

郭洪中同志任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行政审批处)处长。

赵  宇同志任创新发展处(自创区建设处)处长。

胡忠君同志任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处长。

王凡青同志任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处长。

李  辉同志任创新创业服务处处长。

周  晶同志任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处长。

任大庆同志任农村科技处处长。

于红砚同志任社会发展处处长。

曹  宇同志任协同创新与成果处处长。

吕  徽同志任区域合作处处长。

李  伟同志任国际合作处(引进国外智力处)处长。

王海燕同志任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处处长。

杨洪颖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主任(处长)。

孟永亮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宋  伟同志任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处)副主任(副处长)。

孟祥文同志任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处)副主任(副处长)。

王  勃同志任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

孙敬华同志任创新发展处(自创区建设处)副处长。

李鸿宾同志任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副处长。

王海鹏同志任创新创业服务处副处长。

冯建军同志任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副处长。

孙占慧同志任农村科技处副处长。

张  鹏同志任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鞠  楠同志任协同创新与成果处副处长。

宗  丹同志任国际合作处(引进国外智力处)副处长。

申  森同志任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