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开展科普工作的提案”第525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宫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开展科普工作的提案”已收悉,提案紧扣全民科学素质提升重点,聚焦事业单位科普主力军作用发挥,围绕机制建设、激励保障、效能提升等维度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对盘活我市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常态化开展科普服务、构建全域科普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科技局对此高度重视,结合我局职能定位及工作部署,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分层分类科普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导向方面

1.依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格局。市科协牵头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涵盖科技、教育、卫健、宣传、组织等31家成员单位,围绕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人群,在各自领域持续开展科普活动。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围绕青少年举办科技创新大赛等各类科技赛事,每年组织300多所学校近十万学生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环境日、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抗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已形成常态化机制。

2.在医疗卫生领域,聚焦群众健康刚需,构建分层科普服务机制。市卫健委组建由106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构成的“健康科普讲师团”,指导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健康科普志愿服务队”,依托“社区点单、医院接单、群众评单”三单制服务模式,针对老年慢病管理、青少年视力防护、全民急救技能普及等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分类科普服务,全年累计进社区科普200余场次。

3.在文博文旅领域,打造公众考古科普品牌。近年来,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持续开展公众考古活动,2014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公众考古活动近40场,构建起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普体系。依托考古遗址与发掘现场,开展实地参观、模拟发掘等参与式活动,通过云课堂、云展览等方式常态化发布考古成果,并打造“沈阳考古公开课”等品牌课,推动考古知识体系化传播,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

二、关于完善多维激励体系,强化待遇保障方面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要求,积极协调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推动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优化精神与物质奖励组合模式,积极搭建事业单位科普展示平台,通过科普赛事、成果展览、评优表彰等方式,树立科普工作先进典型;依托大学生科普节、机器人竞赛等活动,表彰优秀科普工作者及团队。推荐各类科普基地承接上级有关计划项目,每年至少2家基地获得5万元每项的经费资助。

三、关于强化支撑保障,提升科普工作效能方面

1.搭建资源共享科普平台。深度整合全市事业单位优质科普资源,组建由30多家基地构成的沈阳市科普基地联盟,统筹科学宫、博物馆、高校实验室、科研基地、社区科普大学、乡村研学点位等阵地资源,免费向公众开放,为事业单位人员开展科普提供场景支撑。编辑出版《沈阳趣味科普游》图书并免费向中小学校发放,设计4条科技游线路,对27家优秀科普基地进行图文及影像宣传,推进科普+文旅。市教育局会同市科协实施“科技助苗行动”,推动科普资源与中小学校“双进”、促进中小学生“双减”。推进流动科技馆、社区科普体验馆建设,推动科普大篷车常态化巡展,向县域农村倾斜,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等。

2.开展科普能力培训。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相关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岗位分类、行业特点、服务场景,建立差异化、精准化科普体系,有效破解科普工作同质化、职责模糊化问题。目前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3类,培训体系涵盖岗前、转岗、在岗、专项四大类别。为适配不同岗位、不同行业人员科普工作需求,坚持实用性、针对性原则,差异化布局科普工作与培训内容。

3.健全常态化科普保障机制。持续加大科普工作经费投入,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科普经费,同时积极联动社会力量,整合校企、社企资源,拓宽科普经费渠道,为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提供物资与资金保障。2026年科技活动周期间,协调省科技厅,统筹活动经费支出,组织各高校、科研、场馆、医疗、农业等各类事业单位,针对各类群体开展科普活动百余场,全面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科普事业和事业单位人才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建言献策,指导我市各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