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科技兴沈,培育壮大科技企业集群,赶超先进城市的提案(第455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宁晓宁委员:

现就您在沈阳市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六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科技兴沈,培育壮大科技企业集群,赶超先进城市的提案做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加强科技企业培育

一是强化科技企业培育顶层设计。《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包括“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内容,提出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拓宽科技型企业引进渠道。二是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链条。实施精准化源头培育。聚焦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全市十大重点产业集群,创新运用企业创新积分数据模型,精准识别并动态筛选高成长潜力企业,纳入企业培育库,实现靶向扶持、前置介入;构建全周期梯度培育体系。系统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成长路径,深入实施“数量做大、质量做优、产业做强、生态做好”四大专项行动,,举办专题培训超40场、服务企业逾3500家次等举措,截至2025年末,全市科技型企业总量达到30083家,总量与增量持续领跑全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总数达2853家,占全省比重超40%,东北地区5家种子与潜在独角兽企业全部落户沈阳,创新标杆地位日益巩固。三是打造科技领军企业“头雁方阵”。将培育科技领军企业作为提升区域战略科技力量的关键抓手,取得历史性突破。经科学谋划与积极争取,在国家首批科技领军企业评选中,我市东软集团等8家企业成功入选(全省共10家),占比高达80%,位居省内绝对首位。这标志着我市在顶尖创新主体培育上迈出关键一步,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奠定了坚实企业基础。

二、加强科技金融支持

一是加快构建多层次科技投资基金体系。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协同发力,建设了沈阳市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成果转化基金二期产品、沈阳天使投资基金,通过直投和子基金模式投资沈阳市域内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链动,构建覆盖“种子-天使-成长-产业”全周期的“2+3+N”基金体系,创新实施“一园区一基金”运作模式,坚持“基金+产业+园区”相结合的投资策略。二是引导银行机构充分运用再贷款工具,加大科技领域信贷支持力度。202571家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实施“首贷户”贴息政策,降低科技企业首贷成本。新增科技型“首贷户”103户,投放1.3亿元贷款,贴息101.6万元。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业部门,推动专营化发展。12家银行设立科技支行,10家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业化机构。全省首家“科技金融服务驿站”试点落户高新区。商业银行推出“辽科贷”“盛科贷”“研发贷”“人才贷”专项金融产品。三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聚焦人工智能、航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遴选优质企业纳入上市后备库,实施“一企一档”精细化动态管理。全市现有新三板挂牌企业37家,累计融资17.06亿元,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获批全国第三批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试点。东北地区首单公募 Reits 项目成功获批。四是开展拨投结合支持科技项目。发挥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体制机制创新优势,深化“拨投结合”“直投转股”等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降低创新型企业综合融资门槛和成本,强化金融资本对产业创新的赋能支撑。

三、加强科技人才建设

一是改进服务模式,加强领军人才培养。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培育集聚一批具有科技前沿引领力、科研资源集聚力、国际话语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队伍。2025年以来,新获批院士1名,全市“两院”院士达到29名。二是深化协同联动,聚力人才团队引育。以支撑引领产业发展为目标,引进培育一批能够带动产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协同各个地区建立市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育储备库,推动38个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落地。三是创新培育机制,加速青年人才成长。全面铺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积极鼓励、支持我市青年科技人才争取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称号,年度争取获批国家杰青8名、优青7名;争取获批省自然杰青17名、优青29名,数量分别占全省比例56%58%;获批省自然博士启动项目青年人才共计509名,数量占全省比例51%。面向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方向、基础研究领域,支持市级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110名,为推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后备人才储备保障。

四、优化创新生态

一是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进驻沈高校院所探索形成了新机制新模式,比如,沈阳化工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赋权试点单位,形成的“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成果转化机制,入选科技部科技体制改革案例库及国家首批赋权试点名单;东北大学将成果转化收益的92%给予成果完成人,充分激发成果完成人转化积极性。抓好《辽宁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资产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以及尽职免责等改革,解决“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我市以成果供给侧成果验证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建设导向,已布局市级概念验证中心55家,中试基地71家,服务内容涵盖全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156个细分技术领域。二是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1+14+N”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辐射带动全市范围内的14个区、县(市)维权援助分中心(含自贸区),在产业园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高校、大型电商平台以及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创新主体集聚区或社会组织内设立71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形成覆盖广泛、层级分明、响应迅速的服务网。从知识产权申请、确权到后续维权援助以及培训宣传等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为创新主体提供便捷、专业的维权支持。截至目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共计89名,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专家36名。2025年提供涵盖法律咨询、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维权援助服务112次,并指导分中心与工作站共提供维权援助服务843次,提供驻展服务6次。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建设“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自2024131日召开沈阳市“亲清会客厅”启动仪式暨2024年首场活动,在全市全面拉开“亲清会客厅”活动帷幕。各级政府部门聚焦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面对面’倾听企业声音,现场研究解决涉企重点诉求问题,并做好后续跟踪督办,切实提升了企业感受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了服务企业精准化四是。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积极探索协同攻关组织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科学绘制机床、工业机器人、压缩机、航空发动机、集成电路装备、医疗装备等重点产业的创新图谱,支持我市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域内外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30项,其中围绕高端装备、航空、集成电路、医疗装备等重点产业集群布局了26个重大科技专项,在五轴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航空发动机、高性能CT等“卡脖子”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累计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337项。

五、加强科技企业服务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着力建设“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自2024131日召开沈阳市“亲清会客厅”启动仪式暨2024年首场活动,在全市全面拉开“亲清会客厅”活动帷幕。各级政府部门聚焦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面对面’倾听企业声音,现场研究解决涉企重点诉求问题,并做好后续跟踪督办,切实提升了企业感受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了服务企业精准化。二是加强场景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沈阳市2026年第一批场景机会及场景能力清单,涵盖“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领域的80项场景机会及场景能力。市科技局积极组织我市场景单位开展场景清单征集,2025年累计向省科技厅推荐场景案例39项,2026422日向省科技厅推荐场景能力47项、场景机会12项、场景案例6项,加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落地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等各类产业领域。三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建立“一国资平台一基金一实验室”模式。由盛京金控对口服务辽宁材料实验室,市产投集团对口服务辽宁辽河实验室,沈阳产研院同时服务两家实验室,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通过社会资本实现实验室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实验室创办科技型企业,推动成果转化收益。鼓励实验室以专利、专有技术等核心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联合相关产业优质资源创办科技型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支持实验室与企业设立联合发展专项基金,共建联合研发中心。企业通过投入资金、提供应用场景等方式参与实验室发展建设,实验室聚焦合作方向开展研发,研发成果由双方共享或优先向合作企业转化。四是推进大型仪器共享。制定了《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工作手册》,按要求定期对平台待审核信息进行审核,结合平台现有数据维度,指导并督促信息发布渠道联系人及时调整更新。目前已建立8大资源库,平台交易额累计7亿8731万元,订单数量4850笔,注册企业4946家,挖掘技术需求1598项,认定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390家,发布大型仪器3826(),服务项目3720项,科技成果2940项,科技创新资源覆盖沈阳全部科技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