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十五五”时期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提案》(第63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十五五”时期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机制的建议
一是积极推进重点产业链技术短板图谱绘制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推进了我市重点产业链技术短板图谱绘制工作,截至目前,已组织10个重点产业集群牵头单位梳理产业链现有能力、典型企业、断点及弱点,制定10个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图谱。
二是积极布局大学科技园,推进驻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制定了《沈阳市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驻沈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引导高校师生在科技园创新创业。印发了《沈阳市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大学科技园专项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沈阳市大学科技园备案工作,以“一校一园”“一校多园”“多校一园”等多种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大学科技园,对符合条件的驻沈国家及省、市级大学科技园给予政策支持。目前,沈阳市已备案大学科技园29家,其中,国家大学科技园3家,省级大学科技园4家。
二、关于激活“链主引领+梯度培育”动能的建议
稳步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年初以来,我市以成果供给侧成果验证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建设导向,集中在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节能环保和汽车等7个产业方向布局概念验证中心,第一批共备案28家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聚焦产业方向,优化市概念验证中心布局,围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智能制造、集成电路四大产业方向,启动第二批沈阳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布局高校策源型、企业垂直型、资本引导型、平台联合型四类概念验证中心。
三、关于打造“全链条+专业化”支撑平台的建议
一是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组织召开全市技术转移工作会,强化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技术转移绩效评价,评选20家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列入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培育一批市场化专业化机构,推荐4家机构获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全省6家),组织新备案10家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全市备案技术转移机构达到121家。同时,不断完善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政策机制,与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并出台《沈阳市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沈科发〔2025〕5号),全面启动我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强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技术转移人才培训,通过各类技术转移人才培训活动,新培育科技评估师38人、技术经理人50人,累计已培养技术经理人1186人。
二是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精准走访帮扶,深化首席服务官走访帮扶工作机制,组织全市有关部门联合各区、县(市)建立工作专班,定期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问题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指导。围绕全市营收靠前的重点企业,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特点,开展一对一辅导,形成“一企一策”。支持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重点高端装备企业,推进自主研发项目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重点研发服务企业,拓宽设计领域和服务范围,为企业搭建对接市场需求平台,以科技赋能助推企业提质增效。
四、关于建设一批专业型孵化加速载体的建议
一是持续构建中试基地创新发展模式。出台《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全市备案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69家,其中,沈阳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辽宁战略关键材料中试基地、沈阳飞行器机体快研制中试平台、沈鼓集团核泵中试平台、东北大学数字产业概念验证中心等15家单位获批省级,概念验证中心数量占全省的67%,中试基地总量居全省首位,实现全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156个细分技术领域中试服务全覆盖。
二是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专家评审工作,沈北科教融合科技企业加速器等4家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成为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全市各级各类双创载体数量达到289家。同时,加强与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联系,组织双创载体开展政策宣讲、创业培训等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双创载体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约700场次。对全市23家省级以上孵化器开展了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并实地调研沈阳科技创新中心等5家孵化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双创载体建设数据进行摸底调研,推进我市双创载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