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提案》(第617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孙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建议
我市把加强联盟建设作为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抓手,积极发挥创新联盟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协同创新无缝链接、成果转化就地就近的优势,大力开展共性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和成果转移转化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组织联盟申报“揭榜挂帅”和“带土移植”项目、开展技术交流、参加各类展会等,有效提升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除鼓励支持联盟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外,为扎实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省、市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对联盟实施了备案、绩效评价和择优支持的管理方式,通过对联盟上一年度科技创新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对取得优秀成绩的联盟予以后补助资金支持,引导联盟积极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着力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二、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是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组织召开全市技术转移工作会,强化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我市优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受邀参加全市科技大会,并上台领奖。开展2023年度技术转移绩效评价,评选20家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列入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公示。培育一批市场化专业化机构,推荐4家机构获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全省6家),组织新备案10家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全市备案技术转移机构达到77家。
二是构建中试基地创新发展模式。出台《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围绕重点产业链技术成果需求,鼓励科技企业、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等精准布局中试平台,构建备案常态化、培育梯度化、支持重点化、发展生态化的中试平台建设机制,建立中试服务项目发布机制,完善中试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形成面向市场、供需结合、可持续的中试基地发展模式。
三、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我市积极争取省级资金项目支持,共争取2024年省级资金1403万元,拨付2023年度省级资金1750万元,1项沈阳超能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辽宁省成果转化类“揭榜挂帅”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具体资金项目包括:21家企业获得2024年辽宁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503万元;10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得资金支持300万元;2家省级大学科技园获得资金支持100万元;4家中试基地获得2024年省中试基地建设项目支持500万元;拨付2家中试基地2023年度省中试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600万元;拨付23家联盟2023年度辽宁省典型联盟运行后补助计划项目1150万元。
四、关于加强政策支持的建议
根据《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要求,进一步完善沈阳市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政策体系,组织驻沈重点高校院所实施“一校一策”“一所一策”。建立科技创业政策激励机制,对在沈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成果完成人,按照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三年以内按照新创办企业的经济效益给予后补助资金奖励;对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等形式引进企业在沈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果完成人,按照技术合同成交额、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三年以内按照新创办企业的发展规模、实际贡献给予梯度式后补助资金奖励。通过以上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促进成果产业化的积极性。
五、培养和引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建议
沈阳市大力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发挥创新策源地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聚焦我市10大产业集群及重点产业领域,以引进培育一批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端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方向,修订细化市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政策,协同各个地区建设市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需求储备库,年度征集入库项目91项,推动33个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落地,引进各类人才104名。开展青年科技人才梯队培育,支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在内的110名在职中青年科技人才团队开展原始创新、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破解产业发展技术难题。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