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持续优化我市科技创新人才成长与发展生态的提案》(第463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王伟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我市科技创新人才成长与发展生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科技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人才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大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在“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上做文章,推进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建设,积极优化人才环境,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一、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搭建科技创新人才成长的舞台。一是加快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辽宁材料实验室已完成科研组织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产学研与国际交流体系、运行管理与服务体系等内部机构设置。启动材料素化、结构化材料等7个颠覆性技术研究所和格莱特国际研究中心筹建工作。确定选聘学术带头人16人,其中两院院士7人、外籍院士4人;选聘研究、技术人员82名。启动“高功率密度多孔介质燃烧材料研制及应用”等一批基础前沿类和关键技术类项目。辽宁辽河实验室完成领导团队、管理团队和科研团队组建,其中,首批组建科研团队82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杰青2名,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获国拨经费7367万元;与鞍钢、黎明发动机开展横向课题2项,获课题经费1957万元;组织开展自主研发项目立项工作,4个项目已具备启动条件。与中国兵器辽沈工业集团、中航发黎明发动机、鞍钢集团鞍钢矿业、中石油辽河油田等省内重点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东北大学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设施已通过专家论证,并在浑南科技城核心启动区确定建设地块,占地面积97.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4.5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落地我市。深入调研8个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摸清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不断完善重组方案。截至目前,我市3家实验室已正式纳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序列,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3家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科技部统一安排申报重组。三是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引育人才优势沈阳市将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作为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和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的重要指标,引导平台以开放的政策措施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发展与人才成长同向同步。2022年新认定的88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集聚科研人员3590名。东北大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形成4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2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四是积极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通过采取市场化的商业模式、人才激励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及企业化的研发、转化和运营等运行机制,围绕“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聚焦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工业互联网、新一代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搭建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产业公共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新型研发机构连续三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截止2022年底,我市已拥有各类新型研发机构100家。

二、实施“兴沈英才计划”,推动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沈阳市发布《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出台政策措施,培育储备青年科技人才。一是制定出台了推进中青年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2022年,我们制定出台了《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沈科发〔2022〕5号),发布了《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等8个配套细则,其中《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对我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申报条件、支持方向、支持标准等内容,对加强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加大了对中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我们按照《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在《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中,对在沈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或重点攻关课题、具备较强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能的青年拔尖人才10万元人才奖励经费支持基础上,新增了给予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人才最高5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加大了对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人才政策加强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育和储备。2022年,我市立项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101项,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219人,平均年龄36.5岁,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78人、占比35.6%,预期培养博士、硕士等青年人才142人,共支持经费1759.5万元,为培育和支持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制定“带土移植”政策措施。在创新团队引进方面,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创新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科研经费、500万元人才奖励;在创业团队引进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在沈转化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助;在外国专家团队引进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与企业开展合作的外国专家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20万元奖励;在战略科技人才引进方面,对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技人才领衔的“项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项目资助。

三、完善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人才成长与发展的良好生态。一是着力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突出业绩导向,突破现有职称、学历、奖项、论文的限制,以发明专利、工程项目、研究报告等业绩成果为重点,着重评价申报人创新创业能力,产业促进、市场收益、企业成长等业界贡献,在政策制定、评价标准、报审评定和聘任上岗等方面向生产一线的技能人才倾斜,开辟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和评审“绿色通道”。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二是支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在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及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强学科建设。2022年,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在沈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提高在沈高校整体办学水平,提高我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制定制度,形成合力。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拨付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17所高校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202个建设项目。三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保障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各类高层次人才,内容涵盖住房公寓、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着力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