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科研成果在沈阳市转化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产学研用有效协同方式的建议
(一)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修订了《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和《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项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力度。鼓励在沈高校院所建立集科技成果备案、分析评价、转化服务等职能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鼓励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技术经纪、技术交易等服务。
为促进技术转移机构提质增量,技术转移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已备案技术转移机构上一年度绩效进行评价,评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2021年,13家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补助390万元,11家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补助220万。目前,我市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1家,全市备案技术转移机构53家,其中,高校院所法人内设机构26家。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对接。
建立产学研合作工作体系,2017年,为了加强与驻沈高校院所合作,沈阳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市长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制度,目的是希望能够形成“将沈阳(企业)创新需求转进去,成为高校院所的创新方向;将高校院所创新成果转出来,成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能量”。2021年,新伟书记把这个机制又提升到“产学研合作”的新层次上,组织区县政府、企业、金融、中介等更多要素参与进来。这期间,市政府协调解决高校院所地方事务127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108项。
组织科技成果发布对接,强化东北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发布、创新需求对接等市场服务机制,搭建“盛菁汇”常态化路演平台,收集发布对接科技成果,2021年,举办精准化路演对接42场,发布科技成果(项目)275项,通过对接促成意向合作45项。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加快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组建20个科技成果中试转化基地,总规划面积超过66.74万平方米,完善技术路径、熟化工艺路线,提高技术转移扩散能力,鼓励中试基地开展项目中试,入驻项目68个,推动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举办“国际基因组学大会第四届眼科大会”“清华大学第二十三次校友工作会议和清华校友助力沈阳高质量发展大会暨第三届清华校友创新论坛”等活动,组织创新主体和外国专家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沈阳市人才交流大会”,开展项目、人才合作洽谈,推动高端人才引进。
二、关于产学研用协作机制建设的建议
(一)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
科技部等9部门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沈阳化工大学成为全国40家试点单位之一。根据试点实施方案,市科技局着力加强赋权试点的推广应用。一是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组织驻沈高校院所开展座谈研讨会,交流经验,编发典型案例,总结试点中形成的改革新举措,加强宣传引导。二是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行动方案》(沈政办发〔2022〕4号),明确推广赋权试点经验工作任务,对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在高新区等科创组团扩大试点范围进行复制推广。
目前,沈阳化工大学成立了赋权工作领导小组和赋权工作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主动服务引导,相继出台了赋权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负面清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制定了标准化赋权协议,发布了第一批可赋权成果清单。在成果处置权方面,学校对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和定价金额不做过多限制,最大限度将成果处置权下放给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权方面,学校根据赋权试点政策,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90%奖励给科研人员。2021年,学校完成38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目前已有7项成果得到转化。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兴沈英才计划”,市科技局出台《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支持校企合作、技术经纪人、企业引进创新项目、人才团队引进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类人才专项实施细则,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主体的政策支持。
市科技局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等机构,开展技术经纪(经理)人、科技评估师、技术合同登记员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东北科技大市场获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辽宁)培养基地,开展科技服务人才培育,构建科学规范的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育体系,不断完善技术经纪(经理)人培养机制,已建起“大纲、基地、教材、师资”四位一体的辽宁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市技术转移协会邀请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专家、北京技术市场协会专家到我市开展现场培训,同时结合实践案例解析、系统操作等内容讲授,取得良好效果。2021年,我市新增培育技术经纪(经理)100余人,科技评估师99人,技术合同登记员88人。
三、关于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的建议
2021年,制定出台市政府文件《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发〔2021〕11号),从综合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载体创新、专利创新、制度创新六方面,集成创新形成27条政策举措。2022年,制定出台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行动方案》(沈政办发〔2022〕4号),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技术创新熟化、夯实转化产业基础、完善转化配套体系四方面,形成19条任务举措。学习国家和辽宁省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完善沈阳市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沈科发〔2022〕7号),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培育市场化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开展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试点,构建政府、行业组织、评价机构、投融资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为加大惠企政策推介,畅通政企互通渠道,市科技局在省市带土移植大会、浑南区双创活动周等活动中,同时借助市营商平台等深度覆盖,深化“万人进万企”活动,为企业集中开展政策解读,服务企业2400家次,发放资料千余份。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9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