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以促进沈阳高质量发展提案》(第012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九三学社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以促进沈阳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具有高度专业聚集度产业集群的建议

(一)集聚重点产业构建产业链条

召集驻沈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配套“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研究和部署建设产学研政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全产业链创新,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工作。通过“内行碰撞”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市场需求的配套衔接,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统筹推动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沈阳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沈阳市未来产业培育和发展规划》实施。以未来产业创新平台、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为依托,瞄准产业发展空白点攻克技术难关,找准产业发展机会点引进重大项目,逐步搭建 “3+2”未来产业体系,形成越来越多的新经济增长点。

(二)建设产业与技术创新联盟

我市指导和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高校、院所等单位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制定出台《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绩效考核办法》。支持组建了由26个联盟组成的沈阳科技创新大联盟,进一步推动联盟有序发展,促进产业跨界交流合作。IC装备、机器人、无人机等产业技术联盟在各自行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打造前沿技术产业链股份制联盟做法入选第三批国家全创改推广经验清单,示范作用增强。目前,我市共有各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5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2家、市级32家),累计拨付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政策补助资金900万元。

开展行业研究,服务产业发展。IC装备创新联盟通过开展IC装备行业调研和政策研究,与政府共同编制《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IC装备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科学并具有前瞻性的《沈阳IC装备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沈阳IC装备联盟调研报告》,为政府聚合企业及行业发展提供借鉴。压缩机创新联盟针对行业生产发展情况编写了《2019年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全面反映了风机行业生产发展情况。5G创新联盟组织编写了“沈阳市5G应用场景创新方案汇编”,为政府部门、联盟成员单位、辽沈地区相关企业共享,为应用5G技术创新提供创新案例、创新方法和创新思维。

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打造联盟服务平台。机器人创新联盟由盟主单位新松公司建有9个专业服务平台,其中新一代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洁净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4个共性技术平台累计服务企业50余家。IC装备创新联盟拥有专业服务平台8个,包括成员单位共建的“集成电路装备精密零部件加工制造与检测服务平台”及“辽宁半导体装备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承担国家系列科技重大专项20多个,拥有专利350多项,主持制定2项行业标准。工业设计创新联盟现有4个专业服务平台。OTO 工业设计产业技术云服务平台,完成工业设计需求与对接服务子平台,实现装备产品工业设计需求对接服务、在线咨询服务和协同设计服务,成功注册企业512户,月访问人数达1000余人次,有效帮助企业由独立创新向产业集群的协同创新模式转变。

牵头组织重大项目,解决共性技术难题。压缩机创新联盟联盟以沈阳透平压缩机公司为主,与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单位开展了“流体机械节能与系统智能调控技术”研究,与西安交通大学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大型流体机械并行软件的应用示范”项目研究,与大连理工大学开展国家海洋工程装备科研项目“天然气液化用大型混合冷剂压缩机”研制工作等,共承担国家、省市重大项目11项,项目资金超过29亿元。民用航空创新联盟承担的国家、省市项目为民用航空产业提供了飞机先进设计技术和飞机先进装配技术及装备,如《大型飞机舱门数字化装配技术》为沈飞民机公司提供机器人制孔技术和机器人修边技术,有效减少大型飞机舱门部件的平均准备周期和平均装配周期,降低了工人的劳动生产强度。铸造创新联盟围绕辽宁省重点发展12条创新链发展规划,联合中科院金属研究所、沈阳银丰铸造有限公司等共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27项,攻克了一批关键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问题。

二、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政策落实的建议

(一)完善创新政策体系

着力建立完善激励导向创新政策,2017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推出30条支持鼓励科技创新新政;同时出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等4个配套文件,部署产业转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壮大创新主体等8项重大创新工程,形成具有较高含金量、创新突破性的“1+4”系列政策。在此基础上,2018年8月制定了《沈阳市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规划》,11月发布了《沈阳市关于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科技创新政策的“四梁八柱”基本构建。

(二)强化政策协同配套

着力创新政策有效衔接和协同推进,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科技型企业“双培育”、重大研发与转化项目“双百工程”、技术合同补贴、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等陆续制定了政策性意见和方案,形成了资金项目等创新资源与思维理念等创新方式方法的多重叠加,完成了对科技创新重点环节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积极落实各级成果转化政策,完善成果激励机制,推动成果“三权”改革,探索成果转化有益举措,总结形成的沈阳化工大学“定向研发、定向服务、定向转化” 订单式成果转化机制和东北大学“收益共享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模式等经验在国家和省复制推广,沈阳工业大学5%“黄金股”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入选国家全创改百佳案例。今年3月制定出台《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立足于增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动力,进一步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部署转化链,增强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创新效能。其中,包含了建立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机制、推进高校院所完善创新制度、夯实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基础、完善高校院所转化配套体系、强化高校院所转化服务体系5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

(三)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为持续扩大科技创新政策的覆盖面,让更多创新主体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近年来,市科技局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推介力度。每年均会同市税务局、统计局、各区县(市)等部门,围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R&D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开展了多场次内容丰富、形成多样的政策辅导和专题培训,力争创新主体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18年,全市1626家企业享受政策,所得税减免额13.68亿元;R&D投入占GDP比重2.68%、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居全省各市研发投入强度之首。今年,将聚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展示科技成创新工作成效。

三、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建议

(一)培育企业创新主体

以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搭平台”的培育理念,通过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集成全市资金、金融、人才、环境等各项创新要素,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阶段性的重点支持,提供精准服务,扶持企业顺利通过发展过程中关键节点,使科技型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企业创新主体的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带动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集群,为我市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东北亚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截止2019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836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630家。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建设,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提质增效,不断培育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成为新的创新主体。通过科技招商引进一批、科技人员创办一批、新型双创载体孵化一批、传统产业改造一批等多种渠道,加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扩张,进一步增强企业生命力,提升科技型企业的总体规模,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努力实现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创新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倍增,为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聚焦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领域,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创新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引领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升高”。围绕“前沿技术、新兴产业、市场需求、企业规模、人才团队”等要素,开展定向帮扶和精准服务,促进企业在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人才引进、科研投入、规范管理等方面达标升级,快速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强度大、注重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巩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东北城市的领先地位。

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遴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优选一批沈阳市瞪羚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提供精准、集中、持续的个性化培育服务,扶持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增强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加快推进其成长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瞪羚企业,攻克一批新技术,建设一批新项目,开发一批新产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形成了龙头引领、产业链延伸、集群壮大的局面。

(二)组织实施“双百工程”

为集成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按照市领导要求,市科技局于2017年启动实施了科技创新“双百工程”,即大力实施百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百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2-3年的滚动实施,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加速一批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截至2019年底,“双百工程”累计立项项目323项。其中,重大科技研发项目174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49个。累计支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150项,资金总额1.496亿元。通过制发《持续推进“双百工程”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进度和要求,形成了全局齐抓共管、有的放矢、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是组织开展“双百工程”实名制服务。根据人员工作岗位调整和新增项目实际,梳理形成《2019年“双百工程”项目实名制服务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沈阳市科技创新“双百工程”项目实名制服务的通知》,明确了精细服务、主动服务和按需服务三方面工作内容。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组织全局实名制服务人员与168项在研的“双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立了密切联系,提供“保姆式”管家服务。全年,实名制服务人员通过实地调研、电话和微信等方式为“双百工程”项目提供服务近600次,传递第20届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第21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信息500余条。

二是实施“双百工程”项目+对接行动。在深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方式灵活、内容具体、主体明确”的“双百工程”项目+对接行动,在2019年沈阳市科技成果对接会上,对97项在研的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进行了集中宣传展示,开展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对接洽谈。推动沈阳盛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宁壮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和辽宁省轻工科学研究所等一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技术需求和人才资源对接,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专题开展“双百工程”项目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以高层次科技人才为服务对象,开展政策咨询、信息传递、需求对接服务近500次。

三是持续支持“双百工程”项目建设。在2019年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9430万元,对96个“双百工程”项目给予支持,其中,新启动重大科技研发项目3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2项,“双百工程”项目库进一步充实,确保“双百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持续产出、持续发力。“双百工程”实施以来,共立项323项,累计解决关键核心及共性技术825项,知识产权申请1755件,授权专利879件,吸引产学研合作单位425家。项目承担单位与日本、韩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国的跨国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了技术、人才引进、联合攻关、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科研合作,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三)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技创新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研发组织的一种创新形式。与传统的科研机构相比,新型研发机构突破了地域、组织与技术的限制,在投资建设主体、管理运行机制、支撑产业发展、促进成果转化和集聚优秀人才等方面都具有更高的创新性、灵活性与先进性。市科技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激发创新内生动力的总体部署,根据我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在赴深圳、武汉等地进行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学习江苏工研院的做法,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和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沈科发〔2017〕51号),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工作。新型研发机构的标准,一是在沈阳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实体,投资主体明确,具有完善的建设和运行模式;二是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不低于50%,其中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应占研发人员总数的1/3以上;三是具有能够满足开展研发需要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和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四是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主要任务、发展方向、建设目标及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

目前,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1个,其中产业技术研究院18个、协同创新中心3个;备案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12个。通过梳理分析表明,新型研发机构正在成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中异军突起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形成产业创新优势。21个新型研发机构均为法人实体单位,涵盖了新能源、智能装备、智能制造、增材制造、生物技术、智能医疗、工业设计以及通用航空等15个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新创办或孵化企业92家。

二是聚集产业创新人才。21个新型研发机构在职人员达到1509人,其中研发人员705人,占47%;高层次人才282人,占研发人员40%,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7人,其中院士达到8人。

三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21个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基础和条件良好,研发服务场地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拥有科研仪器设备1622台套,原值达到3.9亿元;研发投入达到5.8亿元,未来三年研发投入预期将达到14.9亿元。

四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21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广泛吸引清华大学、上海交大和西安交大等著名高校院所加盟,产学研合作单位达151家,柔性引进人才282人,实现产业协同创新。围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与共性技术凝练课题147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83篇,申请专利274件,获得授权专利164件,形成技术标准11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4项,省级科技奖励18项。2019年实现产值6.4亿元,利税8367万元,研发服务收入达到4.6亿元。

四、关于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搭建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

推动沈阳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运营,搭建和优化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试验和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完善条件平台基础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平台服务质量,通过开通400服务热线,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无缝对接。新建了条件平台沈北新区工作站,依托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组建了专门技术服务团队,与沈阳农业大学签订共建协议,组织全市17个高校院所代表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推动高校院所仪器开放共享。开展创新券的兑付评审工作,对符合兑付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助。2019年兑付科技创新券577.3余万元,为211家企业提供了包括研发、检测、咨询、知识产权贯标、导航等各类科技服务;通过创新券的实施,共有84家单位研发了90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42家企业取得了59项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已经汇聚了我市主要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304家,共享科研仪器设备2298台(套),登记科技成果1994项,在线注册企业1154家,提供科技服务项目2782项,累计技术服务交易额达7490万元。推进京沈合作。与北京市科委签署了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合作站共建协议的补充协议,使沈阳企业购买北京科技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服务时,同时能够享受的沈阳科技创新券的补贴政策。

(二)发展市场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

省市区三方合力推动东北科技大市场建设升级,委托专业化机构运营,升级服务功能,实现技术转移服务达十大类。为提高技术转移行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服务水平,2019年8月,成立辽宁省技术转移机构联盟,12月,成立了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联盟和协会秘书长单位同时选择了位于我市高新区的东北科技大市场,这将有利于我市技术转移和科技创新服务的探索,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培养技术转移人才,活跃技术市场,促进本市技术转移行业健康发展。支持建立技术经纪人培养体系,我市依托火炬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中科创新产业孵化园联合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已累计培育技术经纪人达到450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取得新进展,实施双创载体建设6项行动,探索“双创+楼宇”“双创+骨干企业”“双创+产业园区”等载体建设模式,全市各级双创载体面积达到505万平方米,集聚创新创业人员达15万人,在孵企业(团队)超过1.1万家(个)。

(三)鼓励企业开展国(境)外合作

加大力度实施引智计划,支持企业通过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开展联合攻关。近年来,市科技局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各类引智计划支持我市创新主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限制,带动新兴学科发展,填补国内产业空白,加速新产品研发。

支持国际研发机构建设,开展跨国科研合作,填补国内空白,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为鼓励我市创新主体引进国外创新资源,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了国际研发机构支持政策,2018年以来,投入科技资金1500万元,支持东北大学、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东软集团等单位建设国际研发机构,集聚国外优秀创新资源,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国际研发机构成立以来,项目承担单位与美、英、德、西、日、韩等12个国家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围绕企业和市场需求,以及我市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技术瓶颈,积极开展了人才引进、联合攻关、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的跨国科研合作,部分研发机构还承担了国家、省、市多项科研项目。截至目前,共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难题38项,其中:开发新技术23项,新工艺3项,新产品12项;申请专利110项,其中:发明专利72项,实用新型33项;获得专利授权78项,版权著作权7项;获得省级奖励4项,市级奖励4项。沈自所“先进机器人学与机构学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引进英国变胞机构以及可重构机构的创始人和奠基人,联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英国牛顿基金重点项目,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变胞特性电力检测与维护机器人,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进行大规模示范应用,社会效益显著,该研究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