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壮大创新发展新动能相关政策的提案》(第015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马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壮大创新发展新动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情况

2019年,围绕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创新发展新动能工作,我市探索建立“常态化申报、阶段化征集、专业化甄别、多元化发布、系列化对接和多层级支持”的工作模式,务实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问题与技术需求的对接。全年,围绕机器人、IC装备、人工智能等13个重点领域,共组织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137项,落实研发补助资金7.39亿元。

一是确立标准。委托中科院武汉情报文献中心开展“卡脖子”重大技术问题系统研究工作,形成了《沈阳市“卡脖子”重大技术问题研究》报告,明确了“卡脖子”技术问题的定义、特征、分类、遴选方式、判定标准等。

二是开放征集。面向全市对“卡脖子”技术问题进行了全天候的发动和征集,共征集到“卡脖子”技术问题396项,涵盖智能制造、IC装备、人工智能、机器人、通用航空、智能交通、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医疗、新材料、生物医药、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现代农业等13个技术领域。

三是专家评审。建立“卡脖子”技术问题专家咨询委员会,面向驻沈科学院系统科研院所及各高校,从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海外留学经历、对本领域前沿技术的熟悉程度等方面征集筛选中青年专家65名,成立了13个技术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征集的项目进行甄别。同时,委托19家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组织80名行业专家,对部分征集的“卡脖子”技术问题进行逐项甄别。

四是建立目录。通过甄别,确定《沈阳市企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目录》第一批项目68项。其中,IC装备及零部件领域8项、机器人领域3项、通用航空领域2项、先进装备制造领域12项、新材料领域4项、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3项、智能交通领域3项、通用航空领域1项、数字医疗领域11项、生物医药领域8项、资源与环境领域2项、现代农业领域11项。

五是广泛对接。针对“卡脖子”技术问题,开展“一对一”专项对接,如组织沈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沈阳真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交的技术问题,分别与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10名专家对接交流,开展内行碰撞、对接,形成解决方案。开展“面对面”集中对接,在“5.28”沈阳市科技成果对接会上集中发布了包括“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内的112项技术需求,围绕智能制造、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汽车制造、新材料等5大技术领域开放式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对接,面对面探讨  深度合作。

六是多层次组织实施。积极动员引导高校院所、重点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发挥东软大健康产业园、机器人未来城等创新载体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示范带动作用,争取国家层面立项支持项目43项,资金4.42亿元。争取省级层面立项支持项目33项,资金2.05亿元。市级层面安排6200万元补助资金,择优支持重大科技研发项目3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2项、东软大健康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补助10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培育产业新动能。

二、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工作情况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政策。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面向我市龙头骨干企业征集项目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争取更多支持,放大市政府投入资金规模。同时,组织全局力量和资源精心谋划、主动出击,及时捕捉把握上级有关政策、项目、资金关注重点,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各类科技专项资金支持。2019年,我市各类创新主体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卡脖子”重大技术项目)76项,累计争取支持资金6.47亿元,其中,争取国家层面立项支持项目43项,资金4.42亿元;争取省级层面立项支持项目33项,资金2.05亿元。截至2019年底,围绕我市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从国家、省、市三个层面,共组织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137项,落实研发补助资金7.39亿元。

二是协同国家和省资源。按照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联合基金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市会同省科技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每年出资2500万元,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新一轮联合基金设立。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面向对我市经济发展牵动力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征集联合基金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经专家评审、凝练汇总,择优形成22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占全省指南建议的55%。

三是持续实施双百工程。围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在交通装备、智能装备、IC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以及农业和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集聚优势科技资源和研发力量,实施百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百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截止2019年底,累计立项323项,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7亿元,拉动全社会研发投入64.79亿元,拉动比例达到1:28,解决关键核心及共性技术902项,申请专利1363件,授权专利609件,吸引产学研合作单位421家,新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20家,签订成果本地转化协议128份。参与“双百工程”科研人员达9453人,集聚高水平研发团队317个,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310人,两院院士21人,长江学者22名。

三、引进高端人才、培育青年人才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我市产业发展引进高水平人才团队。安排科技专项资金3900万元,对新获批的2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0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和30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引导、集聚了一批跨学科、老中青相结合的团队,共有硕士以上科技人才7351人,正高级科研人员1114人,博士1312人,其中40岁以下3857人,占引进总数的52%。引进外籍科研人员275人,长江学者10人。支持“东北大学智慧系统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在全球范围内招聘高层次研发人员,引进外籍人员9人,其中图灵奖得主1人、外籍院士5人;支持“中西高等材料研究院”聘请西班牙马德里高等材料研究院国际知名材料专家加盟,集聚欧盟玛丽居里学者、西班牙杰出青年科学家、长江学者等40名高端人才。

二是推进海外人才引进工作。支持我市创新主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为外国专家配套年薪、生活费、国际旅费、交通费等方面资金1000余万元,引进来自美国、俄罗斯、德国等7个国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34人。举办“沈阳智创师创新创业大赛”“中科院青年科学家沈阳行”等7项科技交流活动,各类论坛、座谈37场次,组织参与 “第20届中国海创周”等引才引智活动。建立“青年科学家智库”,吸纳中科院系统青年科学家178人;宣传人才引进、创业孵化等政策100余项,解读和咨询服务630人次,组织对接洽谈142人(项)次,达成引进意向84人,签订合作协议59份;吸引诺贝尔奖获奖者等外籍院士4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内外知名机构专家学者52人,中科院青年科学家500余人来沈建言献策。

三是开展外国专家奖励活动。推荐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魏岚德博士获2019年中国政府友谊奖,得到李克强总理亲切接见,获得国家外专局充分肯定,坚定了宝马集团在沈阳投资发展的信心。组织开展2019年沈阳玫瑰奖评选表彰活动,对15名外国专家授予沈阳玫瑰奖,授奖人数创历史新高,增强了外国专家的成就感、荣誉感和对沈阳第二故乡的认同感、归属感,对促进我市中外交流与合作、优化引进外国人才智力环境,扩大我市国际影响力具有特殊意义和作用。

四是大力培养青年英才。落实《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盛京人才”战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高地的意见》(沈委发〔2015〕9号),实施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每年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岗在聘、具有特殊优秀的科技创新潜能、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或以主要研发者身份参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给予10-30万元支持。2019年安排项目132个,安排资金1575万元,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3人,国家级高企研发部门负责人1人,国家级项目负责人16人;省科技奖励获得者9人,省计划项目负责人22人,省研发中心负责人4人(技术工程实验室1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人,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1人,高企技术研发负责人1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杰出人才2人,领军人才9人,拔尖人才9人,高级人才17人;其中具备正高级职称人才61人,副高级职称人才86人。

五是修订科技人才政策,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标准。依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先后对科技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补助、科技人才创业扶持、高端外国专家年薪资助等人才政策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坚持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实际贡献为导向,打破了以往三无青年人才难以获得支持的工作局面,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搞个意见》,突出科学精神、能力、业绩,注重科研诚信和学风作风,注重在学科领域的活跃度和影响力、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对于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注重评价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带动就业、产业科技含量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对于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注重评价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篇。对于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注重评价团队协作创新能力,以及团队负责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力;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篇。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沈阳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