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多措并举助力我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34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1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李宗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助力我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降低辽宁装备制造业整体水电供暖价格

(一)工商业用电价格。电价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2020年,我市落实省发展改革委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降价幅度为5%。共惠及工商企业34万户,优惠电费5.48亿元。2021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我市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至0.6379元/千瓦时,降价幅度为1.13%。现行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9位,在东北4市中与大连并列第3位,处于中等水平。

(二)非居民供热价格。我市现行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建筑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过0.3米加收10%的采暖费;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用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加收幅度。就长江以北实行集中供热的2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折算后的可比价格进行对比:我市非居民类供热价格与长春都位居第8位,处于较低水平。

(三)非居民用水价格。我市现行非居民用水价格为5.25元/立方米(含1.40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7位,在东北4市中位居第3位,处于中等水平。2020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市出台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的政策性文件,将非居民用用水终端价格由5.25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1.40元/立方米)降低至4.98元/立方米,降价时间为2020年4月1日-6月30日,共惠及非居民用水户17.05万户,减免水费1008.53万元。

二、建立企业转型升级帮扶对接机制

(一)落实支持政策,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一是推进国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04专项)。2017年以来,累计支持国家04专项项目11个,市级04专项地方配套项目11个。二是推进重大装备研制应用。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市级重大技术装备首次应用补助三级政策支持。2017年以来,累计支持国家保险补偿项目88个,省级保险补偿项目38个,市级首次销售补助项目48个。三是支持智能升级示范项目。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为抓手,在全市工业制造业企业范围内助推两化深度融合,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自政策执行以来,累计优选通过32个智能升级示范项目。组织智能制造领域专家为拟建成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现场“义诊”。企业进行智能升级后的运营成本下降、产品研发周期大幅缩短。四是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实施的生产线调整、设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改造,以及在技术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环保和管网等配套设施改造。

(二)打造工业服务平台,促进全产业链资源共享。一是搭建“沈阳市工业生产要素服务平台”和“生产要素”微信公众号,推动工业领域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促进地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产品、技术、设备、招工、原材料、机加配套、物流、科技服务、工程项目等生产要素的供需对接和融通发展,切实帮助企业抓商机、促合作、解急需,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落地。目前,平台集成了辽宁省6.3万户工业企业的信息,上线18.9万种工业产品。其中:涉及沈阳市2.8万户企业,工业产品10.2万种。二是搭建“装备制造业工业设计产业链云平台”,满足中小企业的工业设计需求对接、工业设计过程的服务支撑、产品及技术交易系统和资质认证服务系统等方面的需求,给予中小型企业、创新创业与投资孵化者全产业链的技术支持。2017年以来,成功共享创新资源2540余个,对接企业与用户3400余家,发布创新导向信息2万8千余条,实现了设计资源共享、创新设计导向及产品与技术交易,为制造企业提供设计过程支撑服务。

(三)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企业间的配套协作。围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依托沈鼓集团、北方重工、沈阳机床、三一重装、特变沈变等龙头企业,积极开展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对接活动,促进企业间交流合作,推动共同发展。近年来,召开装备制造业企业产品配套对接会9次,累计吸引了420余户企业参会。通过面对面交流采购需求及相关配套能力,帮助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做好深度协作对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三、建立沈阳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双向对接的体制机体

(一)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2020年3月9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建立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创新制度、夯实成果转化基础、完善转化配套体系、强化转化服务体系等5方面17项任务,是一项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工作举措。《方案》鼓励高校院所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调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积极性。沈阳化工大学获批科技部等9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二)加强产学研合作。我市高度重视在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间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高校院所技术和人才优势,聚焦企业和产业前沿需求。总结宣传推广东北大学“收益共享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5%“黄金股”激励机制、沈阳化工大学“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 订单式成果转化机制等做法,提高科研团队和科技人才成果转化积极性。促进研发与转化的同时,更好地实现了科技人才在产业行业中的优势聚集、在专业领域内的深度培训与在科研创新中的突破实践。

四、优化“卡脖子”技术产学研体制机制

制定《沈阳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计划专项实施细则》,明确了关键核新技术判定标准、需求管理、项目组织、支持方式、管理职责等方面要求,系统梳理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计划专项行动的组织模式和经验,进一步明晰了项目形成机制和支持方式。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沈阳市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问题的通知》,在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开辟“需求征集”栏目,按照“常态化申报、阶段性汇集”和“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面向我市创新主体广泛征集企业在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卡脖子”技术问题需求。共征集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需求246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需求129项。2020年安排下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59项,拨付专项补助资金5500万元,拉动企业研发投入6.06亿元;安排下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0项,按照“先立项、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