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初创型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吸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进展情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生力军,是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2017年以来,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启动实施了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在组织领导、市区联动、政策措施、辅导培育、精准服务等方面多措并举,探索了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新模式,有效缓解了我市科技型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创新弱的局面,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跨越式增长,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强化。截至2018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431家,数量占全省三分之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538家,超过80%企业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536家,其中有7家成长为国家瞪羚企业,对产业增长贡献显著;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230家,连续两年领跑东北各市,总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出口总额近百亿元,解决就业人员近20万人,其中收入上亿企业超过200家;持续壮大的科技型企业群体已经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关于您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局会同市工信局拟在2019年联合推进实施沈阳市企业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工程,已起草了《2019年沈阳市企业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工作方案》呈市人民政府审定。您提出的五个方面建议与方案高度契合,各个角度非常专业精准,具有极强的指向性和可操作性,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确定培育目标。以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搭平台”的培育理念,通过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集成全市资金、金融、人才、环境等各项创新要素,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阶段性的重点支持,提供精准服务,扶持企业顺利通过发展过程中关键节点,使科技型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企业创新主体的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带动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集群,为我市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东北亚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19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1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200家,一批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
二是确定资金来源。我市2015-2017年,通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相关资金对新认定的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万元资金补贴,每年对上一年度符合要求的企业落实政策资金。近两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受政策激励拉动的效果非常显著,实现了高速增长。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相关政策已经到期,2018年已经落实了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资金。目前处于政策“真空期”,为此,我局拟在市科技创新资金中列支,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等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补贴,以实现科技型企业数量的可持续增长,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是确定专项扶持政策。资金方面,拟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超过10万元的,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纳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瞪羚企业的,给予100万元补助。项目方面,市科技计划对培育体系的企业申报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承担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纳入培育体系的企业申请各级各类研发项目支持。科技金融方面,充分发挥沈阳市科创基金作用,设立德鸿、众创、新松等3支天使基金,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命全周期的基金投资体系;鼓励中信、浦发、兴业等14家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出新型金融产品,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优先推荐沈阳市瞪羚企业获得银行、投融资机构支持,优先推荐纳入我市上市企业培育库;从培育体系内的企业遴选百家企业进入科技金融重点企业库,优先提供金融支持服务。落实人才、税收各项普惠政策等方面,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奖励、人才“24条新政”和“新9条”等政策宣传落实力度;扩大科技创新券补贴范围,提高补贴额度,推动企业向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等综合服务平台购买科技服务,降低创新成本。
四是持续优化双创生态。引进中国工程院东北双创平台、清华启迪等13个知名双创载体,打造城市双创高地。中关村(沈阳)领创空间在孵企业11家,中关村科技金融超市挂牌、集聚京沈科技金融机构23家,入驻率达到80%。沈阳·中国智谷双创街集聚投资机构50多家,双创团队30余个,创业导师200多人。启迪科技园(沈阳)入驻及毕业企业100余家,吸纳高端人才就业超过1500多人。东大优客工场6000平方米投入使用,入驻企业及初创团队14家,服务创业者400多人。浪潮大数据公司“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东北创新创业平台”入选工信部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围绕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将着力建立沈阳市企业创新主体梯度培育体系,搭建在线服务平台,形成市区两级联动、线上线下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一是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建设,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提质增效,不断培育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成为新的创新主体。通过科技招商引进一批、科技人员创办一批、新型双创载体孵化一批、传统产业改造一批等多种渠道,加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扩张,进一步增强企业生命力,提升科技型企业的总体规模,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努力实现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创新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倍增,为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工作安排,4月启动网上评价工作,全年受理企业注册申报,省科技厅不定期按批次公示。各区、县(市)的科技、工信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广泛宣讲解读政策,审核企业的注册申报信息,帮助企业调整完善,获得入库“登记编号”,配合省科技厅完成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报备科技部火炬中心工作。
二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聚焦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领域,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精心遴选300家以上创新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引领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升高”。围绕“前沿技术、新兴产业、市场需求、企业规模、人才团队”等要素,开展定向帮扶和精准服务,促进企业在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人才引进、科研投入、规范管理等方面达标升级,快速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强度大、注重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巩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东北城市的领先地位,力争实现对国内其他副省级城市的超越。
全年分三个批次遴选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4-5月进行第一批遴选,6-7月进行第二批遴选,8-9月进行第三批遴选。遴选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并参考其他地区做法,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评审得分50分以上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全年分三个批次向省高新技术企业办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6月推荐第一批次,7-8月推荐第二批次,9-10月推荐第三批次。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评审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获得推荐。
三是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遴选200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优选一批沈阳市瞪羚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提供精准、集中、持续的个性化培育服务,扶持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增强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加快推进其成长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瞪羚企业,攻克一批新技术,建设一批新项目,开发一批新产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形成龙头引领、产业链延伸、集群壮大的局面。
四是大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一是发挥重点双创载体示范作用。支持国际软件园、锦联新经济产业园、三好双创街、智谷双创街等重点双创载体和园区发展,推动双创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生态,带动全市创新创业加快发展。二是发挥重点双创机构带动作用。鼓励东软集团、机床集团、辽宁出版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及东北大学等重点高校院所依托产业、技术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专业化孵化、精细化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三是发挥“盛菁汇”双创活动品牌作用。推动双创活动常态化、多样化,力争做到“主体活动月月有、系列活动周周有、对接洽谈天天有”,以“盛菁汇”为平台凝聚创业项目、创业团队、投资人等创业要素,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催生一批创业企业。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5日
(联系人:周晶,联系电话:1333249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