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高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提案》(第0469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5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刘宏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2017年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出台《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部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6大重点任务,提出20条推进落实的意见措施。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投入

1.实施科技创新“双百工程”,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加速一批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2017年启动以来,“双百工程”累计立项项目281项,其中,重大科技研发项目144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37项。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28亿元,拉动全社会研发投入65.58亿元,拉动比例达到1:28。“双百工程”共解决关键共性技术813项,共申请专利1237件,授权专利524件。集聚高水平研发团队275个,科研人员达8400人。2017年我市R&D经费支出140.1亿元,增长1.15亿元,占GDP比重2.42%。

2.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高研发投入。2018年兑付科技创新券的66家企业中,有高新技术企业31家,小巨人企业10家,双培育企业10家。引导推动企业研发投入2889万元,其中,用于技术研发1600万元,占比55%;用于技术检测1200万元,占比41%;用于知识产权投入72万元,占比2.5%;用于科技信息服务17万元,占比0.6%。通过创新券的实施,共有28家单位研发了33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12家企业取得了15项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企业购买科技服务降低了286.5万元成本,服务机构共完成618.7万元的收入。

3.加强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建立了技术合同登记工作体系,对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进行了调研发动,对重点合同登记单位进行了跟踪服务。2018年全市登记技术合同8078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252.04亿元,同比增长15.85%。落实技术合同补贴政策,对在我市转化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输出方,按照合同额10%给予补贴,2018年全市共有58家单位的169项技术合同享受政策,补贴金额1002.8万元。

二、促进高校成果转化

1.积极推动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全面推行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创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和机制。组织召开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议,总结宣传推广东北大学“收益共享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5%“黄金股”激励机制、沈阳化工大学“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 订单式成果转化机制等做法,提高科研团队和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2.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组织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大中小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2017年、2018年累计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对接会30余场。尤其是2018年5月28日组织了我市规模最大,产学研金介等多要素融合的“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征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1239项,企业技术需求1302项、组织千家科技企业、百家高校院所、50家服务机构开展对接合作,现场签订合同10余项。2018年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完成科技成果本地转化755项,占其在辽宁省转化项目数的62.6%。

三、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2017年以来,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科技局启动实施了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在组织领导、市区联动、政策措施、辅导培育、精准服务等方面多措并举,探索了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新模式,有效缓解了我市科技型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创新弱的局面,全市高企数量实现跨越式增长,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强化。

截至2018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431家,数量占全省三分之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538家,超过80%企业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536家,有7家成长为瞪羚企业,对产业升级贡献显著;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230家,连续两年领跑东北各市,总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出口总额近百亿元,解决就业人员近20万人,其中收入上亿企业超过200家(具体数据待2019年5月完成国家科技部统计工作后,编制沈阳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中出具);持续壮大的科技型企业群体已经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1.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制定出台《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和《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动态管理考核评价办法》,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加速推动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两年来,共认定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1家,拨付技术转移机构奖补政策资金360万元。目前,我市各级技术示范转移机构41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13家、市级21家)。

2.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我市制定出台《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指导和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高校、院所等单位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IC装备、机器人、无人机等产业技术联盟在各自行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2018年市科技局支持组建了由26个联盟组成的沈阳科技创新大联盟,进一步推动联盟有序发展,促进产业跨界交流合作。目前,我市共有各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50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2家、市级26家。

3.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目前我市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载体124家,孵化场地面积35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7441家,集聚创新创业者10万余人,涌现出华府青创、米库创服等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本地优秀众创空间,成长出中新创客、中国瓷谷、盖恩科技等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专业型双创载体,为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提供空间。

4.开展科技金融工作。设立了首期规模4亿元的沈阳市科技创新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航空航天,节能环保,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设立了德鸿之星天使投资基金、众创天使投资基金、新松机器人天使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企业发展。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4日

(联系人:曹宇,联系电话:1894015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