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先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高校科技园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构建‘基金-设备-服务-场景’一体化生态的建议”收悉。您精准剖析了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梗阻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与我市当前推进的重点工作高度契合。结合我局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融合型功能载体”建议
(一)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布局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在2026年优先建设3家市级示范高校概念验证中心”建议,我局2025年分两批共备案建设55家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覆盖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7个重点产业方向。其中,依托东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在沈高校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已达19家,占总量的34.5%。同时,沈阳自动化研究所、金属研究所等中科院系统院所建设的5家概念验证中心已成功获批省级备案。
(二)大学科技园载体持续强化
全市已备案大学科技园35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家。2025年,我局对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沈阳工程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250万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提升孵化服务能力。依托这些园区,已推动高校与企业在空间临近区域内实现“实验室—验证—孵化”快速响应,如沈阳理工大学科技园距离校内重点实验室车程5—8分钟,已初步形成您建议的“物理聚合、功能联动”格局。
(三)“需求场景”对接机制
在第三届辽宁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暨高校科技成果东北地区对接活动中,我局探索性开展了“高校科技成果超市体验”“科技成果竞价”“大学生创新创业市集”等活动,现场落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9项,技术交易额突破1亿元,实现了企业需求与高校成果的面对面精准对接,有效推动了科研从“我能做什么”向“企业需要什么”转变。
二、关于“构建四维生态”建议
(一)设备层维度,开放共享格局已形成
全市高校拥有单价50万元以上科研设备超5000台套,我局依托沈阳市科技条件服务平台,已推动其中具备中试改造潜力的设备纳入共享目录。2025年,通过深入创新主体宣传技术合同免税政策和“免申即享”奖励政策,推动技术合同应登尽登。沈阳三生“重组人双特异性抗体”项目合同被认定为技术许可合同,成交金额70%即9.8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70.56亿元)以技术贸易类营收注入沈阳,在沈纳税达4.4亿元,充分体现了高价值成果通过验证后释放的巨大经济效益。
(二)服务层维度,专业服务体系已健全
1. 技术经纪服务方面,出台《沈阳市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5年新培育科技评估师38人、技术经理人131人,全市累计培养技术经理人1267人,为成果转化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撑。
2. 检测认证服务方面,支持11家中试基地、平台及验证中心申报国家制造业中试平台,沈鼓核电泵业等4家单位入围工信部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培育名单,数量居东北首位。全市拥有各级中试基地71家,中试验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3. 知识产权服务方面,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等机构,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快速预审、风险筛查等服务。
4. 科技金融服务方面,2025年,全市登记技术合同138983项,成交额830.6亿元,同比增长14.9%,位居东北第一。科技服务业规上企业营收178.82亿元,同比增速7.91%,社会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全省首家“科技金融服务驿站”试点落户高新区,服务企业140余户,成功对接信贷融资需求60笔,实现放款1.83亿元;加强科技金融对接,举办了青年人才创业路演、人工智能领域专题路演等路演和对接活动,加强金融机构和科技项目、科技企业的对接交流;会同商业银行盛京银行结合积分制和科技型企业轻资产及发展周期特点,推出盛科贷等创新金融产品,已支持231户科技型企业融资37.4亿元。
(三)数据层维度,需求导航机制已运行
依托技术合同登记数据和校企对接活动,我局持续梳理企业技术需求。2025年,在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建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沈阳分中心”框架下,已初步形成跨区域的需求—成果匹配机制。同时,在沈北大学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设立技术合同登记处,全市登记处增至9家,确保技术交易数据实时归集。
(四)场景层维度,揭榜挂帅机制已成熟
您建议的“企业出题、高校揭榜”模式已在我市全面推行。2025年,我局通过组织召开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沈阳市新材料产业集群推进会,签署共建区域性材料科技创新高地合作协议,推动龙头企业发布技术需求,引导高校院所“揭榜”攻关。
三、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机制”建议
(一)专项基金与资金监管
1. 种子基金布局:我市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构建“2+3+N”基金体系,设立8000万元科技创新种子基金、4亿元成果转化基金,已投资21家科技企业。针对建议,将依托现有基金体系,优化概念验证早期项目扶持模式,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引导基金等方式精准赋能;2025年依托技术合同认定,助力沈阳三生等企业实现大额技术贸易营收落地,为成果早期验证转化提供坚实资金支撑。
2. 资金流向实体: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中,推进驻沈重点高校赋权改革工作,探索“里程碑拨款”机制。中科院金属研究所和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已形成在沈产业化成果清单和促转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投向实体转化环节。
(二)税收优惠与场地支持
1. 载体税收优惠:我市对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大学科技园、中试基地等载体,符合条件的已享受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浑南科技城等核心载体对入驻项目提供场地租金减免支持。
2. 成果激励机制:深入贯彻国家、省全面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要求,印发《沈阳市关于全面实施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暨“一校一策”“一所一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通知》,推动高校团队在本地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显著提升。
(三)风险兜底与绩效评价
1. 风险补偿机制:通过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和绩效评价,对运营规范的平台给予资金支持,间接实现对失败项目的合理宽容。2025年推荐32个中试验证平台申报省级备案,6家入选,入选数量居全省首位,省级平台绩效评价工作已常态化开展。
2. 绩效评价机制:已建立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制度,对优秀的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沈阳工程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给予250万元奖励,并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支持挂钩。同时,在技术转移机构管理中,出台《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对市级77家技术转移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与评价。
四、初步成效
在您建议所涉及的各个领域,我局2025年已完成以下核心指标:
技术合同成交额830.6亿元,同比增长14.9%,位居东北第一;
备案市级概念验证中心55家,其中依托高校建设19家;
拥有大学科技园35家(其中国家级2家)、中试基地74家、技术转移机构77家;
培养技术经理人累计1267人,2025年新增169人;
获省级科技奖励157项,占全省总数的51.8%,其中一等奖占全省65%。
以上这些工作的完成,已基本构建起您所建议的“基金—设备—服务—场景”一体化生态。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深化概念验证中心与大学科技园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做实“需求场景驱动”机制,推动更多高校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感谢您对沈阳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言献策。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