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对加快创新创业升级以三好街为核心打造双创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第0649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权晓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创新创业升级以三好街为核心打造双创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着力推进项目建设,优先将重点项目落户在三好街

(一)借助对口合作,促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借鉴中关村模式,聚集中关村元素,合作建设“一街”〔中关村领创空间(沈阳)创新服务平台项目〕、“一园”(中关村·电子城沈阳科技产业园)、“一平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合作站)。中关村发展集团旗下东北首家领创空间沈阳创新中心启动运营,签约入驻九次方大数据、佳辰科技等15家企业。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合作站引进北京大学、中国建材总院等4家服务基地,北京23家服务基地、750个专业服务机构对沈阳开放共享。目前,沈阳市北京商会注册成立,发挥商会平台作用,开展活动,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2019年,推进中关村领创空间(沈阳)创新服务平台项目投入运营,以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引进专业化众创空间运营服务企业,搭建产业对接交流服务和科技金融体系,在三好街打造具有自身品牌特色的“东北中关村”。积极推动和平区启迪科技园(沈阳)项目,做好全国高校三好街校友之家的日常运营工作,举办各类活动,发挥校友优势,成为人才回流的一扇窗口。

(二)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为培育创新主体市科技局通过划分企业培育标准,完善企业扶持政策,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进行体系化梯度培育。同时,联合各区共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育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截止到2018年年底,和平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家,当年新增35家,净增率到达79%;高企培育入库23家,增长率为92%;小巨人培育入库12家;研发费用加计额9652万元,企业数目达到58家,实现同比增长番倍;科技企业总量达到1800余家。2018年新挖掘培育了辽宁北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盘古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一批潜在瞪羚科技企业,和平区科技创新主体不断壮大。

、关于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

近年来,我市积极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开展市校合作,不断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创新创业主体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出台政策,强化顶层制度设计

2017年5月,我市印发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积极推动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全面推行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创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和机制。总结宣传推广东北大学“收益共享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等做法,提高科研团队和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6项,交易额达1.91亿元,涉及知识产权56项,同比2017年交易额增长63.2%,相比2016年交易额增长260.4%。

(二)建设平台,提升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2017年我市积极支持集成果产出、转化、孵化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了东大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等8家新型研发机构,支持资金共计7500万元,培育引进研发团队32个,汇聚研发人员383人。推进沈阳市政府与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签订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实施两所高校32个重点项目建设。引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工作站等一批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京沈科技合作项目推进会、中关村企业沈阳行等国内外大型活动。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于2017年11月28日上线开通,经过一年的试运行,取得了阶段性建设成果。截至2018年年底,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上线服务机构201家,聚集开放共享原值13.12亿元的科研仪器设备1863台(套)、科技成果1021项,提供科技服务项目2035项,服务中小企业583家(次),实现科技服务交易金额1654万元。建设清华启迪科技园,打造“府院合作”特色园区,入园企业及团队已达70余家,累计孵化包括华盾电梯、小牛翻译、万象云鼎等在内的112家企业,吸纳高端人才创业就业1000多人,园区总产值突破1.5个亿;建设中关村沈阳领创空间,打造“京沈合作”特色园区,搭建“中关村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充分利用中关村资源,加强京沈两地企业交流,搭建企业融资平台。

依托高校,推动创新创业深度融合

依托沈阳高校文创产业孵化基地、鲁迅美术学院高校双创产业基地,支持大学生文化创意企业或团队发展,“高校文创产业孵化基地”已入驻了沈阳奥璞文化等7家学生创业企业及团队“智慧系统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投入使用,目前已引进2个重点项目;东北大学学生创业基地“东创空间”运营良好,2019年一季度,启动了“燃时代”首届东北大学创业知识挑战赛及东北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赛。

三、加快在三好街建设东北人才高地情况

近几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于2015年、2017年、2018年相继出台了《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战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高地的意见》(沈委发〔2015〕9号)、《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7号)以及《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的补充意见》(沈委办发〔2018〕38号)。为贯彻落实“24+9”的人才政策,市人社局相继出台了29个人才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现已形成了“24+9+N”的人才政策体系。将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创新激励、人才服务保障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组织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活动

以请进来的形式,邀请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博士来沈企事业单位开展走访对接。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赴外埠招聘活动,与全国人才集中的热点地区“双一流”高校进行对接,开展人才招聘、引进工作,为企业搭建了全程无忧的绿色引智平台。

大力实施“引博”工程

印发《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对企业、沈阳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和提前达成“契约式”就业协议的博士,按照2.4万元/年,资助期三年;中省直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博士后)按照1.2万元/年,资助期三年。支持更多用人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充分发挥了人才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

深入实施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

印发了《沈阳市高精尖优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沈人社发〔2018〕22号),开展高精尖优才聚集工程。由外埠引进到沈阳创新创业,并被我市认定的顶尖人才,市委、市政府给予1000万元资金资助,并报请市政府就住房问题“一事一议”;被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给予500万元资金资助和100万购房补贴;被我市认定的创业型领军人才给予资助和50万购房补贴。

()大力实施支持留学归国人员来沈创新创业工程

印发了《沈阳市留学归国人员来沈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15号)。对在海外取得的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的,来沈阳创新创业留学归国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硕士、本科毕业生参照国内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给予生活补贴。

()实施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

印发了《沈阳市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沈人社发〔2018〕20号),对我市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及单位进行奖励。办法明确,对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给予5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我市新当选的国家“”创业人才等,给予250万元资金奖励;对我市新当选的国家“青年”等人才,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另外,对我市自主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每年给予100万-200万元的“培育人才”奖励。

()实施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政策

印发了《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沈阳人社发〔2018〕21号)。对经我市认定的领军人才以上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或高级管理人才,年度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在沈阳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按其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15%,由市财政连续三年给予补贴。对在我市创业并获得“人才”有关政策奖励的高层次人才,按其奖励资金应纳税的20%,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补贴。

()实施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育工程

印发了《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和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沈人社发〔2018〕23号)。沈阳市每年通过主流媒体、专业化人才网站等各类宣传渠道,面向人才热点地区发布《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动态需求,积极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沈创新创业。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目录培养引进的人才以及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并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择优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

()开展博士后资助工作

印发《沈阳市博士后工作资助管理办法》(沈人社发〔2015〕51号)。办法中明确,对新设立的工作站一次性资助30万元;对新设立的基地一次性资助10万元,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并完成开题报告后,沈阳市给予一次性资助经费5万元。

()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工作

制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办法》(沈人社发〔2016〕72号)。办法对在沈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进行了界定,并分别对创新团队、创业团队进行了层次划分,明确了对各类型、各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的资助力度,确定了各有关部门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对经评审认定的符合资助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给予50万元-3000万元的资金资助。

四、大力推动科技金融融合示范区建设

(一)积极推动私募基金行业发展

近年来,我市高度关注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充分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出台了支持私募基金支持的相关政策措施。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9号)文件,并于2018年1月配套出台了《沈阳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将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税收优惠(奖励)等政策落到实处。相关政策的出台,支持了我市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保持扶持政策的连续性,改善营商环境

在上述政策措施出台的基础上,立足于改善营商环境,市政府持续关注私募基金发展,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考虑到私募基金设立注册登记阻碍较大,且因为2014开始,至今仍未消除负面影响的P2P等社会事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受到较大制约,工商登记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市金融局目前已起草《沈阳市促进私募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指引(征求意见稿)》、《沈阳市促进私募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用以规范、支持注册工作,同时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同时,在指引及政策未出台前,主管副市长对基金注册采取了一事一议,支持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

2.积极支持我市基金业发展

市金融局与省基协和中基协积极沟通,沈阳被中基协正式列为2018年全国唯一新增基金考试预约考试考点,每年可增加基金考试5次(原来每年只有3次)。参加基金考试人数预计将超7万人次,较2017年3.6万人次增加近一倍。截至目前,我市在中基协登记基金管理人机构已达52家,2018年新增3家,共发行产品85只。

3.支持设立基金小镇

按照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市拟设立一批基金小镇。同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对于优化我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摸清我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底数,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发展。

(二)推进科技金融试点建设

为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建设,市科技局以建立健全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机制为基础,不断发展壮大科技金融服务业规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1.充分发挥市引导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

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有限参与和适度让利,引进和组建各类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其中,和平区积极对接辽宁省基金业协会、辽宁省证监局以及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等,在资本市场建设、证券投资机构引进、股权投资基金落户等方面深入合作,建立投资基金落户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有效促进基金机构落户。2018年完成60家科技金融类投资机构注册落户。

2.完善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的信贷支持体系

出台了《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银行”运作模式。并与沈阳市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主要授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及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主要授信银行(广发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完成了《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名录》(2018版)的编制工作,截至2018年底,沈阳市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共获得4.18亿元贷款。

3.打造科技金融示范基地

以三好街同方广场为载体,建设科技金融大厦,引进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项目已和中关村领创空间项目,建设了科技金融超市,通过线上和线下有机结合,与中关村协同创新基金等40余家中关村金融机构对接,为中关村及辽宁省科技金融机构和创新创业项目搭建互动平台,满足创新创业企业全方位的融资需求。

五、关于弘扬三好街特色“创”文化

市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前,我市共有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217家,孵化面积330多万平方米,入驻创新创业团队6000余家,形成创新联盟50余个,聚集创业人员10万余人,稳居东北前列。成功举办了4届“创响中国”沈阳站及“双创周”系列活动,累计举办项目路演、金融对接、创业沙龙、政策培训等主题活动500余场,辐射人群40余万人次。

近日,有为市长带领市发展改革委专程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争取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会场设在我市,与高技术司进行了沟通汇报,市发展改革委也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保持密切联系,力争将2020年双创活动周主会场设在沈阳。

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继续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沟通,并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同时,将积极支持和平区承办2019年双创活动周分会场活动。

六、关于加大对三好街地区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力度

(一)做好三好街地区交通管理

三好街作为东北地区科技类产品的集散中心,其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一直为市交通局的工作重点。近年来针对三好街沿线及周边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及静态停车资源拓展,市交通局先后完成了以下工作。

为确保三好街地区静态交通秩序良好,市交通局于2016年在三好街地区建设了23处违停电子警察抓拍探头,并于当年全部投入使用。电子警察投入使用以来,三好街沿线静态交通秩序得到了大幅改善,三好街沿线机动车道内已基本无车辆违停违法。在规范三好街停车秩序后,针对三好街停车资源紧缺的问题,市公安局于2017年向和平区政府提请报告,提出利用三好街周边弃管小区拓展停车资源、建立大型立体停车场、提高三好街沿线各大型写字间地下停车场使用率等解决对策。在对各写字楼进行实地走访后,联合三好街管委会在三好街地区引进文兴停车公司等专业性停车管理企业,在三好街新成大数码广场等有闲置空间的写字楼门前建立经营性停车场,并对各写字楼地下闲置停车资源进行利用,在三好街沿线设立了多块诱导屏,引导有停车需求的车辆进入地下停放,并制作上报了《关于对医院、三好街静态停车情况的调研报告》。同时,我们还向和平区政府提出了“人车分离”的交通出行模式设想,将有限的地面空间尽量留给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将车辆引入地下停放的分离式交通模式,并向区政府提交了《和平二大队关于在三好街地区实行“人车分离”交通模式的几点建议》报告。

为提升三好街沿线通行能力,解决早晚高峰期间双向车流不对等造成的单向车道拥堵、通行能力下降的问题,经过反复调研,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的交通通行模式,于2017年10月份向和平区政府提出将三好街改为“潮汐式”车道的交通设想,并撰写了《关于三好街静态交通秩序治理及南北潮式交通问题治理的工作建议》上报区政府。

(二)加大三好街地区道路管理

1.加大新世界区域道路管理力度

该区域路权由新世界公司建设并维护,属园区内部道路。目前市公安局正积极协调,将该区域产权移交政府管理,待产权移交后,市公安局局将加大该区域车辆管理力度,保障通行的顺畅。

2.远端分流缓解三好桥拥堵

二环东、西向车辆前往浑南、长白地区,需经过三好桥下车或在交通局门口调头,导致三好桥拥堵。通过结合长青街、胜利大街快速路的建设,增加通往浑南地区的路线选择,使车辆在长青街、青年大街、南京街、胜利大街实现分流,减少三好桥的车流量,从而缓解三好桥拥堵现状。

3.完善人车分流系统

五爱地区功能及快速转换节点较多,部分人车混行,导致新世界区域车辆出行拥堵。未来2-3年结合市公安局对五爱地区的慢行系统的改造,达到人车分流,以确保车辆的通行速度,缓解五爱地区交通拥堵。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