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设人才飞地促进法库县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17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8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许壮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人才飞地促进法库县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实施“兴沈英才计划”,着力引育高端人才

今年,我市发布了《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沈阳市成果转化人才团队引进培育专项实施细则》等8个配套实施细则,聚焦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培育、创新体系完善等全市科技创新重大任务,以“兴沈英才计划”为牵引,注重科技人才的“引、育、留、用”,实施“项目+团队+技术”的“带土移植”工程,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努力着力营造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生态,“真金白银”地引育高端人才。

在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能够破解企业“卡脖子”技术的创新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学家领衔的“项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项目资助。

在支持科技创业人才方面,聚焦提高科技企业增长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的人才团队,根据项目落地实施情况,启动阶段最高可给予团队1000万元启动资金,发展阶段累计最高奖励可达2000万元。在支持引进海外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的外国专家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2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海外人才按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

在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方面,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周岁以下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项目经费、10万元奖励。这些政策条款,形成了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海外引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的有关内容,首次设置了对中试平台的支持政策,通过加强中试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熟化转化,对中试平台的建设投入、中试服务费用、中试项目数量和质量、中试成果转化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择优对中试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加大了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我市转化成果,按照技术合同费用5%的比例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最高50万元;对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视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情况,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效果,择优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每年遴选一批“服务之星”技术经纪人进行表彰,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为高端人才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

目前,我们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力求以一流平台引聚优秀人才。对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择优)、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培养集聚人才、服务企业创新、成果本地转化、孵化创业企业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达标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提升科创孵化平台功能,对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园(区),按载体内入驻企业年度贡献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修订了《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建立双创载体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实施国家级双创载体奖励、双创载体绩效评价奖励和孵化器、加速器建设经费后补助等支持措施,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双创载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双创载体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等进行年度绩效评价,择优给予孵化器最高50万元、众创空间最高30万元奖励;对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区内建设的孵化器、加速器给予不超过建设经费的50%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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