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引育高端人才
沈阳市发布《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多部门出台政策措施,“真金白银”地引育高端人才。
一是重视中医药科研人员的培育和引进。在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能够破解企业“卡脖子”技术的创新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在支持科技创业人才方面,聚焦提高科技企业增长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的人才团队,视项目落地、实施情况,启动阶段最高可给予团队1000万元启动资金,发展阶段累计最高奖励可达2000万元。在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方面,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周岁以下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项目经费、10万元奖励。
二是创新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管理方式。支持市属高校面向全国遴选顶尖人才和知名学者担任校长和副校长,探索赋予编制、岗位评聘自主权,可合理制定薪酬,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工资总量中单列并增加工资总量。调动高层次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更大科研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决定技术路线、自主经费支配权。
三是突出引育高层次科技人才。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大支持力度,对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学家领衔的“项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项目资助。根据人才做出的实际贡献,对在我市工作、上一自然年度依法纳税且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A、B、C类)、科技型企业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骨干人才,依据贡献程度分类分档给予奖励,原则上最长资助3年。
四是不断完善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围绕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六大人才工程”:1.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2.产业人才支撑工程;3.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4.技能人才培养工程;5.实施“三链融合”的带土移植团队引育工程;6.实施符合振兴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支持工程。其中包括每年支持50名左右从事医疗卫生及科研领域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每人最高15万元培养经费及5万元奖励的政策。
二、加大中医药科技创新研发投入
沈阳市持续加大公共卫生科技供给,支持重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常见多发病医疗技术提升、医工结合协同创新研究等公共卫生方面的研究项目。
一是强化基础研究。维持中医药创新投入的稳定性,始终纳入沈阳市科技计划体系,着力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投入力度。2020年以来,支持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单位34个中医药领域人口与健康项目、165万元,中医药领域项目占比达15.8%。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宁中医药大学研制的扶正解毒合剂、柴芩抗感合剂、柴芩清热合剂、肺康益气颗粒、肺康养阴颗粒等5个院内制剂获备案通过,用于全省新冠肺炎患者临床使用。
二是加强多元投入。2021年,市科技局印发《沈阳市公共卫生研发联合专项实施细则(暂行)》(沈科发〔2021〕22号),并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签订《设立沈阳市公共卫生研发联合专项协议书》,围绕我市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中医药应用技术及临床研究需求,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出资,支持“基于‘肝风内动’理论柔肝宁静汤对抽动障碍大鼠多巴胺系统和HPA轴影响机制研究”等15个项目、75万元。
三是深化医工结合。修订《沈阳市公共卫生研发专项实施细则》,增设医工结合协同创新研究专项,要求申报单位必须与在沈阳注册的医药与医疗器械企业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引导成规模中医药企业重视研究开发的投入,增加研发投入的力度与规模,实现中医药领域原始性创新。
四是完善投资体系。印发《沈阳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不断优化企业上市政策环境。对实现上市企业分阶段奖励400万元。以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为重点,2021年遴选产生400家企业作为全市上市后备库企业。加强企业走访调研,做好科技型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筛选。争取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上市企业数量和质量上取得双突破。
三、强化中医药创新主体梯度培育
沈阳市印发《沈阳市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积极发展产学研联盟,着力推动中医药资源、服务向企业集聚。
一是加大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按照中医药领域科技型企业成长规律,以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成长体系为抓手,通过实施企业源头培育行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企业精准服务行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科技型企业扩量提质。给予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各20万元补助资金,对新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资金。
二是强化规划引导。印发《沈阳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支撑人口健康发展,提出做优中医药,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建设中西医合作创新平台、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培养中医拔尖人才,加强科技与中医药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
三是推进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坚持企业牵头当盟主,通过契约促成联盟内各成员单位在研发目标、分工协作、产出成果、利益分享等方面的实质性合作,真正实现产学研各方结成有意义的创新联合体。目前,沈阳天仁合一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组建了沈阳市中医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产学研联盟,辽宁中医药大学参与了辽宁玉皇医疗老年康复智能辅助器具产学研联盟、辽宁健康产业集团5G智慧急危重症医学中心产学研联盟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引领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奔向市场。
四、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沈阳市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载体等科技政策,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中医药领域科研创新能力、临床诊疗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支持沈阳市中医药健康产品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沈阳市中药药效物质研究与创新药开发重点实验室建设,建成辽宁省中药制药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辽宁省中医人工智能装备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批建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阳市中医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3家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荐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中医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4家单位建设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中医药中医药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五链”深度融合、精准对接。
二是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型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绩效导向的评价机制,择优给予“沈阳市中医智能医疗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后补助资金232.64万元,已研发安神助眠仪、智能艾灸仪、仿生脉诊仪、光导经络药物渗透治疗仪、经络和腧穴特征采集分析仪和中药挥发护眼仪等中医诊疗设备,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成为协同创新的核心力量。
三是深化科研管理改革。印发《沈阳市公共卫生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包干制”实施方案》(沈科发〔2020〕21号),在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卫生科技研发专项常见多发病医疗技术提升类项目中试行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包干制”,共试点项目160项,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总计经费800万元。本次试行改革本着“能放则放、该简则简”的原则,突出诚信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同时,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违规必究”的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科研经费被套取、挪用、浪费等。将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改革推向深入,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切实减轻其负担,在全市范围营造宽松有序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