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先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驻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驻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
高校是区域科技文化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沈阳市作为高校集聚地,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驻沈高校发展建设,鼓励引导驻沈高校发挥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我市出台《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创新制度、夯实成果转化基础、完善转化配套体系、强化转化服务体系等5方面17项任务,专项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我市出台《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广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2021年,为优化升级科技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激励效能,市政府出台《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发〔2021〕11号),从综合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载体创新、专利创新、制度创新六方面,集成创新形成27条政策举措。
二、建立政产学研合作工作机制
沈阳市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化“市长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机制,推进高校院所释放创新潜能。2021年建立沈阳市政产学研合作工作推进会议制度,强化政府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政合作机制,聚焦人才引留、成果转化等具体问题和制约因素,推进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改革试验,实现政产学研密切协作、同向发力、融合发展。加强引导,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与企业实际需求对接,形成有效联动。
三、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以建设成果转化基地为抓手,建立集研发、中试、育成、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新型载体。2021年12月,市科技局根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启动了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试平台)备案工作。对20个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其中转化基地10个、中试平台10个)进行了备案,统一授予“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称号。首批备案的中试基地总规划面积66.74万平方米,2021年入驻项目68个,服务企业300余家,开展中试服务500余次,中试服务营业收入6089.65万元。
四、提高协同创新载体质量
建立双创载体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实施国家级双创载体奖励、双创载体绩效评价奖励和孵化器、加速器建设经费后补助等支持措施,引导双创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2021年,新增12家省级双创载体、占全省41%,新增市级双创载体19家,全市各级、各类双创载体数量达到230家,场地面积达到650万平方米,服务企业及创业团队1.5万个。举办路演、对接、培训等活动1052场,帮助企业达成融资意向7.26亿元,促进企业及团队获得投融资3.12亿元。
五、推动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提高科技成果价值发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分类转化。进一步推广沈阳化工大学“三定向”、中国科学院金属所“技术股+现金股”等模式,化工大学张立新教授团队“一种苯甲酰胺类化合物及其应用”专利已作为该校首个赋权成果,赋予完成人及团队所有权90%,作价4505万元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的成效,有力推动辽沈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六、全方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
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放管服”,2021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40亿元。出台《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和“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2021年对校企合作的75个项目进行了补助。东北科技大市场举办精准化路演对接42场,发布科技成果(项目)275项,通过对接促成意向合作45项。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全年培育科技评估师52名,培育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140人,累计超过700人,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重要支持。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