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建议》(第084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谭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创新主体的研发能力的建议

1.加强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将关键核心技术作为突破口,融合力量,全力攻关,实现突破。秉承抓大项目、关键项目的理念,通过自上而下设计、自下而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百项重大研发项目和百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梳理形成《沈阳市企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目录》,开展专题对接,助力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围绕重点领域和高端装备产品,组织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拓荆科技、芯源微电子、中科仪、富创精密仪器、新松公司等单位申报国家02专项;支持中国科学院金属所“核电设备用大尺寸材料无痕构筑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国家06专项;支持东软集团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支持兴齐眼药公司、辽宁中医药大学申报国家09专项;支持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申报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等项目。

2.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市科技局重新制定了《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沈科发〔2019〕42号),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连续稳定支持。2019年,新组建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13个,其中产业技术研究院10个、协同创新中心3个。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1家,涵盖了新能源、智能装备、增材制造、生物技术、智能医疗、工业设计、通用航空以及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产学研合作单位达到151家,新创办或孵化企业92家。21个产业技术研究院累计攻克共性及关键核心技术147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83篇,申请专利274件,获得授权专利164件,形成技术标准11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4项,省级科技奖励18项。2019年,研发投入达到5.8亿元,未来三年研发投入预期将达到14.9亿元,实现产值6.4亿元,利税8367万元,研发服务收入达到4.6亿元。

3.增强高校院所研发能力。2019年,市科技计划安排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项目127项,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7346.5万元,占全年计划资金安排额度的17.6%。积极组织推荐我市高校、院所项目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晋升为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成为第四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之一。“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双元制专题培训”等6家单位的6个项目被科技部列为201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中国医科大学的神经肿瘤诊疗技术研究创新团队被科技部认定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原子光谱分析”等4家单位7个项目被科技部列入2019年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获批“师昌绪先进材料创新中心”,该中心是目前军工集团系统外唯一一家创新平台。沈阳药科大学的“辽宁省血液肿瘤靶向药物重点实验室”等10家重点实验室晋升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占全省批建总数的40%。

二、关于支持创新创业的建议

1.推动双创载体建设。市科技局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建设,为科技人才搭建创业平台。落实“人才新政24条”相关政策,出台了《沈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19年投入593万元对沈阳国际软件园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器、米库创服众创空间等11家在完善孵化设施、提升孵化能力、加强孵化成效等方面有着突出表现的双创载体予以支持,促进这些双创载体更好地助力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快速成长。全市双创载体达到175家,集聚创新创业人员15.4万人,金属所成会明院士、生态所郗凤明研究员、中国医科大学魏敏杰教授等一批科学家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大潮,并身体力行带动学生创新创业。中科创新产业孵化园着力打造的中青年科学家创新创业平台,吸引了一批高水平研发团队创业,启动了专家工作站与智库建设,举办了科技企业创业者训练营、中青年科学家创新创业大赛及技术经纪人培训,目前已入驻孵化科技企业11家、创业团队5支,吸引创业人才博士30人、硕士25人。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推进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辽宁省《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年行动计划 》等国家、省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对标南京、西安等先进地区政策,今年,由市科技局牵头起草的《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3月9日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方案》立足于增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动力,进一步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部署转化链,增强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创新效能。其中,包含了建立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机制、推进高校院所完善创新制度、夯实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基础、完善高校院所转化配套体系、强化高校院所转化服务体系5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

3.制定相关政策帮助帮扶科技人员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具体规定:凡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的(不受户籍限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创业者成本,扩大融资渠道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中2019年全年发放贷款856笔,发放金额1.88亿元。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