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积极推进沈阳市高校众创空间服务社会能力的建议》(第044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宁先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沈阳市高校众创空间服务社会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以推动我市高校双创载体建设为抓手,积极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目前,沈阳市各级、各类双创载体240家,众创空间占比在65%以上,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28家,省级众创空间55家。根据运营主体性质划分,全市由高校参与建设的双创载体达到24家,其中,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等高校建设国家级双创载体7家,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沈阳工业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辽宁高校创新创业联盟于2022年完成理事会换届,目前已有东北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工业大学等30余所学校加入。二是推动落实《辽宁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引导企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推进创业培训工作开展。目前,沈阳市培训专业包含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共41家。

二、推进双创载体建设,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

(一)出台扶持政策

一是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改革、强化目标需求导向、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其中,在支持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开展国家级双创载体奖励、双创载体绩效评价奖励和孵化器、加速器建设经费后补助等支持措施,鼓励双创载体晋升国家级,引导双创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推动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强化孵化功能。开展双创载体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科技孵化体系相关扶持政策,2021和2022年对东北大学东创空间、沈阳理工大学·众创空间等由高校或相关单位建设的双创载体予以经费补助,共计投入427万元。二是印发《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鼓励众创空间以科技型的创业团队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科技型初创企业为服务对象,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印发《沈阳市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支持在大学科技园设立创新创业课程、校企联合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等,为高校师生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二)打造优秀双创载体

1.东北大学东创空间

东北大学东创空间成立于2007年,是一个创新型综合孵化基地。运营主体为辽宁东创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于2017年度备案为国家级众创空间。东创空间持续发挥东北大学教育资源、科研资源和校友资源的优势,搭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项目孵化和服务地方的综合平台,同时继续坚持依托于东北大学强势专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及优势产业,将空间孵化重点定位为:智能制造、新材料、未来信息技术为主的专业化科技领域,持续转型升级。2022年度新增注册企业3家,累计孵化创业企业98家、创业团队268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辽宁雏鹰企业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在孵企业沈阳舞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曾振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为辽宁唯一获奖大学生;孵化企业沈阳森之高科科技有限公司于22年上半年获千万级别融资,估值过亿。

2.沈阳理工大学·众创空间

沈阳理工大学·众创空间在2019年10月被评为沈阳市备案众创空间,2019年12月被评为辽宁省备案众创空间,2022年6月被评为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在历年辽宁省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及沈阳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中均获较好等次,2021和2022年分别获得20和70万元的补助资金。沈阳理工大学·众创空间采取以大学生为主体,以学校教师科技技术为支撑,校内外导师共同扶植的培养模式;实施:校级大创项目——“众创空间”遴选项目——注册公司项目的“三阶平台,阶梯孵化”的建设理念,以“国防科技,科创兴国”为建设宗旨,充分发挥该校国防特色及自身创新创业教育优势,逐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政、校、企多元协同合作、深度融合。成功孵化沈阳锐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安县独领科技有限公司、皇姑区同梦网络信息工作室等创新创业公司和团队。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