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我市农业科研体制改革的建议》(第0172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迟东明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深化我市农业科研体制改革的建议作出答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紧紧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聚焦科技服务“三农”,在科技创新配套政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利促进了农村科技创新与发展。

一、落实农村科技创新配套政策,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

2017年以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市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政策供给,立足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适应与时俱进创新需求,加强创新驱动的战略性、全局性谋划和系统性、针对性部署,聚焦创新沈阳、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创新主体、创新要素、产业创新、区域创新、创新环境、农业种业创新等方面,相继出台了《沈阳市关于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和现代农业研服中心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沈阳市现代种业保护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多个市委、市政府文件。同时,注重强化政策协同配套,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创新政策有效衔接和协同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制”、科技创新券、成立了12支沈阳市种业创新团队(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并就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拟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等制定了系列配套举措,促进形成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主体活跃、创新机制顺畅、创新保护完善的良好创新生态,基本构建了全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

二、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科技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增加财政农业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各级财政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确保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近三年来,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项目130项,资金投入4586万元。针对农业科技的非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建立“长期稳定支持为主、适度合理竞争”财政投入机制,稳步提高对农业科研投入的强度,引导和鼓励企业、私人投资,鼓励科研机构之间、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开展联合攻关,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占主体,地方、企业、社会积极参与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格局和保障机制。

三、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依托产学研战略联盟,围绕我市农业发展需求,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支持三种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快创新型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在培养科技人才中的作用,结合重大科技项目培养和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及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健康向上、和谐宽松的创新文化环境。二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和培训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稳定现有农业科技推广和培训队伍中的业务骨干。三是加快农民科技骨干队伍建设。健全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知识培训,通过“青年农民上大学”、科技特派团、农村科技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员和经纪人。

四、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大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我市农业企业与各方面科技力量的联合。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开展典型示范,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为核心,复制推广沈阳化工大学、东北大学、中科院金属研究所等单位的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经验,逐步在农业院所推广试点。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模式,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平台化转型,组建以企业为“盟主”,协同高校院所,直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促进科技成果按需对接和转化。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重视与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