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科研成果在沈阳落地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沈阳市始终将推动科技成果中试工作作为加快技术研发——技术熟化——成果转化——产品产业化进程的关键环节,推进企业、高校院所、投资机构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中试服务平台。一是制定相关政策。在2021年制定的《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支持高校院所与区、县(市)以投入物理空间、建立运营团队、搭建创新平台、组建投资公司等方式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对组建投资公司的通过市相关投资基金按投资额10%入股,推动结成利益联合体,加快市场化运营进程。”二是规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发展。2021年,市科技局根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经专家评审,对20个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其中转化基地10个、中试平台10个)进行了备案,统一授予“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称号。首批备案的中试基地总规划面积66.74万平方米,2021年入驻项目68个,服务企业300余家,开展中试服务500余次,中试服务营业收入6089.65万元。
二、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作机制
沈阳市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化“市长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机制,推进高校院所释放创新潜能。2021年建立沈阳市政产学研合作工作推进会议制度,强化政府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政合作机制,聚焦人才引留、成果转化等具体问题和制约因素,推进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改革试验,实现政产学研密切协作、同向发力、融合发展。加强引导,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与企业实际需求对接,形成有效联动。
三、全方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
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培训等活动,积极向高校院所、企业宣讲技术合同优惠政策。在市营商局营商大讲堂科技创新专场和沈阳高发投集团浑南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等,2021年举办4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培训会,累计280余家次企业参加。承办辽宁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培训会,组织全省各市及沈抚改革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科技机构等共计104人参加培训,88人合格,其中,沈阳学员32人。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技术转移协会—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体系,壮大技术转移专业队伍。东北科技大市场建立高校院所工作站29个,引进服务机构34家。沈阳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启动增资扩股组建辽宁省技术交易中心,东北科技大市场运营公司摘牌,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出台《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暂行)》,新备案6家市级机构,全市累计达到53家。新获批3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全省6家),全市累计达到32家。新培育技术经纪人(经理人)140人,全市累计达到721人。
四、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专项
落实《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精神,出台《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助人才专项实施细则》,并完成两个专项申报、评审、推荐等工作。2021年共立项75个,安排项目资金288.46万元,其中,8家高校院所57个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项目143.46万元;15个技术经纪人奖励项目17万元;3个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128万元。
五、建立常态化、精准化、多样化对接路演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培育壮大产业链及产业技术具体创新需求,组织贯穿全周期、全过程,政产学研金介多方实时联动,创新能力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线上线下服务交互支撑,规模形式丰富多样的科技成果对接和交流活动。2021年,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举办精准化路演对接42场次,发布科技成果(项目)275项,通过对接促成意向合作45项。组织市技术转移协会开展“专家企业行”走访活动,各技术转移机构组织64名专家走访12家高新技术企业,促成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与沈阳化工研究院的阳离子聚氨酯树脂项目、沈阳汇亚通铸造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工业大学的新型砂再生项目等15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组织参与省科技厅“三校五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撮合对接会,共促成沈阳吕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中科院金属所等单位达成合作意向41项,签约项目12项,占全省签约总数的29.5%。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