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沈阳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的建议》(第0569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刘文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沈阳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述“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人工智能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未来,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将是大势所趋。沈阳市在未来产业竞争大格局中逆转劣势的一个钥匙就是建立一个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工作,尤其是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17〕20号)《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8-2030年)》(沈政发〔2018〕19号)和《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沈政办发〔2018〕144号),决定在我市全力打造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高地、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先行区和人工智能政策创新引领区。

市科技局聚焦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先后赴深圳、武汉等地开展了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的调研工作,在进行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和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沈科发〔2017〕51号),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工作,着力建设一批科技攻关能力强、科研实验条件完善、科技创新绩效显著的科技创新平台。

二、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进发展情况

(一)先后组建了8个产业技术研究院

目前为止,市科技局共支持建设了8家产研院,这些产研院均为独立企业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普遍实施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主任)负责制,但其投资建设主体呈现多样化特征,有院地共建、地企共建、高校自建、企业自建等多种模式,各产研院在建设发展过程中注重发挥各自依托单位的优势,显现出了不同特色。

两年多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共安排7500万元支持产研院的健康稳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人才聚集效应初步显现。8家产研院培育引进领军人才18人(其中院士4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引进研发团队258人。

二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8家产研院研发新技术35项,新工艺8项,新产品17项;申请专利77项,获得授权专利20项,发表论文16篇;荣获国家级科技奖项6,省级奖项4个。

三是引领辐射作用明显。8家产研院孵化科技企业16家,新增产值3466万元,新增销售收入2937万元,新增利润227万元,新增税收170万元。签订成果本地转化合同13项;新增就业岗位55个。另外,8家产研院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提供研发、检测、设计、咨询等各类科技服务230余次,服务收入1948万元。

(二)持续推进组建新型研发机构

在已有实际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市科技局根据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科技不断进步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发展的力度,于近期制定了《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沈科发〔2019〕42号),拓宽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领域,使新型研发机构的内涵更加广阔、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功能定位更加明晰,申报流程更加简便。

制定《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形式审查要点》,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沈科发〔2019〕50号),面向全市符合《沈阳市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规划》确定的人工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制造、生物制药与数字医疗、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七大产业领域,开展新建新型研发机构的征集申报工作。根据区县推荐意见和专家评审结果,我局将优先考虑组建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

目前,我市正在根据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要求,进一步开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造全市协同创新体系的科技平台建设工作,目的是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强化科技创新对引领产业发展的高质量供给,提升沈阳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

您的建议客观、及时、准确、实际,针对您所提建议,我局将认真进行研究,在工作计划中充分予以吸纳。感谢您对沈阳人工智能产业建设的宝贵建议,感谢您对沈阳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