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设立专项奖励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92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胥维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专项奖励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技奖励制度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和国家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通知中也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单独设立一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除此之外,国务院其他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因此,从2017年我市取消了各类市级科技奖励,组织推荐辽宁省科技奖励。

2019年在辽宁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沈阳市共有97个项目荣获2018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占全省授奖总数的48.5%。沈阳市获得一等奖12项、二等奖39项、三等奖46项,涵盖了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所有奖项和等级。中科院金属研究所“高性能碳基储能材料及其器件的研究”、辽宁中医药大学“干细胞修复、基因治疗与中药干预结合治疗中枢免疫异常疾病的研究”包揽了辽宁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个项目;中科院自动化所“海翼水下滑翔机关键技术与应用”、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有机污染土壤电动—生物协同修复技术与应用”、东北大学“基于凝固组织高塑化表面无缺陷微合金钢板坯连铸新技术及应用”、中科院金属研究所“高纯净超厚尺度均质钢制备技术与应用”包揽了辽宁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4个项目。在本次获奖的97个项目中,有63个项目曾获得过相关项目立项支持,占比达到65%,充分体现了沈阳市科技计划对全市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2015年12月,市科技局印发《沈阳市技术合同补贴实施细则》(沈科发[2015]42号),规定“科技人员所持科研成果实现就地转化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实际发生技术合同额的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17年8月,发布《关于沈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相关政策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沈科发[2017]46号),将技术合同补贴标准由1%提高到10%,加大力度提高奖励标准,极大的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更加有效的促进了我市的科技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该政策实施三年来,全市共有144家单位的461项技术合同获得了补贴,发放补贴资金2301.83万元,1000多名科研人员获得了奖励,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7.62亿元投入我市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市科技局正对原《沈阳市技术合同补贴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课题组人员奖励”,将更加有效的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再创佳绩。

市科技局落实“盛京人才”战略和人才新政24条,设立了“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补助资金”和“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2018年核定资金计划3000万元,其中“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500万元,“高层次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1000万元,“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500万元。具体项目支持对象、条件及标准:

1.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点支持本单位在岗在聘、具有特殊优秀的科技创新潜能、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或以主要研发者身份参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的人才或团队。依据资金分配原则,按专业分类评审结果和年度预算情况等比例提出建议支持名单。

2.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补助资金。补助创造并就地转化且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成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创新成果研发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者(个人申报排名应在前五名,团队申报排名应在前七名)以及创新成果转化过程的主要指导者、参与者。创新成果转化一年后的产值和净利润较上年增幅达20%、50%、100%和200%以上或新产品转化一年后实现产值200、1000、5000万元和1亿元以上且净利润10、50、300、500万元以上的,分10、20、40、70万元四档予以补助。团队补助额度上浮50%,最高不超过100万。

3.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重点扶持领办、创办、合资兴办经济实体或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领办或独立创办企业的扶持额度为20万元,参与创办、合资兴办或技术入股企业的扶持额度为10万元。其中,合伙创办企业的占股不少于20%,专利所有者身份入股的占比不少于10%。团队扶持额度上浮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018年高层次人才项目资金2370.29万元,其中支持中青年创新人才项目133项,安排资金1501万元,支持成果转化人才项目21项,安排资金630万,支持创业扶持人才项目220万元。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5日

(联系人:曹宇,联系电话:1894015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