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凡代表:
您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沈阳举办中俄科技创新月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由市政府办公室于3月3日转至我局,并要求我局会同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外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协、市委教科工委等相关单位于5月1日前向代表作出答复。接到您的《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赵日刚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他强调指出:陈凡老师关于在沈举办中俄科技创新月的建议恰逢其时,与我市的创新开放布局高度契合,凸显了人大代表履职担当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治学素养,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以陈凡老师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寻求突破口,做大做强对俄、对东北亚相关国家科技创新合作工作。同时,责成分管副局长专项包保,结合代表建议,充分挖掘我市创新资源,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答复让代表满意。分管局领导靠前指挥,组织相关处室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针对《建议》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局内责任处室迅速行动,结合工作分工,及时与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外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协、市委教科工委等相关单位对接,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对接思路、交流经验。截至目前,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我市对俄科技创新合作交流的基本情况
(一)对俄科技创新合作总体情况
俄罗斯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实力,与我市科技创新合作基础较好。多年来,我市通过举办俄罗斯高新技术展、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以及各类专业项目对接洽谈、高端学术论坛等活动,推动相关单位与俄方科研院所、高校和高技术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技术交流,获得了从西方难以得到或需要用高昂代价才能买到的高新技术和设备,有效解决了技术难题,缩短了研发周期,有的甚至填补我市科研和技术空白,对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双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科院金属所、自动化所、生态所等科研院所以及东北大学、理工大学、化工大学等高校,与俄罗斯的科研部门和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围绕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项目开展了一系列科技交流与项目合作。黎明公司、特变电工、铸造所等大型企业以及中科肥料、高精数控、立德集团、金锋刀具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也与俄方在军工、电力、重型机械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2004年11月,经科技部批准,我市依托沈阳理工大学建立了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十几年来,依托中俄科技合作基地,我市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远东分院、托木斯克理工大学等俄方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了合作研发、设备和技术引进、研发团队引进、合作建立实验室等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近年来我市对俄科技创新交流活动情况
近年来,我市多次组织举办专题技术交流会或项目对接会,根据企业技术需求,邀请俄方专家来沈开展专业技术研讨或项目对接洽谈,逐步提高此类活动的针对性,取得了很好的对接效果。如:中俄新材料技术洽谈会、中俄激光技术项目合作洽谈会、中俄光电子技术学术研讨会、俄罗斯新型建材及工艺推介会等,为相关单位人才和技术引进、项目合作搭建了平台。
2016年,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成功承办了科技部“对俄科技合作基地联盟第九次年会”,进一步扩大了沈阳基地的影响力,并发挥了基地的辐射作用,带动我市及周边地区相关单位拓展了对俄科技创新合作。2017年,依托启迪中俄技术转化创新基地举办了高层次人才项目洽谈对接会,邀请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副院长樊明院士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学西连姆金院士等高水平专家参会,与辽宁能源集团、新松机器人、自动化所等单位达成多项合作意向。2018年,我局组织和平区科技局、启迪(沈阳)科技园等单位赴俄罗斯参加“工业技术—新西伯利亚2018展会”,并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等单位围绕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虚拟现实等领域技术引进及转移转化以及在沈共建俄罗斯院士工作站等项目进行了洽谈,取得了多项合作成果。2019年,我局与和平区政府共同举办了“沈阳‘一带一路’俄罗斯工业技术展”邀请俄罗斯科学院和部分高校、企业参展,展出中俄优秀科技成果200余项,项目涉及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30余项,并成立了中俄院士中心,进驻中俄院士6人,俄方科技项目100余项。
二、关于《建议》中具体内容的落实情况
工作专班对《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获得了许多重要启示。您的建议站位高、格局大,涵盖地方政府交往、高校院所合作、企业技术对接、科技成果转化等方方面面,既有宏观层面的系统思考,又有中观层面的路径设计,更有微观层面的实际举措,为我们深入开展对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提供了工作思路和行动指南,十分难得。结合我市对俄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实际,工作专班边学习边落实,并在如下几方面重点工作中取得成效。
(一)关于“中俄科技创新月”应汇聚中俄科技创新新动能
您在建议中提到“沈阳作为中国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基地和东北科技文化中心城市,已经与俄罗斯的新西伯利亚市、伊尔库兹克市等城市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汇聚中俄科技创新的新动能,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通过举办“中俄科技创新月”,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成为我国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桥头堡,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
我们认为,您的建议中肯、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作为东北地区中心城市,我市具备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与俄罗斯,特别是远东地区相关国家交往日趋活跃。我市与新西伯利亚市、伊尔库茨克市等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双方互动频繁、科技创新合作踊跃。为保持良好的合作发展势头,继续发挥地方政府在推动双方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今年下半年,市外办拟联合市科技局、工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相关领域科技企业赴俄罗斯参加“城市技术-2020国际论坛暨展会”,围绕城市公用事业现代化中运用的最新科技成果开展科技交流及项目合作洽谈,推动我市创新主体加强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等技术交流和成果对接,促进科技创新新动能的有效汇聚。同时,为充分发挥友好城市资源的纽带作用,市教育局、科技局、外办等单位拟联合组织开展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市互派青少年学生交流访问团,大力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在两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技文化活动,帮助中俄青少年广泛了解异域文化,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启迪创新创造思维,加强沟通、增进友谊,进一步促进中俄友好合作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中俄科技创新月”应形成我市对外开放新高地
您建议“沈阳市政府和市人大以及外办、科协、科技局、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应积极与国务院、中国科协、科技部、外交部、工信部、以及俄罗斯驻沈阳总领事馆联系沟通,了解中俄两国开展‘中俄科技创新年’活动有关备忘录、协议草案、行动计划的相关内容和重点项目,在此基础上制定《沈阳‘中俄科技创新月’的活动纲要与行动计划》,并布置各个部门开展‘中俄科技创新月’活动的实施路线图。通过中俄双方优势互补、项目对接、平台共建、互利共赢,形成沈阳市对外开放的新高地”。
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门以及俄罗斯驻沈阳总领事馆等的沟通联系,确保活动筹备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至关重要,也一直是市里相关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内容之一。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市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部门,了解“中俄科技创新年”有关方案政策,并按照国家、省对口主管部门对“中俄科技创新年”有关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我局会同省科技厅、省内相关地市科技局进行座谈,明确工作重点和组织形式;另一方面,我局牵头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建议,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此外,围绕完善对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功能、推动中俄产业园建设等,进行了系统调研,了解在人才、技术、平台等方面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度开展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关于“中俄科技创新月” 应重视高等院校的新协同
您在建议中提到“沈阳是东北高等教育强市,具有48所大学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我市的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和沈阳大学等不同类型的高校都有俄罗斯的各类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所以应在‘中俄科技创新月’活动中,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与俄罗斯高校进行新的协同科技创新,开展‘中俄大学科技创新人才联合培养、中俄大学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中俄理工科大学校长和院长论坛、中俄科技创新专家学者高峰论坛、中俄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意创业竞赛’等活动,为沈阳成为东北亚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科技人才保障和坚实的科技创新成果基础。”
我市高等院校众多,对俄合作形式多样。为了更好地调动在沈高校对俄协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我局牵头建立了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并通过这些工作平台与在沈高校建立了紧密型联系。组织开展2020年、2021年举办对俄科技合作活动方案的征集活动,并同理工大学等有初步意向的高校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推动高校把“中俄科技创新月”活动作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载体。鼓励支持师生参加“中俄科技创新月”活动,挑选优秀项目参展,加强“中俄科技创新月”科技交流;搭建学术资源和人才培养共享平台。积极发挥高校科技人才优势,着眼重点领域,聚焦科技前沿,以“中俄科技创新月”为契机,探索跨国培养与跨境流动的人才培养新机制,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通过创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技术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积极开展中俄文化交流活动。今年,市委教科工委、市教育局等单位计划举办第十六届“沈阳大学生文化节”,开展系列中华传统文化活动,宣传中国优秀文化。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等高校通过开办中国艺术展览,赴外文艺演出等,向世界大力宣传推介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届时,也将充分融入中俄科技创新元素。
(四)关于“中俄科技创新月”应体现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新主导
您在建议中说,“沈阳市国有大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众多,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和省市研究院所实力雄厚,我们在装备制造业、水下机器人制造、计算机自动控制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应该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中俄双方携手攻关,实现‘中俄科技创新’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重点突破,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经济竞争优势提供坚实的科技产业基础。我们只要充分发挥沈阳工业门类齐全、基础设施完善、人才资源丰富、科技实力雄厚的优势,我市将一定通过举办‘中俄科技创新月’,推动沈阳与东北的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进一步促进沈阳高水平扩大开放,成为中国对外改革开放新前沿的桥头堡,为东北亚的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我市广大企业和科技单位是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力军,在对俄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中也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取得最佳合作效果。为此,我们计划继续举办“沈阳‘一带一路’俄罗斯工业技术展”,广泛邀请在沈对俄科技合作企业、高校、院所参与。初步预计,展会规模200人。其中,俄罗斯科研院所、经贸投资机构、高科技公司代表50人。主要内容包括开幕式、中俄院士创新对话、高端论坛、项目路演及成果对接、俄罗斯院士专家沈阳行等。通过举办此项活动,加强双方在高端装备及新材料领域的交流与协作,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推动我市扩大对俄轻工等领域合作,鼓励我市轻工企业与俄罗斯企业开展全产业链合作;推进产业协同,探索双方在优势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服务化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渠道,在IC装备、机器人等重点产业加大补链、建链、延链、强链力度,形成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的产业链,推进我市优势产业形成完备的产业体系;建立技术创新合作交流渠道,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落实“走出去”战略要求,加强两国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互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及定期交流机制;加强宣传品牌,做好对我市工业产品加强宣传推介,共同开拓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学习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顺应国家对外开放发展战略,符合我市深化对俄合作的发展思路,对推动我市进一步扩大开放、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有裨益。我局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将您的真知灼见融入到工作中去,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在工作中我们也注意到,今年的一些特殊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给顺利举办“中俄科技创新月”活动带来了挑战。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的持续蔓延,俄罗斯等国家的抗疫形势日益严峻。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数据,截至目前,俄罗斯疫情发展仍呈上升趋势,确诊病例长时间处于世界前十,我国与俄罗斯接壤的各大陆路口岸防疫通关压力较大。在此形势下,作为与俄罗斯远东毗邻地区,我市面临着比较大的疫情输入风险,举办大型国际活动的不确定性凸显,原计划的对俄科技创新系列活动存在延期甚至取消的可能性。同时,受制于经济景气指数和财政资金下行的双重压力,加之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我市对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比较慎重,一定程度上导致传统的活动经费支持方式难以为继。此外,通过调研了解到,我市仍有部分科技型企业没有复工、高校院所尚未复学。上述问题,必将对“中俄科技创新月”相关活动的顺利举办造成较大影响。
虽然疫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对于今年在沈举办“中俄科技创新月”系列活动产生了较大影响,但我局与相关市直部门一致认为,对俄科技创新合作的总基调不会变,对俄科技创新合作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会是我市深耕东北亚发展思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俄科技创新合作也必将迎来重大机遇、结出丰硕成果。为此,我局将继续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广大科技创新主体明晰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齐心协力做好“中俄科技创新月”各项筹备组织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
中俄科技创新年是国家战略,是深化辽宁省、沈阳市对俄全方位科技创新合作的难得机遇。为确保今年的对俄科技创新活动办出特色、取得实效,真正搭建起沟通中俄创新力量的桥梁,我局将与有关单位一道,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筹备进展,确保各项前期工作有序进行。重点是在我市办好对俄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品牌活动,联合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对俄合作基础较好的高校、启迪三好街科技园、中俄科技合作基地、中俄产业园等共同组织第二届“沈阳‘一带一路’俄罗斯工业技术展”。同时,积极参与全省“对俄科技创新合作周”活动,在省科技厅指导下,会同鞍山、铁岭等省内兄弟城市,整体推进、分工配合,在高端学术交流、外国专家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好组织设计。此外,坚持问题导向,未雨绸缪,视疫情发展做好线上活动设计安排。充分发挥东北大市场等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设计推出对俄科技创新合作在线活动板块,将专家论坛、技术供需对接、科研成果推介、投融资路演、项目签约等内容有效集成,避免因线下活动无法如期开展而影响线上活动的正常举行,完成线下、线上活动安排的有机结合,确保各项预定目标能够在虚拟空间得到实现。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预计两个月后能够实现上线运行。
(二)完善对俄科技合作体系建设
1.拓展对俄科技合作渠道
对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效能、优化创新生态、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外部力量。为此,要充分利用“中俄科技创新年”的有利契机,开拓国际、国内两个资源,形成立体化的工作格局。一方面,要用好用足俄罗斯科技创新资源。深化与新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乌法等俄方友好城市的全面合作,拓展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远东分院、乌拉尔分院、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托木斯克国立大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等重要高校院所的合作领域,推动俄罗斯石油公司等大型跨国企业来沈投资兴业,使俄罗斯真正成为我市关键技术来源地、高端人才储备库、创新合作蓄水池;另一方面,要发挥好国家、省、市协同联动机制的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对俄科技创新总体战略,承接重要对接交流活动、承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配合全省对俄科技创新整体安排,围绕辽宁实验室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专项等,做好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组织全市对俄科技创新工作设计,立足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实际,紧盯俄罗斯科技创新前沿,通过多种形式,精心组织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对接俄罗斯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加速消化吸收再创新进程,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和总体水平。
2.加强对俄科技合作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和东北亚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基地建设,争取承担一批国家级对俄科技合作项目,完善对俄联合研发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对俄基地和启迪中俄技术转移基地等民间对俄技术转移机构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技术引进、技术咨询、人才引进等服务,开展对俄产学研合作,带动我市企业积极开展高水平对俄科技合作。围绕中俄产业园建设,鼓励中俄科技合作基地与中俄产业园的深度合作,实现基地人才、项目、渠道等资源与产业园物理空间、科研设备等的有机整合,探索在园区建设对俄国际研发机构等平台。充分发挥中俄科技合作基地、东北亚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基地、中俄产业园等在人才引进、项目合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集聚效应和示范作用,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等领域加强与俄罗斯科技园区的交流研讨,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研究,设计发展路径和运营模式,加速俄罗斯科技创新成果在沈转化应用进程。
3.学习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对俄合作模式
黑龙江、吉林、浙江、山东、广东等地在对俄开展科技合作方面有着各自特点,如黑龙江省与莫斯科动力学院合作分别在哈尔滨和莫斯科设立了国家级的高新科技园区,长春市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合作建立了科技园,广东省建立了广东独联体国际科技合作联盟等。我市中俄产业园正在启动建设,第二届“沈阳‘一带一路’俄罗斯工业技术展”等活动也在积极筹备。相比较而言,我市的对俄科技创新合作有基础,但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下一步将与上述地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借鉴经验,推动我市的对俄科技创新合作工作能够有特色、有实效,迈上新台阶,成为推动东北亚科技创新合作的一张靓丽名片。
以上是我们对《建议》阶段性落实情况的报告。在落实《建议》的过程中,市科技局及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专班的每名同志都充分感受到您对我市创新开放工作的一腔热忱,您对开展对俄科技创新合作的真知灼见为我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期盼您一如既往地发挥好人大代表的建言献策作用,带头营造创新开放的良好氛围。我们将在今后的国际科技创新工作中更多地听取您的意见建议,为把我市打造成为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而共同努力。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重视与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