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落实研发型产品鼓励政策的建议》(第023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谭学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研发型产品鼓励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设立科技基金情况

一是沈阳市设立了总规模100亿元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台了《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设立各项子基金,联合社会资本,重点投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设立了首期规模4亿元的沈阳市科技创新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航空航天,节能环保,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

三是设立了新松机器人天使投资基金、德鸿之星天使投资基金和众创天使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沈阳市科技创新券情况

科技创新券的实施,对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兑付科技创新券的66家企业中,有高新技术企业31家,小巨人企业10家,双培育企业10家。引导推动企业研发投入2889万元,其中,用于技术研发1600万元,占比55%;用于技术检测1200万元,占比41%;用于知识产权投入72万元,占比2.5%;用于科技信息服务17万元,占比0.6%。通过创新券的实施,共有28家单位研发了33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12家企业取得了15项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企业购买科技服务降低了286.5万元成本,服务机构共完成618.7万元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情况

一是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环境,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出台了《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扶持企业名录(2018版)》,完善了《风险补偿基金的工作流程》,促成6家企业7次以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4.196亿元,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商标质权登记受理点累计受理业务29笔,质押商标428件,质押贷款金额15.93亿元。推进专利保险工作开展,深入企业进行专利保险宣讲,新增“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公司”等19家企业投保专利执行保险。

二是充分发挥专利资助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修订出台《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使用管理办法》,重点向发明专利和PCT专利倾斜,资助范围增加了“维持六年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2202项国内发明授权专利、37项PCT专利获得专利择优支持费资助,总计376.76万元。加强对小微企业申请专利的支持力度,213家小微企业的2299个授权专利获得奖励,共补助资金105.9万元。组织推荐企业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一种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及制造方法”等6项发明专利获优秀奖。

三是加强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今年市本级根据专利技术水平、评估价值及产业化情况择优给予补助,共安排今年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的“乳腺X射线机的压迫运动保护方法、装置及对应系统专利池”等55个发明专利(专利池)项目立项,发放补助资金2970万元。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沈阳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8日

(联系人:王海鹏,电话:23768569、1338688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