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的建议》(第018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宁先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面

为加强科技创新对区域优势产业的衔接,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积极探索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的新型研发机构,沈阳市从2017年开始就组织开展了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作,目前已通过沈阳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沈阳工业设计产业技术研究院、东软智能医疗产业技术研究院等8家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人才聚集效应初步显现。8家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引进各类研发人员258人,行业领军人才18人,其中院士4人、3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

二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两年来,8家产业技术研究院累计研发新技术35项、新产品17项、新工艺8项;申请获得授权专利20项,发表论文16篇;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6项,省级科技奖励4项。

三是引领辐射作用明显。两年来,8家产业技术研究院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主体培育,共孵化科技型企业16家,新增产值3466万元、销售收入2937万元、利润227万元、税收170万元。

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

近年来,沈阳市以加快协同创新为核心,集聚各类科技创新资源,积极推进各类研发平台建设,为提升全市科技与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一是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机器人学院、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材料学院等7个“国字号”创新平台落户沈阳,项目总投资达到59亿元,成为沈阳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二是大力支持606所燃气轮机创新中心、沈阳铝镁院节能环保铝镁工业设计工程研究中心、626所流体力学测试技术实验室、沈阳化工研究院化工过程本质安全技术创新中心、601所电磁与红外隐身技术实验室等一批“准国字号”创新平台加快发展,推动其尽快晋位升级。三是“原字号”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末全市已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226个,其中,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393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8个、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42个、企业技术中心321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2个。

为有效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高水平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发挥作用,市科技局采取“互联网+科技服务”的方式,建成“集科研仪器设施共享、科技人才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服务并举”的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截至2018年末,已上线服务机构201家,聚集开放共享原值13.12亿元的科研仪器设备1863台(套)、科技成果1021项,提供科技服务项目2035项,服务中小企业583家(次),实现服务交易额1654万元。同时,我市抓住京沈对口合作机遇,在科技条件平台上线运营初期就与北京市科委合作共建了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合作站,北京23个研发实验服务基地、10个领域中心和3个区县工作站共计750个实验室资源通过合作站实现面向沈阳地区的开放共享。重新修订《沈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暂行)》,简化创新券申领和使用流程,以企业和创业团队为主体,采取事前申请事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全部实现线上申领、线上使用、线上兑付。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

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日益完善。充分发挥市长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制度的桥梁作用,进一步畅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转进去”、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出来”的通道。2018年5月28日,我市举办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1239项科技成果与1302项技术需求交互对接,547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定期举办产学研金介等多要素参与的专题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组织我市企业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青岛能源所、沈阳自动化所、金属所、中电科47所、辽宁轻工研究院、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程学院等院所高校对接会近20场。

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发展。积极推进沈阳市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沈阳市透平压缩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5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发展,指导联盟成员间、联盟间共建共享。重点支持了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转移中心、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转移中心等41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由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等构成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2018年,驻沈高校院所共在沈转化项目755项,占在全省转化项目总数的62.6%;项目本地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52.82亿元,占总成交额的37.18%,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四、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方面

国际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东北亚及欧洲、北美等地区国家科技合作。新增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工业互联网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德园中德国际智能创新园两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中科院金属所与白俄罗斯科学院共建中白塑性成形技术联合实验室,中科院沈阳计算所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联建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联合实验室。推动我市创新主体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罗马尼亚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德国维斯玛大学等15家国外科研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引进海外高层次专家85名。

区域合作效能不断提高。借助京沈、苏辽对口合作平台,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和城市科技交流。推动东北大学与清华大学、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点实验室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引进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4个合作平台,14家北京众创空间在沈设立分支机构。

科技开放合作氛围日益活跃。组织举办了第五届国际多功能材料与结构大会、国际基因组学大会第一届眼科大会、2018新材料国际发展趋势高层论坛等高层次、高水平的主场国际交流活动,以及140场专业学术报告、研讨会,170位国内外院士、60名高层次专家来沈参与创新、建言献策,科技交流合作视野更加开阔。

五、改革科技投入方式方面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科技专项资金投入方式,有效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支撑和导向作用。在年度科技专项计划中逐步增加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和补助项目所占的比重。

一是强化政策集成、资金聚焦,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特点和需求,统筹配置资金、金融、服务、政策等资源,实施精准培育。对入库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通过高企复核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助。2018年全市新增科技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236家和338家,双培育入库企业达1074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83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230家。

二是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简化认定流程,力争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17年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企业1063户,同比增长105.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9.98亿元,同比增长40.5%;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额10.47亿元,同比增长15%。

三是落实市委建设人才高地相关政策,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我市新获批的国家级平台给予每家20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平台择优每家100万元经费支持,对市级平台给予每家50万元经费支持。

四是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对创新创业服务的支付能力,资助小微企业通过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购买检验检测、工艺验证、产品研制、试验研究、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的成本。

目前,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我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我们会认真吸纳您的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将我市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沈阳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