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加大政产学研间沟通的建议》(第046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1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谭学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加大政产学研间沟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引导政策构建政产学研良性沟通机制的建议

2018年,市科技局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8-2030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了《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提出了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体系、打造核心产业、布局相关产业、促进产业间融合,规划实施以来,有力的推动了我市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2019年我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产值上百亿元,在《中国人工智能城市发展白皮书》中沈阳排名第十五。

二、关于加大人工智能研究院的建设力度的建议

2019年,市科技局重新制定了《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沈科发〔2019〕42号),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连续稳定支持。2019年,新组建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13个,其中产业技术研究院10个、协同创新中心3个。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1家,涵盖了智能装备、智能医疗等战略型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产学研合作单位达到151家,新创办或孵化企业92家。21个产业技术研究院累计攻克共性及关键核心技术147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83篇,申请专利274件,获得授权专利164件,形成技术标准11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4项,省级科技奖励18项。

三、关于成立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协会)构建沟通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市尚没有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的联盟或协会,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结合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鼓励龙头企业发起成立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的联盟或协会,以进一步促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促进研究所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2019年,市长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累计协调解决21个科研院所174项问题、20所高校181项问题,调动本地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新建中科院、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新增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3家,全市各级机构达到54家,全市技术经纪人达450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复制推广东北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经验,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修订《技术合同补贴实施细则》,按技术合同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合同最高30万元,鼓励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省市区三方共投入资金4500万元,支持东北科技大市场转换运营机制,升级服务功能,实现技术转移服务达十大类;沈阳科技条件平台服务机构达304家,共享科研仪器设备2298台(套),登记科技成果1994项。成功举办“第二届沈阳科技成果对接会”,全年组织民营企业高校行等科技成果对接活动30场以上,形成常态化机制。

今年,由市科技局牵头起草的《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3月9日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方案》立足于增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动力,进一步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部署转化链,增强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创新效能。其中,包含了建立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机制、推进高校院所完善创新制度、夯实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基础、完善高校院所转化配套体系、强化高校院所转化服务体系等5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

五、关于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相关赛事竞赛落地的建议

2019年,我市举办了首届智创师大赛、机器人大赛等一系列创新创业活动,营造了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吸引全国创新人才、资本和技术向沈阳聚集,有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举办智创师大赛等大型科技交流活动。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