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经济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此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会同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研究提案建议,梳理当前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现答复如下:
一、在拓展融资渠道,强化民营企业创新资金保障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建立项目推送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提报各领域企业融资需求,市委金融办分批次向驻沈银行推送。上半年共推送12批次,涉及143个企业、997个项目融资需求。建立银企对接机制,举办“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系列对接活动,对有融资诉求的45户民营企业开展集中对接,组织银行通过“抵押+信用”方式,对20户企业给予300至500万元的贷款额度。截至8月末,组织各地区召开银企对接活动214场,实地走访261户企业,为380户企业成功撮合融资34.5亿元。深化金融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成功搭建了企业征信平台、信息应用服务平台、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产业金融会客厅、首贷服务中心、续贷服务中心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平台,精准识别实体经济有效金融需求,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供金融活水。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对上市后备企业库实施“一企一档”精细化管理,帮助东方钛业、航安型芯等企业解决上市难题。编制《沈阳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力推动宏远电磁线、和研科技、顺义科技、东方钛业等企业在北交所上市,争取实现北交所“零”的突破。二是落实各项金融政策。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向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去年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27亿元。支持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并给予资金奖励,政策执行以来,累计发放奖励资金5191万元。落实首贷户贴息政策。大力推进首贷、续贷培植工作,成立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出台《沈阳市“首贷户”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对首次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补助,截至目前,沈阳市累计增加首贷户719户,拉动首贷群体信贷投放10.33亿元,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节约融资成本722万元。续贷服务中心为851户企业投放贷款7.4亿元,发放贴息1485万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落地。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梳理并向驻沈金融机构推送35个项目清单。组织银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做好“并联审批”、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办贷等业务,尽早为项目发放合格贷款。截至目前,已为3户企业授信1.59亿元。落实民营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组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累计帮助694户企业享受减税金额4.6亿元;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为144户企业拨付贴息资金1742.9万元;落实新增升规工业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为18户企业拨付贴息资金104.1万元;落实融资担保补助政策,为6家融资担保机构拨付担保费补助资金1229.58万元,间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近4000万元。三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科技金融领域,推动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全省首个科技金融中心,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目前,工商银行沈阳分行筹备成立科技金融中心,组建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联席工作小组,增设公司金融业务部科创服务专业团队。产品创新方面,依托备案地方征信平台,推动辖内银行推出“智慧快贷”“民生盛信贷”“工信快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授信金额达96亿元。沈阳人保财险于4月落地全省首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责任保险”,为企业提供1000万元的研发责任保障。绿色金融领域,推动盛京银行延续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额8286亿元,落地全省首笔支持实体经济“节水贷”业务。截至8月末,盛京银行“辽系列”贷款累计投放26.78亿元,服务地方企业526户。截至上半年,全市绿色贷款余额2110.7亿元,比年初增加230.8亿元,同比增长24.5%。普惠金融领域,召开普惠金融赋能中小企业专场对接会,组建“金融专家服务团队”“普惠金融服务团队”深入各地区实施精准“融资+融智”服务。截至7月末,我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67.85亿元,比年初增加90.1亿元。四是加大创投基金供给。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沈阳发展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企业,目前已完成先进材料和三好科创等子基金的设立。设立沈阳市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总规模4亿元,投资沈阳市域内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目前已完成8个项目,近6000万元的投资。会同盛京银行等商业银行创新科技信贷类产品,制定数据赋能科技金融工作方案,推出“人才贷”“科创积分贷”“盛科贷”等涵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产品,已支持科技企业超10亿元。推进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投资集团和盛京金控集团,联合开展“拨投贷担”业务,服务初创期企业投产需求及快速成长期企业扩产计划,已有12家企业进入首批试点名单,3家企业1500万元已批复。五是研究开发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产品。采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委托贷款模式,由企业将自身持有的知识产权质押给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瀚华担保对企业借款行为向拓源集团提供担保,拓源集团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放款给企业,之后将形成的基础资产债权包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AA+平台”瀚华担保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最后由兴业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在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目前,我市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进展顺利,底层资产已经构建完毕,10家企业共获贷款7200万元,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预计年底前将登陆证券交易所。
二、在加强协同合作,增强民营企业创新技术支撑方面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协同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探索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325”沈阳模式,支持重点民营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定向择优、联合攻关等方式,牵头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已在高端装备(含机器人)、航空、IC装备和医疗装备等重点产业集群和技术领域,组织实施19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按照“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模式,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累计实施“揭榜挂帅”攻关项目103项。今年第一批市科技计划支持企业项目126项,占比全部项目的87.5%,支持企业资金总额7268.53万元,占比全部资金的53.7%。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联盟、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汇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放大协同创新乘数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目前,全市由企业主导建设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325家,新型研发机构107家,创新联合体4个。二是建立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围绕全市20个重点产业链和10个重点产业集群,布局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完善“绩效导向、动态调整、梯度培育”的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制度,推动平台向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开放共享,推动产业链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升沈阳科技条件平台服务效能,拟安排资金400万元兑付科技创新券,对106家企业在条件平台上购买的192项科技服务项目予以补贴。今年以来,拓荆科技等企业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全市依托企业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达到854个。三是支持鼓励企业标准化创新。统筹设立每年1000余万元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鼓励标准化创新,累计对202项民营企业创新成果资助1300余万元,极大调动了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54家民营企业加强关键领域标准研究,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全断面隧道掘进机》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含机器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消费品等领域国家标准200余项;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主持编制2项行业标准,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民营企业参与制修订《孵化场卫生防疫技术规程》等市级地方标准35项,加快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三、在开展精准引育,做好民营企业创新人才供给方面
一是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建立“带土移植”项目库,引育“带土移植”人才团队项目30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培育支持100名青年科技人才;启动我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需求储备库建设,已征集中船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引进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云涛博士团队等项目25项。实施“双+”行动,研究制定“科学家+企业家,人才链+产业链”行动方案,征集我市16家重点企业人才及技术需求情况清单47项。帮助我市创新主体与高层次人才进行专题对接,沈阳富莱碳纤维有限公司与南方科技大学赵天寿院士就液流电池关键部件技术开发和部分成果产业化等项目达成意向。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作,聚焦我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以推动科技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为目标,修订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措施;挖掘中青年人才成果资源,组织“盛菁汇”常态化路演青年科技人才专场活动,5位优秀青年博士、30余个国内外投资机构及孵化载体、企业代表参加,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实施青年农民上大学培训,累计已完成23期6149人次培训;启动第24期“青年农民上大学”培训专项工作,300名青年农民正在接受培训。二是全面推进柔性引才工程。出台《沈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和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柔性引才的性质、主体及支持措施,对企业等创新主体柔性引进的人才可参加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在服务期限内可在我市申报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享受的奖励政策(不含住房资助等)按服务期限予以兑现,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3年以上、每年在沈工作达到2个月、6个月、9个月以上的,分别按照15%、50%、100%兑现。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人才培育和引才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三是积极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企业开展自主评价的申报条件,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企业工种(岗位)特殊要求,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申报条件等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目前,我市共有40家自主评价机构和34家社会评价机构,后续将大力支持符合自主评价的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工作,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广大高技能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助推企业发展。
四、在完善服务体系,营造民营企业创新良好环境方面
一是高质量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立市区联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组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深入企业,宣传沈阳市科技企业技术合同登记“免申即享”奖励政策,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范市级中试基地建设及管理,出台《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创新实施中试基地“奖补”变“股权”政策,以国资入股形式支持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沈阳国科光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沈阳工大蓝金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等4家中试基地。上半年,全市企业主体登记技术合同2748项,同比增长27.81%,技术合同成交额189.95亿元,同比增长15.26%。为充分发挥中试基地推动转化、服务产业功能,围绕高校院所拟转化科技成果清单、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两张清单,面向10个重点产业集群、137个细分领域,梳理汇总156项中试基地公共服务事项,并面向社会予以发布,推进中试资源开放共享,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多支持。二是扎实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先后出台《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和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实施细则》等文件,鼓励支持相关创新主体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新型研发机构总数达到107家,基本覆盖了“老原新”20个产业细分领域,累计安排2.13亿元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同时,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面向重点行业或产业领域,搭建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产业公共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三是不断强化企业科技服务。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依托科技型中小企业库、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数据库,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广泛发布通知,分行业分领域征集企业技术攻关难题,共征集535家企业1070余项技术创新需求。组织东北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等高校院所专家构成的科技特派员,走进科技型企业,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诊断、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多元化服务。截至目前,先后选派三批359人进驻全市306家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助力23家企业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瞪羚企业。加强企业科技服务,先后举办沈阳医药产业发展大会、中国-白俄罗斯科技合作暨“一带一路”外国专家沈阳行等大型科技创新活动18场,邀请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参加各类政策宣讲、项目路演、对接撮合等创新创业活动772场次。
感谢贵委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