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标准化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科技创新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议
推动东北科技大市场科技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以东北科技大市场为主体的科技市场运营服务平台标准化项目通过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评估验收,并获得了2023年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东北科技大市场一手抓标准化服务与应用,一手抓服务标准创新与实践,开展服务标准试点建设和应用实践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标准为依据、以标准为准绳、采用标准管理、进行标准化服务的良好标准化工作氛围。建立了服务至上、严谨细致、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合作共赢的标准化方针。提出了保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围绕项目建设目标、方针与标准体系要求,开展标准制订工作,建立科技市场运营服务平台标准体系结构图,包括形成了服务通用标准体系+服务保障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结合的完善的平台体系,收集整理国家标准28项,团体标准1项,完成编制企业标准36项。标准体系体现科技市场运营服务领域特点,满足项目建设实际标准需求,聚焦成果转化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技术、人才、场地、资本、数据五大要素有效对接,推动要素市场化发展。
二、关于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标准化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积极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一是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引导企业对标先进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229家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累计发布对标结果486个。二是引导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完成国家、省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征集推荐工作。沈阳香雪面粉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18项企业标准成为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沈阳康奉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9项企业标准成为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三是加强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是开展市级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安排不低于对100项企业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的规范性、合法性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督导企业进行整改。自2018年以来,围绕电线电缆、化肥、化工、饲料、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630项企业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是积极完成省局企业标准监测整改及处理工作,整改率达到100%。通过以上工作有效促进企业标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于提升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关于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推行企业首席标准官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期,引导北方重工、三一重装等75家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设置层级化、体系化的标准化工作机构,聘任首席标准官、标准总监、标准化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218名,企业标准化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
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全市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培训6场次,累计培育科技评估师近300人。培训以国家标准GB/T 22900-2022《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国家标准GB/T40147-2021《科技评估通则》和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团体标准T/CASTEM1009-2023《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估指南》为依据,邀请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专家亲临讲授,科技评估师可掌握科技评估基础通用标准和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标准,最终能够独立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的撰写。
四、关于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建议
2023年初,市政府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沈政发〔2023〕2号),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手段,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成果标准化工作。2018年以来市政府统筹设立每年1300 万元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用于支持鼓励标准化科研创新和重要基础项目建设。为规范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使用管理,提升使用效能,印发了承担标准化技术机构、标准化改革创新等15大类《关于印发<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18﹞34号)和两个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基础类)明确规定:承担国家、省、市标准化基础类综合改革创新项目(如国家要求开展的企业标准领跑者、排行榜、标准认证、标准提升、对标达标、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等)并通过专家评审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分别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0万元、5万元、3万元。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对各领域标准创新与制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按2大类算,如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按1大类算就是14大类)664个标准化工作成果给予资助6818.84万元,实际已拨付6510.49万元。其中涉及企业标准的对标达标、企业标准领跑者方面共资助130个标准化项目共计194万元。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