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2022年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力塑造“创新沈阳”品牌,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各项指标增幅均创历史新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战略支撑。
1.党建引领创新发展开启新航程。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系统组织并示范领学,主要领导亲自宣讲,印发《关于进一步传达学习贯彻党对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精神的通知》,把全市科技战线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组织召开5次市委科创委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企业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政产学研对接等创新工作,在创新驱动赛道上加快引育壮大新动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的精神,牢记时不我待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只争朝夕突破“卡脖子”问题,加强创新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叫响‘党派我来的’”等活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调研,召开科技创新“人才·平台·生态”系列座谈会10余场,科技创新“首席服务官”协调解决基层创新问题100多个。构建“惠助科@链上沈阳”线上服务平台,畅通对接服务渠道。着力抓好意识形态、科技保密和安全、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两个体系”、警示教育等工作,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2.创新指标争先进位取得新突破。2022年,全市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新增172个、达到1421个;新型研发机构新增16家、总量达到100家;科技型企业达到15363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创历史新高,总量连续5年保持东北首位;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400亿元、位居全省第一,重点高校院所成果近5成实现在沈转化;全市科技支出完成24.94亿元,同比增长6.4%。沈阳已连续两年入围全球创新指数“科技集群”百强榜单,连续三年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20强,跻身全国15个科技创新策源地之一。
3.自主创新策源能力迈上新台阶。以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为理念的“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园”科创空间格局全面拉开,浑南科技城、沈北科教融合园已开工项目249个,完成投资196.4亿元。新增2家国家级创新平台,挂牌运行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启动“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型模拟设施”建设,沈阳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作为东北唯一节点接入中国算力网络。积极承接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超10亿元,在集成电路、能源装备、燃气轮机等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掌握一批国产可替代、乃至国际先进的关键技术,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4.科技创新产出实现新跨越。牢记时不我待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只争朝夕突破“卡脖子”问题,聚焦全市“5+3+7+5”重点产业链,滚动实施“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47项,预期解决300余项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驻沈高校院所累计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99项,其中51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科院金属所荣获2022年“富兰克林·梅尔奖”(材料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学术奖励之一)。我市获评省科技奖104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47.5%。高端轴承钢、特种新材料、水下机器人、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原创成果不断涌现,为国产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天宫、蛟龙、神舟、航母、大飞机等“大国重器”作出贡献,体育风洞、储能设备等创新产品为“北京冬奥会”等国家重大工程提供了服务保障。同时,支持黑土地保护、种业创新、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科研活动,为维护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提供科技支撑。
5.产业提能升级增添新动力。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育成体系,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9543家、高新技术企业4200家,雏鹰企业1385家、瞪羚和独角兽企业235家。何氏眼科、拓荆科技、富创精密等3家科技型企业完成首发上市,实现融资72亿元。支持1700余家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2.2亿财政资金带动企业投入研发费用18亿元。机器人、航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5%,全市规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
6.城市创新生态展开新局面。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方案,以松绑、赋权为取向,推进“三评改革”“包干制”等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修订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在市属高校大力推行教师分型、协议年薪、科研奖励等创新制度,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营造人才敢为、人才能为、人才有为的创新生态。全市国家级孵化平台40家、各类双创载体240家,在孵企业、团队1.5万个,集聚创新创业人员16.6万人。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获国务院大督查表扬。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入银行资金、创投资本等多元化金融活水,联合盛京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进“银担联动”,精准支持科技人才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今年已帮助企业融资超10亿元。
二、关于2023年工作安排
尽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任务目标,“创新沈阳”建设还存在着创新高地集聚引领带动效应不强、创新型经济的产业规模仍需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的数量和规模还不够多不够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压力持续增大等亟待破题的制约因素。2023年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求和部署,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地,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效能为主线,以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和科技型企业增长率为目标,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发展,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持续加强工作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开辟“创新沈阳”建设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振兴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在“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活动中当先锋、作表率,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为全省作出示范。
我们提出了科技创新核心指标2023年的增长预期:一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驻沈重点高校院所发布高质量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20亿元,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超过50%。二是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全市“双创”载体达到260家,举办创新创业活动超过1000场。全市科技型企业超过20000家,力争增长数量排名东北城市第一。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5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同时力争引入高新技术企业700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1750家。三是推动创新平台量质齐升。辽宁材料实验室争取成为国家材料实验室基地,辽宁辽河实验室取得一批重大科研成果。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等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全市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500个。
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1.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新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一是激活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侧。围绕提高科技企业增长率、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实施“育苗培干强柱”梯度培育工程。“育苗”即支持科研人员领办创办企业,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培干”即支持各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强柱”即做大做强符合国家战略和沈阳产业需求的标杆“硬科技”企业。二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供给侧。围绕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提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能力,实施“对标熟化赋权”堵点疏通工程。“对标”即支持高校院所研发契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科技成果。“熟化”即支持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打造新型创新联合体。“赋权”即在全市高校院所推广沈阳化工大学赋权经验。三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侧。围绕提高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效率、提升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服务能力,实施“搭台撮合示范”机制衔接工程。“搭台”即做强做大东北科技大市场,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撮合”即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撮合人才队伍,全市技术经纪人(经理人)达到1000人。“示范”即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投融资机构与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科研团队精准对接。
2.加强重点科研攻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一是实施产业技术攻关重大专项。面向8条重点产业链组织实施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大科技专项,组织高校院所研发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逐步解决产业共性“卡脖子”难题。二是深化企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瞄准20条主要产业链上重点企业关键技术问题需求,面向全国优选技术攻关揭榜团队开展联合攻关。三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科技攻关。开展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攻关,推进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链发展。聚焦种源安全、黑土地保护等,组建一批创新团队,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建立一批创新联盟,开展精准技术研发与示范。
3.加强重点平台和空间建设,培育战略科技力量。一是构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快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基础设施、科研条件建设,推动辽宁材料实验室成为国家材料实验室基地。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和创建,推动东软、新松、燃机等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二是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加快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设施建设,力争2023年实现主体建筑封顶,建设进度超过50%。完成高能射线多束源材料多维成像分析测试装置、未来工业互联网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制定、专家技术论证,陆续启动重点项目预研。三是升级“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科创空间。浑南科技城、沈北科教融合园建设初具规模,3个国家级开发区争取晋位升级。实施37个科创组团提质增效行动,构建建设标准、绩效评价体系,建成一批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高成长性企业孵化平台,建设“三生融合”的创新型产业园区。
4.加强多层次科技人才引育,发挥第一资源引领作用。一是加强研发型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新入选国家杰青、优青等国自然基金及获得省自然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面上项目基金支持的青年科技人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设立沈阳市优秀青年基金计划,面向40岁以下优秀青年,实施重点科技人才项目100项。二是加速产业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探索实行重点产业链人才培育“一链一策”,造就一支懂技术、会管理、能创业的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搭建“带土移植”招才引智平台,引育20个“带土移植”团队。三是加快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集聚。构建“一院士一平台一园区一基金一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青蓝”行动,搭建高层次知名专家与青年科技人才对接服务平台。对解决“卡脖子”技术的领军人物和科技领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5.加强科技体制改革,打造务实高效的开放创新生态。一是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高校院所高端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不受当年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对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行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完善单位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科技人才认定模式,赋予用人单位认定自主权。二是创新多元化科技投融资机制。实施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改革,深入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研究方向、经费使用自主权。发挥政府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设立种子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科技类投资基金,建立市场化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决机制、宽容失败和尽职免责机制。三是创新区域协同和开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引领作用,推进中德装备制造园依托离岸创新中心加速国际科技创新成果在沈转移转化。借助北京科创资源优势,参与我市“揭榜挂帅”。加强协同,组织都市圈城市创新主体参加“盛菁汇”常态化对接等活动。
总之,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托市委科创委的组织体系,引领全市科技系统同志坚持“四个面向”,聚焦“自立自强”,团结奋斗、踔厉奋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坚定党对科技创新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高素质的科技干部队伍,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有力统筹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