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科技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东北振兴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战略支撑。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坚定信心“弹好钢琴”,把“当下落实”与“长期推进”紧密结合,持续创新思路举措,不断完善推进机制,以制度创新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科技创新组织力量,探索协同创新工作方法,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提升战略科技力量,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一批重大创新成果,着力引育优化新兴产业,树立推广“创新沈阳”品牌,经过一年的努力,科技创新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2020年全市R&D经费投入192.9亿元,同比增长13.0%;R&D投入强度达到2.94%,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40%)0.5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19%)0.75个百分点,总量与强度均为历史最高水平。
——高新技术企业本年度净增842家,创历史新高,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近5年平均增长率达44%,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数量比重由2020年的0.81%增加至1.04%,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40%左右,全市科技型企业达到1.1万家,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效能愈发凸显。
——16个项目荣获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1项科技进步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获奖数量和质量均居副省级城市前列,彰显了沈阳的科技创新实力。
——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进一步确立了沈阳在国家层面上引领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优势地位,为数字沈阳、制造强市再添新引擎。
——制定《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突出创新性和改革性,从综合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载体创新、专利创新、制度创新等6个方面,集成创新形成27条政策举措,把普惠性支持与绩效性支持相结合,涵盖了45个政策点,建立起以质量、能力、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导向,夯实谋求新发展竞争优势、建设“创新沈阳”的政策支撑。
——重新架构科技计划体系,组织设立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交流活动等5类科技计划、22个专项,引导区县加大创新资金投入,全市科技创新资金由2020年的4.15亿元增加至5.96亿元、同比增长43.61%,实现了以创新平台为引领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产业能力双提升、以“揭榜挂帅”为核心的科研立项和组织管理模式双创新、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型企业群体持续壮大。
全年市科技局承担源自中发37号文件等中央文件工作任务23项,源自省政府工作报告、绩效考核等省级层面工作任务29项,源自市委全会等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228项,共计14类任务来源、280项工作任务,经汇总、梳理、合并同类项后形成72项重点任务,制定了全局督办“一张大表”,明确节点任务,制板上墙、挂图作战,截至目前已全面实现既定目标。
一年来,我们重点推进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创新源头供给
1.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在市科创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组建市委科创委,围绕科技创新工作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空间布局、‘卡脖子’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型经济”等方面,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6次例会,印发《沈阳市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力 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和行动方案,既体现了规划引领,又体现了务实向实,把发展创新型经济作为全市的科技工作主线来抓,将科技与产业结合、与经济结合,形成了顶层设计、高位推进、部门协同、区县联动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持续巩固。
2.构建全市科技创新新格局。把建设“创新沈阳”作为全市“十四五”时期的核心任务,深入学习北京、上海、合肥、深圳等地建设经验,深入分析梳理我市科技创新基础,制定《建设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打造“创新沈阳”行动方案》,从创新体系、创新动能、创新制度、创新人才和创新生态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综合施策,把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总体目标项目化、具体化,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制定《沈阳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相关内容与全市科技创新空间规划、浑南科技城规划相协调、相一致,明确沈阳建设“一枢纽、四中心”的方法路径,细化形成各项具体方案,建立了多方协同、统筹推进的工作体系。
3.强化科技平台服务能力。着力构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制定实施《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力 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打造“5+4+7+N”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年系列活动,将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等5个重大创新平台,高能射线多束源材料多维成像分析测试装置、稀土钢研发平台等4个大科学装置,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机器人学等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对接、服务的重点对象,研究制定《五个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沈阳推进工作方案》《七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服务沈阳产业创新对接方案》,建立了工作专班、会商推进、常态化对接等三大工作推进机制,对接重点服务项目,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有效释能,引领一批创新平台服务沈阳。
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制定实施《沈阳市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大力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市区两级围绕重点工作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阶段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企业源头培育行动、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精准服务行动3个专项行动共19项具体工作。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567家、同比增长44.04%,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402家、同比增长32.89%,雏鹰企业达到1065家、同比增长37.24%,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152家、同比增长72.73%,全市科技型企业突破11000家、同比增长37.5%。
5.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主动对接上级对口部门,组织推荐我市创新主体申报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全年共争取政策5项、项目1634个、资金8.39亿元,其中国家级政策4项(人工智能试验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医大口腔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科技奖16个)、项目732个、资金5.67亿元,省级政策1项(省科技奖122个)、项目902个、资金2.72亿元。东北大学承担的“分布式动态系统的自学习优化协同控制理论与方法”等9家单位承担的16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体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单体类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全市现有国家级基地2家,省级基地21家。拓荆科技等8家单位承担的9个项目获得国家青年学者研究基金等项目支持。中科院金属所承担的“辽宁省金属基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等22家单位获批3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化工研究院等15家单位获批15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2个单位获批9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8家企业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兴达信息技术等3家单位获批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市现有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0家。
(二)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强化核心竞争力
6.进一步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制定实施《沈阳市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聚焦先进材料、智能制造、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着力将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系统推进《沈阳市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通过会议和文件等形式9次集中调度,建立了指标体系,从评价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试点示范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评估评价,形成任务落实的闭环工作体系,市区联动推进创新型经济快速发展。制定实施《沈阳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提升机器人智能化水平、创新产品品类和产业发展规模,打造机器人创新名城。
7.组建产学研合作联盟和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构建产学研联盟,以产学研为重要抓手,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创新主体的活力,共组织企业建设创新联盟291家,包括典型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141家,中小企业提升类产学研联盟150家。其中,入选省级实质性联盟70家,联盟成员总数达到621家(企业372家、占59.9%,高校161家、占25.93%,研究机构88家、占14.17%),拥有国家平台108个、省级平台234个,在地域分布上,我市成员588家、占94.69%,来自北京、大连、鞍山等域外成员33家。面向“老原新”重点产业创新领域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基本覆盖20个产业细分领域,总数达到52家,现有研发人员1815人、占职工总人数84%(包括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472人),各研发机构今年研发总投入达7.5亿元,累计攻克关键技术341项,形成技术标准76项,获得省、市级科技奖励35项。
8.扎实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创新改革科研项目生成机制和资金配置方式,实行“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围绕“5+3+7+5”重点产业链组织实施102个“揭榜挂帅”项目,其中,38个项目列入省“揭榜挂帅”科技计划,争取资金1.63亿元;市“揭榜挂帅”科技计划第一批成功揭榜签约25项,技术合同登记额1.2亿元,研发总投入2.28亿元,安排补助资金6516.5万元。第二批共发布榜单39项,预计研发总投入2.8亿元,目前已有来自全国的140多家科研单位正在与“发榜方”对接推进。
(三)促进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强化实体经济支撑
9.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制定实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强化利益联接机制,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围绕大幅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从科技成果的形成、评估、发布、对接、转化、收益等多维度出发,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利益联结机制、科技成果供给侧信息清单,提高科技成果源头发掘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提高科技成果价值发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分类转化。进一步推广沈阳化工大学“三定向”、中科院金属所“技术股+现金股”等模式,化工大学张立新教授团队“一种苯甲酰胺类化合物及其应用”专利已作为该校首个赋权成果,赋予完成人及团队所有权90%,作价4505万元转化。
10.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加快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组建20个科技成果中试转化基地,总规划面积超过66.74万平方米,完善技术路径、熟化工艺路线,提高技术转移扩散能力,入驻项目68个,中试服务营业收入6089.65万元。推荐17家企业申报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提供开放公共服务事项31项。鼓励中试基地开展项目中试,推动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辽宁纤维化学品制造中试基地的腈纶纤维用有机硅消泡剂项目完成中试产品10吨试产;辽宁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纳米氧化锆粉体、纳米氮化硅粉体、生产医用手套陶瓷模具等项目正在中试,即将进入产业化阶段。中科院金属所李殿忠团队的盾构机轴承项目已成功应用北方重工,拟在沈阳地铁试车。
11.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出台《沈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补贴实施细则》,激励我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预计2021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将达到330亿元、全省占比超过40%,其中在沈本地转化的项目数量为34.6%。出台《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暂行)》,新备案6家市级机构,全市累计达到54家。东北科技大市场举办精准化路演对接42场,发布科技成果(项目)275项,通过对接促成意向合作45项。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全年培育科技评估师52名,培育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140人,累计超过700人。
(四)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强化“创新沈阳”品牌
12.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双创载体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实施国家级双创载体奖励、双创载体绩效评价奖励和孵化器、加速器建设经费后补助等支持措施,引导双创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2021年新增12家省级双创载体、占全省41%,新增市级双创载体19家,全市各级、各类双创载体数量达到230家,场地面积达到650万平方米,服务企业及创业团队1.5万个。全市各区县、双创载体举办路演、对接、培训等活动1052场,助力创业者能力提升和企业间、企业与资本间深入对接,帮助企业达成融资意向7.26亿元,促进企业及团队获得投融资3.12亿元。
13.加快科技金融结合。构建“服务中心+服务平台+基金小镇+科技基金+科技担保”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融资支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创新多款科技金融产品,2021年已为19户企业获得融资2.92亿元。会同盛京担保、科技担保等政策担保公司开发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服务,2021年为76户科技企业新增担保金额8.6亿元。盛京基金小镇积极招募私募基金管理人入驻,已入驻私募基金管理人34家,在管私募基金产品89只,在管规模194.12亿元人民币。会同市金融局梳理科技企业,建设上市后备企业库,535家高企入选后备库,占后备库企业的96%。
14.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举办“国际基因组学大会第四届眼科大会”“清华大学第二十三次校友工作会议和清华校友助力沈阳高质量发展大会暨第三届清华校友创新论坛”等活动,组织创新主体和外国专家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沈阳市人才交流大会”,开展项目、人才合作洽谈,推动高端人才引进。组织我市创新主体获得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立项支持9项、国拨经费330万元。依托国际合作及科技招商在线平台累计发布技术、人才、成果、招商等信息776项,开展中俄、中韩、中德、中澳科技项目路演等活动36场次。
15.依托科技增强民生福祉。促进生物医药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以科技支撑生命健康、污染防治、城市低碳发展、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创新发展。提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选择、发展路径和有关部署建议,征集全市科技创新成果88项、产业技术需求10项,准确评估全市重点产业、企业节能减排技术需求,编制发布《沈阳市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支持医工结合协同创新研究等项目共计1400万元,批建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市心血管危重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0家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持续加大公共卫生科技供给。
对标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创建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的任务目标,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有很多短板亟待提升,包括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不够高、科技资源优势尚未充分转化为创新优势和产业优势、重大创新平台溢出效应不强、科技创新资源有待进一步丰富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聚集优质资源、加快建设步伐、强化发展优势。
二、2022年工作思路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树立“创新沈阳”品牌,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大幅提升科技型企业增长率、科技创新成果本地转化率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力量,统筹创新资源,抓好各项科技创新重点任务的落地落实,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打造新兴产业策源地。
(一)完善城市创新体系,强化战略科技力量
1.集中力量建设浑南科技城,高标准打造沈阳创新高地。建立工作专班,统筹空间形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文化活态,加快人才集聚,高水平建设浑南科技城,聚焦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数字文创五大创新方向。建设辽宁材料实验室、智能制造实验室等高端创新平台,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建设东北大学创新港,打造全市科技创新策源地、新旧动能转换发动机、新经济发展示范区。
2.集结优势布局创新空间,高水平打造区域科创主阵地。推进落实《沈阳市推进国家高新区扩区和“一城两园三区多组团”建设实施方案》,以浑南科技城为引领,北部科教融合园、铁西中关村科技园建设科技成果集中转化基地和主题产业园区,沈阳高新区坚持“又高又新”发展方向,沈阳经开区着力建设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为主导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沈阳辉山经开区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沈北创建国家农高区。同时,科学布局全市科创组团,形成联结全域、充满活力的微观创新生态空间。
3.集成资源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高起点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支撑国家战略和服务产业发展并重的“5+4+7+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激活存量,加快建设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溢出效能。培育增量,积极争取建设高端精密制造、深部工程与智能技术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已经纳入省部会商议题。2022年,全市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230家,面向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以国家级创新平台为牵引,推动500个省市创新平台集成创新、开放共享。
4.集聚要素建设创新主体,增强产业技术供给能力。推动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创建国家区域综合技术创新中心。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园区共建模式,提升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能力、技术供给能力、企业孵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高校院所新建一批省市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全市新型研发机构总数量达到70家,实现对各个细分产业领域的全覆盖。
(二)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打造新兴产业策源地
5.持续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落实《沈阳市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发挥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进各地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达到2万家。围绕产业链延伸、配套需求孵化科技型企业,形成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断点”,瞄准瞪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靶向招商科技企业。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500家,持续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
6.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的市场化模式和发展方向,着力提升技术价值发现能力和产业孵化能力,形成“以研发为产业、以技术为产品”的产业技术研发机制,实施“投拨结合”,探索“先投后股”,支持科技成果“二次开发”,建设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加快推动以科技型企业为核心的新型创新联合体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和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
7.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创新。深入实施《沈阳市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聚焦“卡脖子”的卡链断链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梳理45类技术体系、125项重大创新项目、350个创新产品、23个科创组团,集成创新主体、创新平台、人才团队、龙头企业、创新产品、产业园区等创新要素形成产业创新链。优化重大攻关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建立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主导的项目形成机制,建立“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增强产业链创新支撑能力、攻关应急应变能力、高水平创新供给能力。加强科技金融服务,由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2022年实现5亿元规模,重点关注孵化期、初创期、成长期的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项目,推进天使基金加大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力度。推动盛京兴科贷产品扩大范围,推进政策性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促进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同科创企业对接,组织各项科技金融活动,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8.建设人工智能试验区,提升装备制造及城市建设智能化水平。编制《沈阳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2022-2024)》,构建以沈阳高新区为核心,以和平、大东为“两翼”,皇姑、铁西、沈河、沈北等多区联动的“一核两翼多片”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格局。瞄准智能芯片、智能语音及翻译、智能图像、智能器件4个核心产业,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运载工具、智能医疗与健康服务、智能物流、智能家居6个相关产业,开展“4+6”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实施“512”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包括机器人+、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智能语言5个技术应用示范,1个新基建,以及社会治理实验和政策实验2个实验。逐步提升沈阳人工智能产业的品牌影响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老字号”转型创新,升级数字经济模态,加速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三)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模式,大幅提升本地转化率
9.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建立科技成果备案制度。建立成果转化利益联结机制,推进高校院所开展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行科研人员“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与科研单位、孵化企业、投资机构等形成利益共同体。深入推进与在沈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发挥中科先进制造等科技成果中试转化基地作用,加快技术研发—技术熟化—成果转化—产品产业化、体系化进程。创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支持以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为“盟主”,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建立技术共享、成果共有、设备公用、产品配套、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2022年,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达到300个,全市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40%以上。
10.完善科创组团建设机制,提高成果承接能力。引导支持各区县以“平台+企业+孵化+园区”模式,建设研发服务、生活性服务、生产性服务的“三个平台”,与高校院所以投入物理空间、建立运营团队、搭建创新平台、组建投资公司等方式建设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科创园区,实现由单一产品制造向产业集群、由要素驱动向数字驱动、由功能分区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由财富驱动向人才驱动的“四个转变”。支持企业自建、共建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引智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应用示范基地等,增强企业承接成果能力。2022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60亿元。
11.提标升级“双创+”孵化机制,完善转化配套体系。深化“双创+骨干企业、产业园区、产业链、楼宇经济、平台”五种模式,组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打造“平台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园区生产”的成果转化衔接机制,加速“1到100”“100到10000”进程。发挥东北科技大市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经纪人作用,开展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转化服务。组织各科创组团、园区和企业开展系列化、专题化、精准化成果撮合对接活动。2022年,全市双创载体数量达到240家,双创企业1.8万家,开展“盛菁汇”路演等活动1000场。
(四)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创新沈阳”良好生态
12.履行市委科创办工作职责,完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落实“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新的职能定位,强化对全市科技创新宏观战略思考和顶层设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持续推进政策创新。加强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规划、全市科技创新体系规划、自创区和高新区等创新高地建设规划、新兴高技术产业规划等的规划引领,增强对以企业创新主体为核心的技术、人才、资本、产品等服务能力。建立科技创新管理高位谋划、统筹推进、专班落实的高效组织体系。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联动新机制。
13.坚持市场化导向,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建立“顶层目标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基础能力支撑”的科技创新组织模式,推进“管理向服务、扶持向引导、项目向要素”三转变。以重大科技需求和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强化重点领域项目、资金等创新要素的市场化、体系化、协同化配置,高效配置创新资源,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
14.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开展科研评价制度改革。构建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科研项目分类评价制度。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推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信用承诺制,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改革,会同相关部门试行重点科技型企业人才自主认定,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监管机制建设,推行科研诚信审核、科技伦理审查和科研诚信承诺“两审一承诺”制度。
15.深化国际科技合作,提升科技开放水平。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国际科技合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申报外国专家支持计划以及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鼓励筹建中芬双碳园。深化数字领域合作,加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力度。注重政策引领,抓好科技招商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壮大高水平外专队伍。推动国际创新园区和国际合作基地融合,强化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交流活动,营造浓厚创新氛围。
总之,我们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创新在振兴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走创新路、吃技术饭,发展创新型经济,依靠创新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