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着力构建统筹推进、相互支撑、协同发展、效能优先的城市创新体系,不断增强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努力形成蓬勃生动的“科技沈阳”新局面。
一、建立以高站位、大格局为取向的政策体系,焕发沈阳创新新气象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形势,处在转型创新发展关键时期的沈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强大的科技创新支撑。为此,今年以来,在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出台的《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瞄准创新创业活力、协同创新组织、科技成果转化等短板问题,在《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中推出30条支持鼓励科技创新新政,制定《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沈阳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双培育”方案》《重大技术研发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工程”方案》《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和国际研发机构发展办法》等27个政策措施性意见、方案,完成了对科技创新各环节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形成了政策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的多重叠加,既加强面向中长期的规划引导,又实化立足近期的具体解决方案,在具体问题、关键环节的突破中加快创新步伐,实现了科技创新宏观统筹能力的提升,为沈阳加速形成科技创新新格局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二、完善以重大创新平台为重点的研发体系,提升沈阳创新硬实力
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在经济下行压力面前,沈阳市加大对重大科技平台的支持力度。一年来,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机器人学院、国家眼基因库等一批“国字号”创新平台落地沈阳,市政府投资23.5亿元。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58个,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0个,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251个.
提升协同创新效能。充分整合在沈高校、院所、央企等创新资源,聚焦沈阳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需求,释放高校院所企业人才、科技优势。建立由41家高校院所参加的市长——高校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制度,一方面,解决高校院所地方事务和历史遗留问题109项,为高校院所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支持引导高校院所输出创新成果、市校共建创新平台,累计支持高校院所项目186项。依托中科院沈阳分院,扩展至科学院系统,签订新一轮院地合作协议,共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一年来支持项目研发经费1.3亿元。
创新项目形成机制和组织方式。秉承抓大项目、关键项目的理念,通过自上而下设计、自下而上申报相结合,形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机器人、新材料等重要领域,组织百项重大研发项目、百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打造“双百工程”,集中财政资金和银行资本,组织联合攻关,定人定向服务。“双百工程”实施以来,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机器人、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滚动实施重点科技研发项目767项、科技创新专项22项,共完成1219项技术攻关,形成383项技术标准,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实现产值823亿元。今年以来,“双百工程”滚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281项,共落实研发资金62.97亿元,吸引产学研合作单位314个,集聚高水平研发团队263个,参与科研人员达到8288人,解决769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完成522项新产品、新工艺,申请专利1112件,获得授权专利491件,签订本地转化合同116份。新承担国家科技项目567项,获得专项补助资金4.66亿元,预计全年达到9亿元,获得科技奖励100项,其中,国家级9项,省级91项。
三、培育以完整创新链和生态圈为重点的产业创新体系,打造沈阳创新强支撑
重大成果不断涌现。机器人领域,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海星6000”创造了我国深海ROV最大深潜纪录,填补了国内ROV深海科考空白;IC装备领域,突破了12寸PECVD、3D NAND PECVD、前道匀胶显影等关键核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人工智能领域,开发了国内首套汉文与民族文双向翻译系统,智能传感器、无人驾驶航空器控制系统、机器人控制器等智能器件,居于国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ZXIR系列智能红外热像仪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形成了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新松公司新一代协作机器人XCR20-1100、新一代复合机器人HCR20荣获工博会工业设计金奖;自主研发的“炫舞机器人”突破了户外复杂环境下的精确导航、移动控制等关键技术,在平昌冬奥会闭幕式上完成了惊艳世界的“北京8分钟”表演。沈阳通用机器人公司研制的骨科手术机器人、肿瘤质子治疗机器人,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标准。沈阳无距公司取得了民航局颁发的“云无忧”大数据监管牌照,是目前国内唯一管控一体无人机云系统。辽宁壮龙公司油动调速控制多旋翼无人机,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广泛运用于农林植保、物流运输、警用消防、遥感测绘、环保监测等领域。拓荆公司12英寸PECVD设备实现了我国在IC装备国产化方面的重大突破。中科仪公司干泵与系列真空阀门产品已在中芯国际、武汉新芯、长江存储等生产线推广应用,打破了国外产品垄断。
创新主体加速成长。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新增科技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236家和338家,“双培育”入库企业达1074家。全年预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86家左右,总数达12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431家,涌现出8家“瞪羚”企业及东北唯一的“独角兽”企业,科技企业群体形成梯队成长格局。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增势强劲,富创、拓荆、芯源等IC装备企业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东方钛业、盛纳机械、黎明国际动力等企业营业收入实现倍增;美行科技在细分领域内占领全国60%市场份额,万合胶业首创智能机器人涂胶工艺占领全国市场。
产业生态圈日臻完善。沈阳机器人未来城、中国科学院大学机器人学院开工建设,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正式揭牌,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完成由新松公司等14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沈阳智能机器人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实体注册并挂牌,我市机器人产业创新生态圈基本形成。IC装备主题园区正在规划,无人机产业园加快建设,大健康产业园稳步推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新动能新产业不断壮大。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了我市新一代人工智能、无人机、IC装备等产业规划和扶持政策,着手谋划未来产业、生物医药、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发展。在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下,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实力位居全国第15位;机器人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2%,数字医疗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1%,IC装备产业产值同比增长33%,3D打印产业规模占全国市场份额7%左右。
四、形成以高质量高效率为目标的成果转化体系,创造沈阳创新加速度
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系统推进的新格局。落实国家、省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促进成果转化的政策、平台、人才、服务体系。推动驻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分配“三权”改革,探索形成的东北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成果转化改革经验,已在全省复制推广。驻沈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在沈转化项目755项,占在全省转化项目总数的62.6%;截至11月30日,全市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206.4亿元,同比增长16.29%。
建立成果转化对接制度。举办了我市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1239项科技成果与1302项技术需求交互对接,547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定期举办产学研金介等多要素参与的专题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组织我市企业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青岛能源所、沈阳自动化所、金属所、中国电科47所、辽宁轻工研究院、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程学院等院所高校对接会近20场。
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效果显现。机器人未来城、东方机器人谷、东软健康医疗国际产业园、眼产业精准医疗小镇等承载成果转化的科技园区加快发展。在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生态环保、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推广了数字化车间、秸秆炭化还田、大气污染源溯源预警、老年慢病管理系统、食品杀菌剂残留分析检测等一批先进、成熟、有较大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了相关产业和社会领域发展。
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发展。新增远大智能制造、东软智慧医疗、法库通用航空等3家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从无到有,目前达到8家。为了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合力,制定《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搭建技术转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双向通道、完善技术转移政策保障,目前,我市共有各级技术示范转移机构41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13家、市级21家,培养技术经纪人213名。
建设多样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先后出台《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和《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绩效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引领联盟规范化建设,推动联盟务实运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联盟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借鉴北京市大联盟构建的成功做法,组建了沈阳市科技创新大联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联盟北京行”活动。签订了《首都创新大联盟沈阳科技创新大联盟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京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进行了精准对接并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京沈两地创新资源优化配置、互动共享。目前,我市共有各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50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2家、市级26家。
五、建立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为目标的交流合作体系,形成沈阳创新强磁场
国际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东北亚及欧洲、北美等地区国家科技合作。新增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工业互联网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德园中德国际智能创新园两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中科院金属所与白俄罗斯科学院共建中白塑性成形技术联合实验室,中科院沈阳计算所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联建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联合实验室。推动我市创新主体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罗马尼亚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德国维斯玛大学等15家国外科研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引进海外高层次专家85名。国际研发机构在聚集高端创新资源、柔性引进人才、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国际影响等方面初见成效,与12个国家23个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柔性引进各类人才275人,解决关键共性技术38项,获得专利授权78项。
区域合作效能不断提高。借助京沈、苏辽对口合作平台,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和城市科技交流。推动东北大学与清华大学、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点实验室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引进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4个合作平台,14家北京众创空间在沈设立分支机构。以城市形象参与北京科博会、哈科会、澳门国际环保论坛等展览展示和学术交流活动。发挥沈阳经济区龙头城市作用,与鞍山、辽阳等城市开展成果对接等活动。
科技开放合作氛围日益活跃。组织举办了第五届国际多功能材料与结构大会、国际基因组学大会第一届眼科大会、2018新材料国际发展趋势高层论坛等高层次、高水平的主场国际交流活动,以及140场专业学术报告、研讨会,170位国内外院士、60名高层次专家来沈参与创新、建言献策,科技交流合作视野更加开阔。
六、构筑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的区域体系,打造城市振兴发展新高地或新引擎
围绕“四区一中心”发展目标,对标省市“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坚持依托大学院所龙头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重点产业园区,浓厚创新文化,自创区示范引领和增长极作用进一步凸显。
建设重点产业园区。抓好新动能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创新平台溢出效应,持续壮大创新主体,新增“双培育”入库企业153家,涌现出8家“瞪羚”企业及东北唯一的“独角兽”企业。推进机器人未来城、IC装备产业园、东软健康医疗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园区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打造新兴产业生态圈。今年以来,自创区机器人、生物医药、IC装备、健康医疗等产业产值分别增长23.6%、27.6%、44.5%和92.1%,新松机器人、诺康制药、富创精密、东软医疗等企业产值分别增长24.1%、80.2%、152.9%和130.9%。
布局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一批国家重大创新平台落户自创区,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引进中德轻量化工程技术中心、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沈阳分中心、工业大数据研究院东北分院等9个高端创新平台,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中国技术交易所沈阳分中心、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15个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
推进协同开放创新。加快建设东大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眼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业设计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批集成果产出、转化、企业孵化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深化对外合作机制,吸引国外研发机构入驻,构建开放创新网络体系,与德瑞俄日等合作共建蓝英工业清洗技术海外研发机构、中俄技术转移基地、东软日本国际研发中心,飞利浦(沈阳)产品创新中心落户国际软件园,中德创新研究院、东大中德新材料和先进制造研究院落户中德园,中德国际智能创新园获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1家企业入驻中德园离岸创新中心。
持续优化双创生态。提升双创孵化效果,引进中国工程院东北双创平台、清华启迪等13个知名双创载体,打造城市双创高地。中关村(沈阳)领创空间在孵企业11家,中关村科技金融超市挂牌、集聚京沈科技金融机构23家,入驻率达到80%。沈阳•中国智谷双创街集聚投资机构50多家,双创团队30余个,创业导师200多人。启迪科技园(沈阳)入驻及毕业企业100余家,吸纳高端人才就业超过1500多人。东大优客工场6000平方米投入使用,入驻企业及初创团队14家,服务创业者400多人。浪潮大数据公司“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东北创新创业平台”入选工信部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二、2019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19年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创新驱动培育壮大新动能重要指示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第一步走”目标的攻坚之年。科技创新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和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主线,以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为方向,以构建创新体系、提升体系效能为重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动力。
(一)聚焦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强化创新源头供给
1.实施高水平科技项目。突出前瞻部署,催生原始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实施重大科学研究项目,加强在先进材料、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前沿技术与应用基础研究;部署一批“双百工程”重大科技研发项目,推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制造、生物制药与数字医疗等领域重点企业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征集筛选形成 “卡脖子”重大技术问题清单,组织我市创新主体联合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开展联合攻关,努力形成面向国家安全和重大战略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实施高水平标志性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在先进材料、智能制造、IC装备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高创新投入水平、产品研发水平的龙头创新型企业和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战略产品。
2.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国字号”创新平台建设步伐,加速形成产生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突破重大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瓶颈的能力,推动形成对地方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溢出效应。支持606所燃气轮机创新中心、铝镁院节能环保铝镁工业设计工程研究中心、626所流体力学测试技术实验室、化工研究院化工过程本质安全技术创新中心、601所电磁与红外隐身技术实验室等“准国字号”创新平台加快发展,推动其尽快晋位升级。加强对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支持,推动其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高水平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发挥作用。强化对市级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估,促进其依托沈阳科技条件平台实现科研设备开放共享、科技人才开放流动。
3.加大创新资源引进力度。以补齐创新短板、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新兴产业为方向,以精准、急需为原则,以制定引进清单、出台支持政策、加强市区联动为手段,大力引进国内外创新资源,做好增量发展新文章。在前沿研究领域,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全面合作,提升先进材料、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研究水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强化与国内外高端投资促进机构的合作,加大对行业内知名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的招商力度,加强创新平台和产业链条培育。
(二)聚焦增强产业发展支撑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4.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落实《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促进成果转化的政策、平台、人才、服务体系。选择3—5家不同类型高校院所,围绕推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开展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优化课题经费管理等政策落实试点,推动高校院所切实提高创新团队和成果发明人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建立完善成果收益共享正向激励机制,调动广大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5.优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工程项目,在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生态环保、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大力推广数字化车间、秸秆炭化还田、大气污染源溯源预警、老年慢病管理系统、食品杀菌剂残留分析检测等一批先进、成熟、有较大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相关产业和社会领域发展。实施“双百工程”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加强中试转化服务等全方位支持,本地转化一批创新成果,催生一批科技型企业。建立高校院所成果转化项目库,摸清科技成果家底,增加转化项目储备,入库项目累计达到1500项。
6.建立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市长—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制度的桥梁作用,进一步畅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转进去”、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出来”的通道。推进市政府与中科院沈阳分院、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大学等全面战略合作,引导优质创新资源融入地方产业转型发展。重点围绕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学、现代农业等领域,组织举办综合性对接、专业性对接、点对点对接、“走出去与请进来”等各类对接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继续举办集科技成果展示、中介金融服务、企业需求对接等内容于一体,涵盖我市、沈阳经济区、北京市、中科院系统、东北亚地区创新成果的大型对接会,浓厚成果转化氛围,促进成果在沈转化。
7.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强化绩效导向和规范化建设,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联合攻关、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资源共享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务实活动,新组建联盟5家,全市各级联盟达到55家。支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展,新增10家市级示范机构,全市各级示范机构达到60家。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新增100名技术经纪人,总数达到300名以上。
(三)聚焦增强科技创新协同力,提升创新体系效能
8.加强创新资源协同。深化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全面科技合作,落实市院合作协议重点任务,用足用好中科院在沈资源,推动重大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引育;以市院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带动和吸引更多中科院资源在沈集聚,共同推动高水平科研机构引进、“卡脖子”技术攻关等合作事项。加强高校院所间协同创新,鼓励校际之间、院际之间、校院之间与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高校院所依托沈阳条件平台向企业开放仪器设备等研发资源。
9.推进区域创新协同。加强对区县(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建立政策、载体、服务体系,提升想创新、会创新能力水平,支撑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强京沈、苏辽对口科技合作,推动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等国家级平台之间交流互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推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合作站等一批对口合作项目,促进创新要素合作共享。发挥在沈阳经济区的创新龙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区域创新中心的辐射带动能力。
10.建设协同创新载体。支持以产业需求、重大产品为方向,以突破产业共性技术、服务企业为主要功能,集聚高校优势学科与创新平台、科研院所研发力量以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等优质人才资源的协同创新模式的探索与发展。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研究在交叉前沿研究领域和未来产业领域建立沈阳联合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
(四)聚焦增强创新发展承载力,加强创新主体培育
11.构建企业培育体系。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特点和需求,统筹配置资金、金融、服务、政策等资源,加强市区联动,实施精准培育,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速提升科技型企业总体规模和发展质量。全市新增高企入库企业300家、科技小巨人入库企业200家、瞪羚入库企业2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以上。
1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集成、资金聚焦,实行“分阶段、递进式”的补助政策。对高企、小巨人、瞪羚入库培育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60万元资助;对首次认定、复审认定的高企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向入库培育企业倾斜,对企业核心专利技术转化、研制技术标准给予补助。
1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沈阳市科技创新基金作用,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推动基金投向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完善科技金融信贷支持体系,建设科技金融创新联盟,搭建金融、保险、担保机构与科技企业间合作桥梁;加强与中信、浦发等商业银行合作,加大对科技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进科技保险发展,推动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在科技企业中探索开展“科保贷”试点。落实《沈阳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科技企业融资、上市、挂牌等资金需求,在人工智能、新材料、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中遴选100家优质企业进入科技金融重点企业库。
14.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资助企业通过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购买检验检测、工艺验证、产品研制、试验研究、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充分发挥沈阳市高企协会、高企之家APP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培训、辅导、交流等基础性服务活动,组织产学研对接、内行碰撞、银企对接等专业性服务活动,引入金融、投资、中介等战略合作伙伴,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面向高校院所组织400名科技特派员,为企业提供咨询、技术、人才、信息等专业性个性化服务。
(五)聚焦增强全社会创造力,提高双创发展水平
15.发挥重点双创载体示范作用。支持国际软件园、锦联新经济产业园、三好双创街、智谷双创街等重点双创载体和园区发展,推动双创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生态,带动全市创新创业加快发展。
16.发挥重点双创机构带动作用。鼓励东软集团、机床集团、辽宁出版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及东北大学等重点高校院所依托产业、技术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专业化孵化、精细化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
17.发挥众创空间联盟服务作用。以沈阳市众创空间联盟为平台,以提升孵化质量和绩效为导向,建立健全共建共享共赢和互联互通互动的合作交流机制,推进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升级。
18.发挥“盛菁汇”双创活动品牌作用。推动双创活动常态化、多样化,力争做到“主体活动月月有、系列活动周周有、对接洽谈天天有”,以“盛菁汇”为平台凝聚创业项目、创业团队、投资人等创业要素,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催生一批创业企业。
(六)聚焦增强创新资源集聚力,推进科技开放合作
19.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创新发展。充分利用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和友好城市等渠道,深化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合作机制;制定出台政策,实施一批“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项目。支持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与德国弗朗霍夫研究院共建工业物联网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积极引进国际学术组织落户我市。依托中德园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创新合作。
20.深化东北亚科技合作。加强对俄合作,依托国际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和启迪科技园(沈阳),推动我市创新主体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托木斯克国立大学、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科学城科技园等单位合作。深耕对日合作,面向机器人、精密制造、未来健康、节能环保等日方优势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做实对韩合作,充分利用韩国在高精尖电子、半导体、人工智能、汽车电池等领域技术优势,推动新松公司、金杯公司、沈阳环科院与韩国相关机构开展合作。
21.推动京沈对口科技合作。推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合作站建设,组织开展首都创新大联盟与沈阳科技创新大联盟交流活动,加强两市重点实验室在类脑智能技术、智慧城市技术等领域的对接合作,推动我市创新主体共享首都优质创新资源。发挥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沈阳分中心、中科合创(沈阳)科技服务公司等合作载体作用,组织中关村企业沈阳行、京沈科技创新峰会等对接交流活动,推动项目在沈落地转化。
22.加强沈阳经济区创新合作。建立会商制度,推进重大科技合作事项,联合参加重大创新活动,推动成果、人才等资源交流合作。以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为依托,加大创新券在各市推广力度,构建区域科技条件服务体系。拓展东北科技大市场服务范围,与各市共同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技术经纪人培训等活动。加强各市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等信息共享,邀请各市高校、院所、重点企业共同参加重大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促进更多成果在经济区落地转化。
23.活跃科技开放氛围。积极搭建交流合作载体,充分利用与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本名古屋大学、日本九州大学、韩国大田市政府、韩国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合作渠道,组织举办东北亚工业无人机产业与技术大会、国际基因组学大会第二届眼科大会、世界未来产业沈阳研讨会、中俄(沈阳)高新技术工业展览会、中国国际“智创师”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在东北亚地区影响力。(七)聚焦增强制度创新内生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24.推进科研管理改革。落实国家优化科研管理一系列改革部署,聚焦科技资源整合、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等重点方向,紧扣创新主体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破解的“堵点”“难点”,研究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积极为创新创业“松绑”“减负”。
25.加快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常态化申报新机制,针对此类项目风险大、成熟度低、准备过程长的特点,实行“全年申报、全年受理”,分类形成百项“卡脖子”重大技术问题清单,并按照“成熟一项、支持一项”原则,组织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开展集成式协同攻关。
26.抓好机构改革。按照全市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落实总书记关于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重要指示,做好重新组建的科技局的职能设定、处室配置等工作,使全市科技创新管理更好地适应沈阳振兴发展和科技创新活动规律要求,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主战场。
(八)聚焦增强创新高地带动力,加快自创区建设步伐
27.强化统筹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责,完善项目调度制度,加强项目跟踪推进,及时查找问题短板,切实构建起全市统筹、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实行量化管理考核,对省市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坚持项目化操作,定期督查督办,做好跟踪总结和评估评价,全面掌握自创区发展态势。深化体制改革,推进自创区取向市场化、管理扁平化、功能主业化和考核精准化;坚持建设与创新相结合,优先复制改革创新成果。自创区R&D占GDP比重达到3%,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00家;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50家,孵化面积超过130万平方米,在孵化企业超过4000家。
28.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引进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优秀创新团队和知名研发机构,共建远大智能制造、东软智慧医疗、中科先进技术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增强源头创新供给。以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为载体,对接创新需求,开展技术创新,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建设“智能制造+先进材料”技术创新高地。
29.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机器人未来城、东方机器人谷、数字医疗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IC装备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园区集群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形成产业配套体系。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数字医疗设备等高端优势产业,培育大数据与云计算、生物医药等成长型产业,推进IC装备、机器人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30.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重点建设三好创业创新大街、锦联双创基地、国际软件园三大创新创业聚集区,提升智谷双创街、中关村(沈阳)领创空间等孵化能力和孵化效果;加快众创空间转型升级和专业化建设,依托龙头企业、高校院所,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推进清华启迪、东大优客工场等双创载体专业化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支持政策,推进政策改革创新,吸引更多的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自创区集聚,提升政策吸引力和显示度。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