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医用食品的研发、生产及规范化应用,促进临床营养行业健康发展,现启动2024年度医用食品医工结合“揭榜挂帅”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本专项支持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等领域协同创新,研究内容应以提高医院临床营养诊疗能力、促进临床营养行业发展为主要指标,具有实质性的技术创新,包含新的医用产品、营养机理、治疗用途或者技术方法等,对现有产品的改型以及对既有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等没有实质性技术创新的不予支持。
二、支持对象
(一)发榜单位
1.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保障项目研发投入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二)揭榜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
2.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等,没有不诚信记录。
3.与发榜单位无关联关系。
三、组织流程
本专项按照《沈阳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揭榜制”实施细则》(沈科发〔2020〕36号),坚持“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开展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和榜单凝练,通过市场化竞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协同开展技术研究。本专项由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1.征集需求。发榜企业提出技术研究需求,明确需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资金投入等。
2.制榜发布。由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征集的技术研究需求进行论证甄别、优化凝练,编制形成项目榜单,面向社会公告。
3.揭榜对接。发榜企业与意向揭榜单位自主对接洽谈,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沈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沈财企〔2022〕107号)编制项目预算,并就技术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4.定榜实施。依据《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22〕21号),市科技局组织揭榜单位履行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推荐立项等流程,签订《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启动项目实施。
四、支持方式
1.本专项由市科技局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2.项目经费由发榜企业出资,按照双方在技术市场登记备案的技术合同拨付资金。对发榜企业未及时拨付资金、揭榜单位执行进度滞后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撤销科技计划项目。
3.市科技局通过绩效评价,向沈阳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荐以“拨投结合”模式择优给予支持。(前期通过立项予以资金支持,在项目进行市场化融资时将前期项目资金按市场价格转化为投资,既发挥财政资金对技术创新项目扶持作用,又利用市场机制确定项目支持强度和项目收益。)
五、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在“指南建议征集管理”栏目,选择“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征集”,在线填写需求征集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7时。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社发处:23768180
(二)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咨询电话:18900923879
(三)监督电话
监督处:22722774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