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延长《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沈政办发〔2023〕26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6号)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6号)可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15日。


附件:《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6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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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