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延长《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沈政办发〔2023〕26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6号)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6号)可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15日。
附件:《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6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