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成立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科发〔2019〕51号

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筹备组:

你单位《关于成立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成立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同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协会名称: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ShenYang Technology Transfer Association,缩写:SY-TTA。

二、协会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3号,东北科技大市场316室。

三、协会性质:沈阳市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及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非营利性、联合性、地方性的社会团体。

四、协会宗旨:致力于新形势下技术转移和科技创新服务的探索,集聚社会科技资源,搭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培养技术转移人才,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活跃技术市场,积极发挥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市技术转移行业健康发展,繁荣沈阳经济。

五、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工作,搭建技术转移网络,搞好综合协调、组织与指导;

(二)研究探索搞好沈阳市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包括技术转移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培训)、科技成果对接和技术合同登记等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的需求和诉求,积极为会员争取有利的政策;

(四)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相关科技中介活动,组织会员开展成果发布、企业技术挖掘、科技成果评估、科技成果拍卖、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活动,组织会员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对接、科技专家进企业、企业诊断等活动;

(五)开展国际、区域间的交流合作,组织与国际技术转移组织、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及国内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技术转移组织开展人才流动、技术对接、投资合作等活动;

(六)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会员单位的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逐步扩大会员的交往范围和社会影响,树立沈阳科技成果转化形象;

(七)搞好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沈阳市技术转移、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科技评估等地方标准制定的工作,规范行业各类机构的服务行为,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和企业的利益;

(八)承担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的事项,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六、会员范围:沈阳市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优秀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及其它与技术转移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七、协会管理: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沈阳市科技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沈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此复。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