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发〔201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19〕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名范围
辽宁省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组织)应当符合《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并且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申报办法
拟通过我局提名的项目单位,应向我局提出书面提名申请,申请通过后,项目单位按要求完成在线填报、提交书面材料等相关工作。
1.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
主要内容为:项目名称、项目简介(500字以内)、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提名理由等。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在线填报省科技奖相关奖项提名书,并上传附件。
3.市科技局形式审查,提交。
4.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按要求提交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包括提名书与附件材料)的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单位要认真填写科技奖提名书,主要技术及创新内容,项目实施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要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齐全、规范、真实。
2.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公示工作。公示材料及公示的照片、网络截图等,公示后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市科技局备案。
3.项目单位提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4.在线填报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协同创新与成果处:李永成 付珊
联系电话:22740339 22722824 13309889551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