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同意在东北科技大市场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科发〔2020〕47号

市科技局关于同意在东北科技大市场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批复

芝倪信息技术(沈阳)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东北科技大市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请书》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动东北科技大市场建设,活跃技术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并在东北科技大市场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

二、你单位具体负责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每季度末将认定后的技术合同交市创新与转化中心归档保存,并做好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年度统计分析工作。

三、你单位自批复之日起,正式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你单位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市创新与转化中心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监督和绩效评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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