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第二批沈阳市“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科发〔2021〕24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第二批沈阳市“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项目“谋立推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和决定性作用,现启动2021年第二批沈阳市“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和榜单凝练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三篇大文章”20个产业链、《沈阳市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振兴行动方案》《沈阳市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数字沈阳”建设行动方案》《建设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创新沈阳”行动方案》等各类专项行动方案对技术攻关的要求,按照《沈阳市项目“谋立推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沈阳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揭榜制”实施细则》,开展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和凝练,坚持“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通过市场化竞争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双方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二、支持方式

(一)本次征集“揭榜挂帅”产业共性技术类项目,采取前资助的支持方式。已获得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项目(政策性奖励或补助项目除外),不得重复申报。

(二)按照《沈阳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揭榜制”实施细则》(沈科发〔2020〕36号),本次征集项目的具体组织流程包括:

1.征集需求。由企业作为发榜方自主设计提出技术攻关需求,明确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资金投入等。

2.制榜发布。由市科技局组织行业机构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征集的技术需求进行论证甄别、优化凝练,编制形成“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面向社会公告。

3.揭榜对接。市科技局通过“一联三帮”服务,寻求各方优质创新资源与发榜方进行对接洽谈,由发榜方主导,遴选确定揭榜单位,双方签订技术合同(需在技术市场登记备案),启动项目实施。

4.定榜实施。市科技局与成功实现揭榜合作的项目发榜方签订《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按照双方签订技术合同额的50%给予前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征集对象

1.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2.承诺并有能力保障“揭榜挂帅”项目的研发投入。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应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 kjj.shenyang.gov.cn),在“项目需求征集”栏目,选择“揭榜挂帅需求征集填报”,在线进行项目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高新处:22739469

社发处:23768180

农村处:22725022

(二)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咨询电话:18900923879

电子邮箱:3231723542@qq.com

(三)监督电话

监督处:22722774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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