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科发〔2020〕11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补助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办理补助资金拨付手续。

一、网上备案

1.专项补助申领单位需先期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http://zp.kjj.shenyang.gov.cn/),在线完成申报单位账号注册、单位信息维护等操作。如已经注册,可直接进行单位信息维护。

2.项目负责人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在线完成项目账号注册,经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后,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在线填写项目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如已经注册,则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后可直接进行项目备案信息填报操作。

3.申报计划类别请选择“2020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

4.申报资助类别请选择“认定高企奖励政策专项”。

5.申报管理类别请选择“高新处”。

6.申报项目名称请输入“首次认定高企奖励专项补助”或“重新认定高企奖励专项补助”。

7.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后,点击“上报”。

8.申报单位账号对申报材料审查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备案材料要求

1.《沈阳市科技计划高企奖励专项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的“附件”。

2.补助资金收据。收据为左上角带“辽宁省财政厅监制”章的收款收据,付款单位为“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事由为“2020年沈阳市高企奖励专项补助资金”。资金额度按照高企补助项目公示名单上的金额填写。收据正面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不带数字编码的要附情况说明),收据背面加盖单位账号章(或用中性笔背书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信息)。收据正反两面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的“附件”。

三、补助资金申领

请各专项补助申领单位于2020年3月31日17:00时之前完成网上备案及附件材料提交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办理补助资金申领手续(具体要求见附件2)。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补助资金申领。

四、拨款信息完善

各专项补助申领单位在收到专项补助资金后,需再次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在“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拨款信息”模块,完善项目拨款信息。“批文文号”为本通知文号,“拨款时间”以专项补助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是否特定任务”和“是否紧急任务”栏选择“否”。

五、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高新处:朱全凯,联系电话:22739469

2.平台技术支持:宋青玉,联系电话:18900923879

附件:

1.2020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补助项目表

2.补助资金申领材料填报说明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20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补助项目表;2.补助资金申领材料填报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