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优秀科技成果,促进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根据《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6年版)》(沈人才领〔2026〕3号)及《沈阳市创新创业服务专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沈阳市创新创业服务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专项的申报对象为驻沈高校、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2.技术经纪人专项的申报对象为在沈阳市从事企业需求挖掘、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等技术转移服务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专项的申报条件为组织承办2026年沈阳市创新创业大赛等市级以上创赛的单位。
2.技术经纪人专项的申报条件为在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的技术经纪人。
二、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申报材料
(1)平台基本情况介绍;
(2)组织承办2026年沈阳市创新创业大赛的佐证材料,包含活动方案、承办函、人才项目路演资料等;
(3)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2.技术经纪人申报材料
(1)沈阳市技术经纪人备案登记表,附身份证和资质证书;
(2)挂靠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企业需求挖掘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4)技术转移服务相关合同材料,涵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类别合同;
(5)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评审形式
组织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名单。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00—6月29日17:00,所有申报单位须于该时限内,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对应处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类申报材料:报送至企业处526房间;
技术经纪人类申报材料:报送至成果处416房间。
五、联系方式
科技企业培育处 邢克明 024-22721314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王 楠 024-22722824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2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