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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技术转移机构:

进一步加强我市技术转移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技术转移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服务绩效,根据《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项实施细则》,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机构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包括A类独立法人机构和B类法人内设机构两种类型),评价周期是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填报要求

1.所有已在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均应参加绩效评价工作。各机构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备案”,在“绩效评价管理”中提交绩效评价材料。

2.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17时。

三、有关要求

1.3月16日-24日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参加专家评审的技术转移机构,需要提交与网上申报电子文件相同的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不要提前打印装订。

2.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按独立法人机构和法人内设机构分类进行评价和排序。

四、联系方式

1.市科学技术局:陈茜,22740339

2.市技术转移协会:李江宏,24754618

3.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18900923879


附件:1.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指标及权重

      2.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证明材料要求

      3.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2023年工作报告(提纲)

      4.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指标及权重.docx

附件2.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证明材料要求.docx

附件3.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2023年工作报告(提纲).docx

附件4.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