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科发〔2021〕44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现予以下达。请按照《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沈科发〔2021〕31号)规定,办理项目资助协议及承诺书签订等相关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一、报送材料

1.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需报送《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助协议》(附件2,一式三份)至市科技局人事处(528办公室)。

2.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项目和“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项目,需报送项目实施承诺书(附件3、4,一式二份)至市科技局成果处(526办公室)。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应部门。

二、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资助协议内容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积极配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失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市科技局将依据科研诚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项目验收要求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执行期为3年,2021年度该项目执行期自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项目承担单位需按协议约定,执行期满前及时申请验收。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项目和“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项目属于后补助类项目,不涉及结题验收。

通知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人事处:刘露阳,联系电话:22721944;

成果处:卫静波,联系电话:22722824。

附件:

1.沈阳市2021年度科技人才项目表

2.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助协议

3.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承诺书

4.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承诺书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沈阳市2021年度科技人才项目表(2)(1).xls

附件2: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助协议.doc

附件3: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承诺书.doc

附件4: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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